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1219/36963555/
新聞 兒童節目禁置入性行銷
2015年12月19日
【林靖堂、朱正庭╱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完成廣電三法修法,將「置入性行銷」規範正式
入法,未來節目若是置入性行銷時,不可刻意影響內容、直接鼓勵購買或誇大效果,且要
揭露置入訊息;新聞及兒童節目則禁止置入。此外,政府與候選人亦不得置入,媒體若接
受政府委託,必須揭露由政府出資、製作、贊助或補助相關資訊。
放寬經營區域限制
外界關注的「有線電視分組付費」、「無線電視必載上架」與「黨政軍條款」修法條文因
爭議過大,立院昨未處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石世豪說,昨修正的《有線
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廣電三法),部分爭議條文雖未
處理,但對解決部分急迫問題已有幫助。
昨修法也放寬有線電視經營區域限制,期能強化市場競爭;同時將「購物頻道」納入管理
,要求系統業者依《衛廣法》取得執照,才可經營購物頻道。也修法規定媒體應設自律委
員會等機制,維護媒體工作者專業倫理。
「有線電視分組付費」等條文昨雖未處理,但立院決議,要求NCC重新討論分組付費辦法
,並於半年內送立院審查;無線電視必載待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後再檢討。但藍委羅淑蕾
批,核心爭議條文沒過,「等於是唬弄選民而已」。
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胡元輝說,該法在關鍵條文上「各取所需,一事無成」,令人遺憾
。石世豪則說,放寬許可置入性行銷、有線電視經營區域限制等,對解決部分急迫問題已
有幫助。
廣電三法重點條文
.《有線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3法節目廣告化罰則齊
一,違者最高罰200萬元
.有線電視業者可跨區經營,以與中華電信MOD或IPTV公平競爭
.明訂廣播與電視本國自製節目比率不少於70%,本國自製戲劇節目不得少於50%
.購物頻道管理法制化
.開放商業置入性行銷,但兒童與新聞節目不得置入
.電視業者設自律委員會,維護媒體工作者專業倫理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