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前四集,我覺得Joe方律師的說詞有些破綻耶!
Latimer方律師怎麼不針對這些破綻去反駁呢?
Joe方律師指出,和Danny書信來往是Miller家的家庭公用電腦,
只要是家庭成員或是訪客都能使用來寫信給Danny。
先假設兇手不是Joe,
書信內容有很大一部分是兇手跟Danny之間約見或見面後的回覆,
兇手要每次跟Danny見面然後又那麼頻繁用Miller家的電腦寫信,
是訪客的機率應該不高吧!
而且可以問Miller家是否有頻繁的訪客到家裡用電腦-->肯定沒有。
所以兇手便可能是Miller家的成員,Joe,Ellie,Tom三人。
Tom有自己的帳號寫信給Danny,為什麼還要用另一個帳號?
硬要說他申請假帳號也是可以。但Danny是被男人大手掐死。-->排除可能
如果是Ellie寫信,那她一定"必須"跟Danny有私下見面,不
然怎麼寫的出合理的信?
而且Danny被殺當晚,Ellie吞了安眠藥睡覺,有不在場證明。-->排除可能
所以只剩下Joe嫌疑最大。
那Joe要怎麼解釋他跟Danny私下見面的事?
後來,律師又派Susan Wright指稱Nige是兇手,這不就跟前面矛盾了!
Nige有那麼頻繁到Miller家用電腦寫信嗎?一定沒有!
除非Joe方律師可能提出書信往返跟兇手無關。
對法律過程不熟,不知道這樣的推論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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