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不合理的"法律" - 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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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二審了

殺人二審確定 無期徒刑 竟然不用羈押

不用說二審了

一審就要收押吧


最好是被告配合就不用被收押 這是刑法殺人罪耶........

民視這是哪國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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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06-24
認真你就....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6-28
還說他沒有逃亡之虞!@#$%^...這就是民視國的法律= =
Lily avatarLily2011-07-01
可是我看今天播出 法官是說 殺人嫌疑確認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1-07-02
嫌疑確認 維持一審判決 應該還不算真正定罪吧
Noah avatarNoah2011-07-06
八卦就是本來就不能因為重罪就押 請去看665號解釋
Tom avatarTom2011-07-09
樓上你去看看刑法....殺人罪被告 無罪之前都會羈押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1-07-12
加上二審已經無期徒刑"確定"了 一定羈押的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07-15
法律會放一個"無期徒罪刑"的被告在社會上啪啪走嗎
Ida avatarIda2011-07-18
而且並不是偵查中 都已經二審完成程序了
Puput avatarPuput2011-07-19
拜託 刑法哪一條? 殺人罪是271啦 請問哪裡說要羈押了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7-24
羈押規定在刑事訴訟法 有三個要件 第一是有逃亡之虞
第二是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 學說稱使案情晦暗的危險
第三才是重罪羈押 但是大法官665號解釋作合憲性解釋
Belly avatarBelly2011-07-28
第三款事由不能單獨使用 必須要有一、二款的原因
所以並不會有你所謂殺人罪又是二審就一定要押這種事
Hedy avatarHedy2011-08-02
不過謝謝你幫我複習功課 快要國考惹~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1-08-06
根據金大風以及他前世彭建宏來看..1.2款挺符合啊~~XD
Wallis avatarWallis2011-08-11
就因為這個解釋的關係 之前有個殺人犯後來還在外面四
處勒索要跑路錢...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8-14
R大好強~~~看來編劇是有做功課的
Olga avatarOlga2011-08-18
看預告不就知道了 到後面金大風場景都不再法庭裡
Joe avatarJoe2011-08-20
黑白講...你國考是準備到背上去了嗎...
Lucy avatarLucy2011-08-23
翻開台灣歷史 哪一個沒被羈押的....你嘛幫幫忙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08-25
樓上國考就寫按照歷史而論認定可以羈押 看你得幾分
Wallis avatarWallis2011-08-25
考試跟實務是兩回事,你當考生得時候,當要掰出不能
Wallis avatarWallis2011-08-30
羈押的理由,等你當法官,你看殺人罪二審確定無期的
你會不會不羈押她,人跑了你就是下一個恐龍法官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1-09-01
實務這種情況幾乎百分之百羈押,但考試當然要理想化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9-03
而且羈押理由用第一款幾乎就夠了,犯殺人罪的,那個
沒有逃亡之虞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1-09-07
實務的確幾乎會押啦 只是原PO在問法律 還叫我看刑法.
Doris avatarDoris2011-09-09
但至少可確定的是實務現在也不會單純用第三款重罪押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09-10
當考生--掰出不押的理由;當法官--掰出羈押的理由
Irma avatarIrma2011-09-11
這就是我們的法律QQ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1-09-13
當有人跟我說無第1 2項疑慮 我就有點想笑 XD
Olivia avatarOlivia2011-09-17
中文很有意思 "亡命之徒" 無期徒刑都確定了 雖然只是
Regina avatarRegina2011-09-20
二審但是一個身揹無期徒刑的殺人嫌疑犯會沒逃亡之虞
Steve avatarSteve2011-09-25
或是對被害者家屬產生人身安全問題 鄉親阿 你相信嗎?
Carol avatarCarol2011-09-27
其實對於法律人來講,當學生時候是要想出他不會被羈
Lauren avatarLauren2011-09-28
押的理由。等到了那各位子的時候,就要想出一定要押
他的理由。
這東西其實沒有對錯,理想與現實的差距罷了
Necoo avatarNecoo2011-10-01
p大的說法我蠻能接受的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1-10-01
有無疑慮是給法官認定的 有啥好笑 不然給鄉民決定阿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1-10-04
可是金大風會威脅證人耶,這樣還不算有串證之虞啊?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1-10-06
因為當庭裁定羈押就不能在走廊亂嗆人了 只會在看守
Connor avatarConnor2011-10-08
所被人嗆 吃吃玉米
Erin avatarErin2011-10-10
所以我說算不算是要法官決定啦 夜市我沒追 不知演啥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1-10-11
殺人罪被告不一定有羈押條件,這在目前法律上很清楚
Donna avatarDonna2011-10-16
被告也不見得有逃亡之虞,例如堅信自己無罪者
Dinah avatarDinah2011-10-17
有逃亡之虞也不一定要用羈押來防止他逃亡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10-21
當然這些是基於保護被告人權的要求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1-10-25
實務上法官會有他個人的顧慮,也就不見得那麼注重
Tracy avatarTracy2011-10-28
實務幾乎都會羈押 讀書跟現實落差很大的 顆顆XDDD
Mason avatarMason2011-10-30
當然這些是基於保護被告 https://noxi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