公告討論串建議 - 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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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自由言論真諦 不多言


"違規處份" 不能以多人洗板 眾人討厭 作為否定言論的消滅手段
若某部電影被眾人排斥 或某文章多到洗板 一視同仁 不也該被禁止

處份要法源依規 而非照情緒或喜好操控

再重申 : 比起處罰不受歡迎言論 [保障言論自由] 更是最先要務!


以電影介紹

《情色風暴1997》(People vs. Larry Flynt)
http://blog.udn.com/dodobear/1138418

大多數人們對於這種具爭議的思想及觀念
心中似乎都已經有了一種因道德觀念而建立起的思維
以多數人的價值觀來審視這個事件


《末日之戰》(World War Z Sequel)
以色列9人和1人的制度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1606818

The tenth man制度:如果9個人看著相同的情報 得出相同的結論
那麼第10人必須提出異議,無論這個意見看上去多麼離譜
這個人必須假定其他9人都錯了 並設法證明

降低"群體思維(Group think)"
和過於專權的指揮官可能阻止在作出決策時充分考慮相反的觀點
甚至這些相反觀點可能都無法產生


因此公告禁止討論 不能用"洗板"作理由

該就明文法規程序【版規6、有鼓吹、暗示、詢問、教導違法情事之虞者】
禁止使用盜版影片文章相關出處發表


長年建立出的法制精神 千萬不要被一時"人制"毀於一旦
是自由民主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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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oah avatarNoah2015-12-11
推!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5-12-11
Callum avatarCallum2015-12-13
除非那天谷搞得像張爸那麼煩,或是電影版有投票通過,不然用
Elma avatarElma2015-12-13
「不受歡迎」當理由實在不太妥當。(我也討厭谷,但還是要照
規定來,不然就變人治了,望版主們多加考慮)
Jacky avatarJacky2015-12-18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12-20
連最後淨土也要沒了嗎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5-12-22
多次重複討論 我覺得很符合阿...而且也不是討論電影本身
Poppy avatarPoppy2015-12-24
問題是古就跟電影沒什麼關係啊
剪輯的片段還是盜版 我真不懂要討論他幹嘛
Ursula avatarUrsula2015-12-28
他問題就很簡單啊,盜版,我不知道其他人在跳針什麼
還扯到品味、評論方式有的沒的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6-01-02
很棒的意見。
Necoo avatarNecoo2016-01-05
洗版算是違規歐
Kyle avatarKyle2016-01-08
洗板是違規 本板板規也禁止宣揚盜版行為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01-12
"洗版"如何定義? 重複多次討論是"洗板" 那一堆討論不都是了?
Mia avatarMia2016-01-15
"洗版"正名是"多次重覆討論" 且沒有禁止 執法要有法據基礎
Linda avatarLinda2016-01-17
現異議程序問題 有更好客觀"盜版"依據 卻主觀不明"洗板"認定
Ivy avatarIvy2016-01-17
網路平台,一個人可以有很多帳號,或許不該和現實畫上等號
Adele avatarAdele2016-01-18
當你家附近的里民佈告欄被貼滿相同的內容,你就知道什麼叫
洗板了。
Ula avatarUla2016-01-21
還好我有看完全文沒亂噓,一樣禁止谷阿莫但理由:板規6
Andy avatarAndy2016-01-23
這理論怪怪的,那麼"非本版事務"是不是也不能禁? 如果
Dora avatarDora2016-01-23
照你的說法,言論自由應該比非本版事務更高階才對XD
Necoo avatarNecoo2016-01-25
"言論自由"是以「不傷害人 不侵權 不霸凌」作為前提
但懲處以"洗板"(多次重覆討論)為原由 這數量定義就不明確
Joe avatarJoe2016-01-27
相關電影言論符合版規 多次討論為不同人意見(多帳號另議)
不能因為不受多數人歡迎 就用"洗板"作為禁止手段
Delia avatarDelia2016-01-28
這樣會導致版面許多次討論同樣電影文 也等於"洗版" 該要被禁
Necoo avatarNecoo2016-01-30
且還有[負評]不受歡迎 那也要被禁 如此執行版規會站不住腳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02-03
受"言論自由"保護的大前提之下 禁止不該用"洗版"作為訴求
Ethan avatarEthan2016-02-06
而是以內容是否侵害他人為論 更為明確! 涉及盜版是有明規
該以版規6禁止使用盜版影片文章討論 才符合執行程序正義
Carol avatarCarol2016-02-09
所以我就問以你的講法,沒理由禁"非本版事務"才對,它本
Hedwig avatarHedwig2016-02-12
來就「不傷害人 不侵權 不霸凌」。可是你同意不同意禁非
本版事務文?
Wallis avatarWallis2016-02-15
