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擬鬆綁黨政軍條款,將納管境外OTT平台 - 電影
By Sandy
at 2020-02-12T19:10
at 2020-02-12T19:10
Table of Contents
傳播政策白皮書拍板!NCC擬鬆綁黨政軍條款,將納管境外OTT平台
林上祚 2020-02-12 17:59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2日審議通過「傳播政策白皮書」,將處理最棘手的有線電
視「頻道代理」、廣電媒體「黨政軍條款」,以及網飛(Netflix)、愛奇藝等境外OTT影
音平台「登記納管」等議題,NCC委員洪貞玲表示,NCC已盤點廣電媒體涉及的「黨政軍持
股樣態」;未來政府部分,將回歸到《預算法》,從政府機構不得透過預算編列進行新聞
置入的角度,禁止政府投資媒體,但政府捐助財團法人部分,包括4大基金在內,會給予
適度的放寬,「投資跟經營本身切割,是一種可能方向,依據投資持股比率的放寬,也可
能是另一種方向。」
NCC「傳播政策白皮書」揭示4大核心價值,包括「言論與表意自由」、「公平與有效競爭
」、「多元與本國文化」、「民主與公民參與」,希望建構一個符合數位匯流轉型的基礎
建設,符合本國文化認同與質量均優的視聽內容。
「部分不符合現行媒體正常運作的規管將予以鬆綁」
NCC白皮書希望解決的議題,包括多年來懸而未決的「黨政軍條款」、境外OTT影音平台登
記納管,以及有線電視頻道代理衍生的頻道大戰等議題。
洪貞玲表示,廣電三法的「黨政軍條款」,未來在政府部分將回歸到《預算法》,從《預
算法》禁止政府透過公務預算,進行新聞置入的角度出發,對政府機構投資媒體予以嚴格
禁止,但考量廣電媒體近年來因為「黨政軍條款」造成產業運作困境,在防止媒體集中的
法治完備下,會將部分「不符合現行媒體正常運作」的規管予以鬆綁。
洪貞玲表示,黨政軍條款在政府投資持股或政黨投資持股部分,應該要分開處理,政黨、
政務相關人員,依據立法精神應該嚴格禁止投資廣電媒體,但相關規定,應該從《政黨法
》的法制架構規管,避免過去「廣電三法」,針對違反「黨政軍條款」之行為人與處罰對
象不一致的問題。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 NCC:適度放寬
不過,針對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以及政府機構可以控制之基金部分,洪貞玲表示,這部分該
如何管制,NCC還在全盤思考,目前係朝向「適度限制」,「投資跟經營本身切割,是一
種思考方向,另外,依據投資持股比率的放寬,也是一種方向。」
另外,針對有線電視與中華電信MOD兩者之間的不對稱管制問題,由於《有線廣播電視法
》針對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用戶數,有訂定「3分之1市占率上限」,中華電信MOD卻因為適
用《固定通信業者管理規則》,沒有市占率之限制,在中華電信MOD用戶突破200萬戶後,
有線電視業者不斷要求NCC,將中華電信MOD比照有線電視進行規範。
洪貞玲表示,有線電視與MOD是否屬於同一個市場,這屬於《公平交易法》的市場界定問
題,「是否視為同一市場,要經過實證上分析」,2者視為同一市場,必須具備「可替代
性」,另外,市場是否為「可流通」的公平競爭市場,也是考量因素。
洪貞玲表示,有線電視與MOD這2個平台,內容是否可以自由流通,「現階段這個時點上,
它還不構成是單一市場,但上述條件會隨市場發展改變。」
NCC已著手研議「OTT專法」
洪貞玲表示,NCC之所以研議「傳播政策白皮書」,主要是基於數位匯流環境下,原來各
自獨立的傳播平台通路,已有擴張互通的情形,NCC應該思考廣電媒體平台之間的規管與
調和,其中,針對OTT影視服務部分,NCC方面已經著手研議《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即
「OTT專法」)。
洪貞玲指出,《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針對網路影音服務平台,將採取「登記制」的輕度
監理模式,透過境外平台的登記納管,鼓勵OTT影音平台扶植本國內容,登記納管後,也
可以鼓勵業者把營運資訊適度透明化。
不過,針對「愛奇藝」等較為敏感的中國OTT影音平台議題,洪貞玲表示,「中國OTT平台
要不要納管,這涉及到兩岸事務與文化事務主管機關,我們已在進行跨部會溝通」,《網
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並沒有特別去分類資本結構與資金來源,規管原則係以「輕度
管理、抓大放小」為原則,影音平台納管後,針對平台影音內容,有危害兒少身心健康部
份,一定會優先規管。
《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本國內容保障比率「不會悖離市場」
洪貞玲提到,《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針對本國製內容的保障比率部分,目前境外業
者都非常關切,歐盟方面目前針對歐盟地區以外的影音平台,係規定歐盟地區影音內容比
率,不得低於30%;不過,歐盟成員當中的英國,本來就是影音製作大國,NCC在訂定本國
製比率時,雖然會參採歐盟指令,但比率的制定不會悖離市場現實。
洪貞玲表示,「傳播政策白皮書」公布後,目前最為急迫處理的議題,是有線電視頻道授
權爭議的「仲裁機制」,這部分NCC已經完成《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法。至於本次白皮書
所揭櫫的4大核心價值,也可能透過未來的「廣電三法」修法去落實。
不過,涉及公民知情權、健全民主生活、促進新聞品質與民眾表意自由,涉及到民眾對新
聞品質期待部分,NCC這段期間已經有明確的監理作為去落實,有鑒於新聞從業人員,受
限於市場或媒體要求,對網路新聞來源事實查證,在工具與能力上還有再與時俱進的空間
