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約有沒有效 - 三立

Table of Contents

今天昂建良說

你們還沒有去登記 所以結婚是無效的

這句話是根據民法第982條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這樣的婚姻才有效

所以建良說婚姻無效 !!!

但是...............................

這條民法修正案是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布之民法第 982 條之規定,自公布 後一年施行。

也就是97年5月23日開始,才需要登記啊。

之前的不訴及既往

今天是一月十一日 =.=

少芬跟世華婚姻是有效的 建良你說謊 XDDD

根據夫妻財產制 少芬在婚後得到了50%的寶佳股份

所以世華可以要求分配啊 orz

ps.該不會最後世華翻身 真的是靠這一招吧






--
http://www.wretch.cc/album/airnark
聽說現在流行擺相簿~~

--

All Comments

Madame avatarMadame2008-01-13
大概是鄭先生不懂法律吧XDDDD
Mary avatarMary2008-01-14
若照他講婚姻無效 那樣少芬根本不能得到股權呀 不能追回?!
Una avatarUna2008-01-15
這一段應該還是鄭公編的......
Iris avatarIris2008-01-16
所以後來有簽讓渡書啊 這樣就跟婚姻合約沒關係了吧
Jacky avatarJacky2008-01-21
對啊!而且離婚是要登記的,他們沒登記,也不算離婚~
Puput avatarPuput2008-01-24
我一直覺得那份讓渡書是"詐欺"來的(騙來的),應該可以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08-01-24
以目前正確法律來說 少芬世華是有婚姻關係的..
如果少芬再跟建良有婚姻關係 那就犯了"重婚罪"!!!!!
John avatarJohn2008-01-27
請求撤銷吧@"@ 有誰知道到底算不算詐欺呢?囧
Harry avatarHarry2008-01-30
之前少芬威脅說要告世華教唆殺人時 我就覺得鄭公自己在掰
Edith avatarEdith2008-02-01
了= = 因為現行刑法根本不處罰教唆殺人卻沒殺成的罪
Rae avatarRae2008-02-02
世華根本不能分 因為贈與財產不用分給另一半
Ophelia avatarOphelia2008-02-06
編劇:法律就是...我說了就算~你們好吵喔!!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08-02-10
贈與是無償取得 不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可請求的範圍
Gary avatarGary2008-02-11
台灣規定5009萬以上的贈與稅是50%..照這種演法...寶佳的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08-02-15
財產早就被扣稅扣光了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08-02-17
可是當初世華的股份也是騙來的啊,鑽法律漏洞沒證據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