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火星文的爭議。 - 布袋戲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kokaxy (小康)》之銘言:
: ※ 引述《buehrle (國友鐵炮隊)》之銘言:
: : 我想說句話,就是:
: : 我用的文字為甚麼一定要讓看不懂的人看懂?
: 講得太好了,老師在上課都用一堆英文專有名詞,下面的學生
: 3/4都聽不懂,那我可以跟老師說:你寫的東西我都看不懂?
: 以後禁止寫火星文,我們班要公投嗎 ? 講了之後我看明天就上報了
: 尤其記者最喜歡看我門學生出糗,然後又可以baba
: 平常看期刊的文章很多字看不懂,還要去查字典,我也想說以後期刊請寫中文
: 就好,要不然拒訂這個期刊 ?
: 以上2個都是反諷的舉例,看不懂就不要看,別強迫發文者的每個字都要你看得懂
: 不要太過分的數字都可以接受好嗎? +3 這種代號清楚明瞭,b5215這種就太過份
: 管理者要有肩膀,沒肩膀下面就亂成一團,將帥無能死的是下面的兵

老師上課講英文專有名詞你看/ 聽不懂,你不會問嗎?老師有禁止
你問嗎?你拿老師當例子,只是證明我所說的在公開場合發言讓公
開場合的人聽不懂並不是違法行為,所以無權強制對方改以你能瞭
解的語言發表言論。

就像你說的,如果每個人都因為聽不懂對方的語言就判定對方有罪
,那會是甚麼樣子?只因為對方語言讓你聽不懂就要立法判他們有
罪,如果哪天有人推動立法,凡是在台灣書寫台灣繁體中文會造成
某些人閱讀障礙,所以凡在台灣書寫台灣繁體中文都要被提起公訴
,您覺得這合理嗎?

你寫報告給老師,你的東西是要給特定某一個人看的。所以老師看
不懂的話,你的文字就沒有達到傳達的目的。你在PTT 發文,你的
東西不是要給特定某一個人看的。所以版友看不懂並不代表你的文
字傳達沒有達到目的。只要有人看得懂,你傳達的目的就達到。所
以要用文字傳達效果不良,作為立法明訂對方為犯法行為,其實是
侵害對方的權利。如果這樣的作法正確,那麼在公共場合公然使用
拉丁文交談,造成你的不悅,你要強制立法在公共場合公然使用拉
丁文交談為非法行為嗎?

或許對方使用您看不懂的文字用語會造成您的不悅,但是這不代表
他的行為是侵害到任何人的權利。我們不能只因為他人和我們不同
就想要消滅他們和我們不同的地方。

--

All Comments

Lauren avatarLauren2012-02-10
正因為大家無權強制他方改以了解的語言發言..所以才有共
通語言存在的必要..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2-02-11
缺乏彼此尊重的同理心又自以為是..是目前台灣人的通病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2-02-12
台灣太多非黑即白活在自己世界的人了...
Ina avatarIna2012-02-13
那你和看得懂你文字的人自己另外創一版去吧你
Regina avatarRegina2012-02-16
果然有人放大絕XD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2-02-21
原PO怎麼還在用長篇大論混淆視聽
你最後一句話 就已經打自己臉了
Kumar avatarKumar2012-02-21
這是公眾板 不是你的個版 用看不懂或貶低性的文字來描述
Annie avatarAnnie2012-02-25
僅限於私人空間 這裡是開放討論版 當然就要順應潮流
使用大眾語言
George avatarGeorge2012-02-26
大部分的人只是對這種用語反感 別像政客一樣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2-02-29
動不動講到消滅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2-03-04
自以為高知識份子的一直提語言發展 語言迫害 真是笑死人了
Iris avatarIris2012-03-07
不論是什麼東西的進化或改變,不都是從枝微末節開始?
完全不認為試圖消滅數字暱稱或人名代碼這種次文化是在遏止
語言發展的論調,反而忽略了細節
Connor avatarConnor2012-03-10
貶低性的文字,端看使用者的技術,用的巧妙眾人也只會戲謔
的笑笑,真的有到不能使用那麼嚴重的話,有太多文章底下應
該是滿江紅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2-03-13
也不用說大部分的人如何,現在投票還沒辦,講大部分的人認
為如何這種話,本身就存在著事實上與邏輯上的謬誤
Eden avatarEden2012-03-15
當然前面加個"你認為"or"我認為"那又會越有不同就是
*略有不同
Faithe avatarFaithe2012-03-16
講大部分這點 當然可以說因為結果未出 所以失之偏頗
Madame avatarMadame2012-03-17
但是所謂"試圖消滅"也只是比較偏激性的想法
就算布版全面禁用數字暱稱 或是人名代碼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03-20
也不代表就是要消滅他 喜歡的人自然可以在自己的空間使用
Emily avatarEmily2012-03-23
只是因為單純的引起別人反感 而引發被禁的討論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2-03-25
就開始被害妄想的說"消滅" "迫害" 這種選舉示的說法
Agatha avatarAgatha2012-03-26
可能才更接近所謂的"忽略細節"吧
Zora avatarZora2012-03-28
喜歡用這種長篇大論的民粹示論調來討論數字暱稱
而一直模糊焦點的人也真的辛苦了
Hedwig avatarHedwig2012-04-01
從沒有人要推廣,一個用了後續其他人喜歡而跟著用,這是文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2-04-01
字語言的成長,而不喜歡的人試圖將他從原本萌芽但尚未被廣
泛使用的地方"斬草除根",除之而後快,這不就是在扼殺?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2-04-04
最有趣的事情是本來這版上就有2,我不懂那些覺得反感的人
到底訴求是什麼?
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萬物不都是這樣?
Ingrid avatarIngrid2012-04-07
如果你二壞掉了那前面那個紅紅的是什麼?(攤手
Donna avatarDonna2012-04-07
如果你二沒壞掉,何以需要動用板規強制力去壓制數字暱稱?
只因為你看不順眼?暱稱「真的有困難到讓你必須要窮己腦力
仍不得其所指為何?」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04-08
一如先前我個人看法,數字暱稱除了太誇張的什麼GR3連諧音
都諧的很有問題那種之外,光看前後文你真的會看不懂那區區
David avatarDavid2012-04-13
幾個字是在指什麼?抑或者根本只是覺得連看完內文都很花
時間,更不想花費時間去想撰文者寫了什麼?
Joseph avatarJoseph2012-04-14
你是老師嗎
Steve avatarSteve2012-04-17
推a大 GR3是大師兄嗎? 是的話我看一次就知道了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04-18
要指控我長篇大論混淆視聽要證明啊 不然我指控你中國網軍
Andrew avatarAndrew2012-04-21
你不是也含冤莫白? 指控別人不能撂一句沒證據的話就要求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2-04-24
對方證明清白啊 是你指控他人有罪 你要負責提出犯罪實證
Delia avatarDelia2012-04-27
推這篇 有些人在路上聽到外勞講話 臉就很臭一樣= =
回cloudstr: GR3是大師兄沒錯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2-04-27
有些人就是非我族類 其心必異 那種要不得的霸權心態
Belly avatarBelly2012-04-29
公共空間又不是全部的人都看不懂 為何因為自己看不懂
Andrew avatarAndrew2012-05-03
就搬出整個公共空間來壓人? 怎的人可以代表公共空間
Andrew avatarAndrew2012-05-04
也不用說大部分的人如何 https://muxi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