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佳光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桃園市市內網路業務籌設期限展期
電信法第14條第6項授權訂定之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19條第3項
予以核准
台灣優視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台灣HD綜合台營運計畫中節目規畫變更衛星廣播電視法第
64條第1項準用第15條第1項
予以許可
連結:https://www.ncc.gov.tw/chinese/files/18032/67_38955_180328_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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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優視向NCC申請台灣HD綜合台(Win TV綜合台)營運計畫中節目規畫變更,
原因不知道是不是跟下面這一段文字有關?
"凱擘表示,2018年Win TV將以富邦悍將職棒隊轉播為主軸,另外,爭取中華民國棒球協會
所主辦的棒球賽事轉播以及自製體育報導(WIN動周報)及球員參與拍攝的軟性運動或時尚
節目(點將錄、勇士紀);2018年,Win TV將針對中華職棒球迷粉絲特性與大雲文創公司聯
合開發製作一系列感性及資訊類節目。"
不過佳光為何要申請桃園市市內網路業務??
不是在台中做得好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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