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說實在,以有學過法律的基礎來看這集的法庭辯論戲,我給9.5分!
很少看到有律政劇可以作到這個格局,很精彩!
醜聞沒交代扣0.5,但我認為瑕不掩瑜。
以下討論判決的部分....
(防雷)
美國跟英國一樣是判例法(case law)國家,
所以你可以看到本劇在很多法庭戲中,律師會引用某XX判決(case)試圖說服法官,而不是
法律條文。
這跟我要講的有什麼關係呢?
先說結論:
A知道辯方律師是串通S法官後,
在幾輪辯論下來找到對方的立基點:「審判不需考量種族因素」,
再叫M去找該S法官早期寫的經典判決作引用,來打臉他的自相矛盾。
都說是經典了,專業如A,一定會注意到大概是哪個年代的判決,
既然這是身為專業律師應有的基本實力,也就不足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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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正文,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這次的法官好像有比較多人?
因為這次的A的戰場在美國最高法院,這個判決成立後,全美的法院都要遵守,
這麼重要的判決,當然必須多位法官合議、決定,
而且攸關未來全美國黑人在司法上是否繼續處於弱勢,
絕對不容許失敗!
所以Pope才嚴重警告她,如果她這次敗訴,將會使美國刑事司法改革倒退十幾年..
所以,
A若能知道這些法官所抱持的立場,找到切入點,就有機會勝訴。
但是,這麼多位法官,每個人一年審那麼多案件,要怎麼知道每一個人的立場?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抓出跟自己立場最背道而馳的那個法官!
所以片頭M在車上跟監辯方律師,看到他到底是跟哪位法官走的最近。
後來知道是哪位法官在針鋒相對後,
A採取的策略就跟我在結論中說的一樣。
以上。
希望有解答原po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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