如果你同意,就表示其實保護言論自由在討論區裡未必是多
Kama avatarKama2016-02-16
大的前提。 言論自由是保障你的發言權而不是保障你在特
定地點的發言權
Steve avatarSteve2016-02-19
關鍵不是"我"或"你"是否同意 是規定既有 執行者要照規定程序
Selena avatarSelena2016-02-21
版規1與2就不准討論主題外 要以言論自由上綱改變 是改法規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02-21
那其實增訂版規就好了,印象中PTT應該沒規定版規的增訂
Lauren avatarLauren2016-02-21
需要版眾同意,所以這個公告有問題的地方是程序問題,從
Doris avatarDoris2016-02-23
來也不會是言論自由...因為現行版規本來就禁了很多「不
傷害人 不侵權 不霸凌」的文呀...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6-02-26
法規內執法 只能照已有法規最符合方式執行 是惡法亦法的解決
Yedda avatarYedda2016-03-01
文章就說程序問題呀! 提言論自由是先保障不受歡迎言論者權利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03-03
對此公告的質疑從言論自由出發其實是很無力的打點...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6-03-06
你文章不是說是最先要務嗎XD
Elvira avatarElvira2016-03-07
最後建議改"盜版禁止" 合乎程序正義 有人看懂...
Oscar avatarOscar2016-03-11
你的文章在闡述"為什麼不能以洗版為理由"的地方其實也是
迴避了"那版規加入禁洗版"會怎樣
Daniel avatarDaniel2016-03-14
如果版規有這條,是不是還要用言論自由來打它?
Robert avatarRobert2016-03-18
先確認有保障言論權利 再在文章抓錯非法 是執行優先順序
Yuri avatarYuri2016-03-19
只看"言論自由"四字而談 沒看延續方式 所以誤會~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03-21
合乎程序正義的作法還有第二條啊:撤回判決並增訂版規
Callum avatarCallum2016-03-24
如果這麼做,到底還要不要看言論自由呢?
Delia avatarDelia2016-03-25
法規就是永遠會繼續增刪改變 執法必須符合當下法規
法規議論不能用"如果"臆測性用語 是就事論事
Puput avatarPuput2016-03-27
所以這裡提言論自由真的沒有意義啊...分類錯誤的文是被
禁的,你能說這樣的作法違反言論自由保障嗎? 程序正義
Madame avatarMadame2016-03-29
問題去摻言論自由,就已經不是就事論事了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04-01
內文建議用"盜版違規"比"洗板(多次重複貼文)"更適當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6-04-05
你的文章就還包含一個點就是"洗版不適宜入版規",而這個
概念,其實是一個無關程序正義的東西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04-09
要先保障言論自由優先呀! 所以要先說呀!
Mason avatarMason2016-04-09
所以你丟出了兩個議題討論,不能我跟你討論第二個你就堅
持你只有在講第一個XD
Hardy avatarHardy2016-04-10
嚴正申明 我全文沒有"洗版不適宜入版規"論點!!!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6-04-11
那我提議的"撤回判決並增訂版規"你覺得合不合乎程序正義
你覺得這樣做法如何?
Jack avatarJack2016-04-15
"洗版"正名是"多次重覆討論" 版規內既有! 我對這沒意見~
Quanna avatarQuanna2016-04-17
等一下如果版規裡面既有那程序正義問題是什麼?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04-18
不能問假設性問題 沒法學素養 只是要跟人辯論 後續不回應了
Hazel avatarHazel2016-04-22
是應該把公告裡的洗版正名為多次重覆討論這個程序問題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04-24
引人說話抓細節繼續爭好玩 是中二病的玩辯論遊戲手段 沒意義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04-28
那麼為什麼不能依版規4而要依版規6才適當?
Hedda avatarHedda2016-05-01
引用版規4版規6的差異,我覺得不是程序正義問題了吧...
Doris avatarDoris2016-05-06
而是要說明出1:此案不適用版規4或是2:版規4有問題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05-10
對這兩點文章內是付之闕如...
Andy avatarAndy2016-05-15
當然其實我覺得你有提但是你都否認掉了XD
Xanthe avatarXanthe2016-05-18
照版規4多次重複討論處理 那一堆討論電影也該被刪 站不住腳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05-20
所以不能循版規4 文章第三句就有說明 你根本沒看 或不明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