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為MOD,
北健電視費從1月1日就沒有繳了,
跟北健之間沒有任何合約關係!
繳費單上有寫,繳費等同續租!
沒繳就是不續租!
去年北健很熱情的說,
完全免費要幫我裝數位機上盒!
讓他裝了,
但沒有簽合約也沒有任何押金!
1月開始沒繳錢,
一直打電話來,講了兩遍沒有要續租!
結果今天收到北健簡訊:
北健公司通知:您訂購之數位節目已終止,請攜帶證件於7日內至本公司歸還『數位機上盒』及配備,若有押金或本票並請領回,逾期不歸還恐有違法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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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想要請教有類似狀況的板友,
是否真的那麼麻煩,
縱使沒有合約關係,
但因為不續租了,
而自己還要撥空把數位機上盒專程送回北健公司?
非常感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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