,NCC未來將透過媒體素養與業者培訓方案,跟業者一起努力。
https://www.storm.mg/article/2284191
--
林上祚 2020-02-12 17:59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2日審議通過「傳播政策白皮書」,將處理最棘手的有線電
視「頻道代理」、廣電媒體「黨政軍條款」,以及網飛(Netflix)、愛奇藝等境外OTT影
音平台「登記納管」等議題,NCC委員洪貞玲表示,NCC已盤點廣電媒體涉及的「黨政軍持
股樣態」;未來政府部分,將回歸到《預算法》,從政府機構不得透過預算編列進行新聞
置入的角度,禁止政府投資媒體,但政府捐助財團法人部分,包括4大基金在內,會給予
適度的放寬,「投資跟經營本身切割,是一種可能方向,依據投資持股比率的放寬,也可
能是另一種方向。」
NCC「傳播政策白皮書」揭示4大核心價值,包括「言論與表意自由」、「公平與有效競爭
」、「多元與本國文化」、「民主與公民參與」,希望建構一個符合數位匯流轉型的基礎
建設,符合本國文化認同與質量均優的視聽內容。
「部分不符合現行媒體正常運作的規管將予以鬆綁」
NCC白皮書希望解決的議題,包括多年來懸而未決的「黨政軍條款」、境外OTT影音平台登
記納管,以及有線電視頻道代理衍生的頻道大戰等議題。
洪貞玲表示,廣電三法的「黨政軍條款」,未來在政府部分將回歸到《預算法》,從《預
算法》禁止政府透過公務預算,進行新聞置入的角度出發,對政府機構投資媒體予以嚴格
禁止,但考量廣電媒體近年來因為「黨政軍條款」造成產業運作困境,在防止媒體集中的
法治完備下,會將部分「不符合現行媒體正常運作」的規管予以鬆綁。
洪貞玲表示,黨政軍條款在政府投資持股或政黨投資持股部分,應該要分開處理,政黨、
政務相關人員,依據立法精神應該嚴格禁止投資廣電媒體,但相關規定,應該從《政黨法
》的法制架構規管,避免過去「廣電三法」,針對違反「黨政軍條款」之行為人與處罰對
象不一致的問題。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 NCC:適度放寬
不過,針對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以及政府機構可以控制之基金部分,洪貞玲表示,這部分該
如何管制,NCC還在全盤思考,目前係朝向「適度限制」,「投資跟經營本身切割,是一
種思考方向,另外,依據投資持股比率的放寬,也是一種方向。」
另外,針對有線電視與中華電信MOD兩者之間的不對稱管制問題,由於《有線廣播電視法
》針對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用戶數,有訂定「3分之1市占率上限」,中華電信MOD卻因為適
用《固定通信業者管理規則》,沒有市占率之限制,在中華電信MOD用戶突破200萬戶後,
有線電視業者不斷要求NCC,將中華電信MOD比照有線電視進行規範。
洪貞玲表示,有線電視與MOD是否屬於同一個市場,這屬於《公平交易法》的市場界定問
題,「是否視為同一市場,要經過實證上分析」,2者視為同一市場,必須具備「可替代
性」,另外,市場是否為「可流通」的公平競爭市場,也是考量因素。
洪貞玲表示,有線電視與MOD這2個平台,內容是否可以自由流通,「現階段這個時點上,
它還不構成是單一市場,但上述條件會隨市場發展改變。」
NCC已著手研議「OTT專法」
洪貞玲表示,NCC之所以研議「傳播政策白皮書」,主要是基於數位匯流環境下,原來各
自獨立的傳播平台通路,已有擴張互通的情形,NCC應該思考廣電媒體平台之間的規管與
調和,其中,針對OTT影視服務部分,NCC方面已經著手研議《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即
「OTT專法」)。
洪貞玲指出,《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針對網路影音服務平台,將採取「登記制」的輕度
監理模式,透過境外平台的登記納管,鼓勵OTT影音平台扶植本國內容,登記納管後,也
可以鼓勵業者把營運資訊適度透明化。
不過,針對「愛奇藝」等較為敏感的中國OTT影音平台議題,洪貞玲表示,「中國OTT平台
要不要納管,這涉及到兩岸事務與文化事務主管機關,我們已在進行跨部會溝通」,《網
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並沒有特別去分類資本結構與資金來源,規管原則係以「輕度
管理、抓大放小」為原則,影音平台納管後,針對平台影音內容,有危害兒少身心健康部
份,一定會優先規管。
《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本國內容保障比率「不會悖離市場」
洪貞玲提到,《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針對本國製內容的保障比率部分,目前境外業
者都非常關切,歐盟方面目前針對歐盟地區以外的影音平台,係規定歐盟地區影音內容比
率,不得低於30%;不過,歐盟成員當中的英國,本來就是影音製作大國,NCC在訂定本國
製比率時,雖然會參採歐盟指令,但比率的制定不會悖離市場現實。
洪貞玲表示,「傳播政策白皮書」公布後,目前最為急迫處理的議題,是有線電視頻道授
權爭議的「仲裁機制」,這部分NCC已經完成《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法。至於本次白皮書
所揭櫫的4大核心價值,也可能透過未來的「廣電三法」修法去落實。
不過,涉及公民知情權、健全民主生活、促進新聞品質與民眾表意自由,涉及到民眾對新
聞品質期待部分,NCC這段期間已經有明確的監理作為去落實,有鑒於新聞從業人員,受
限於市場或媒體要求,對網路新聞來源事實查證,在工具與能力上還有再與時俱進的空間
,NCC未來將透過媒體素養與業者培訓方案,跟業者一起努力。
https://www.storm.mg/article/2284191
--
Tags:
電影
All Comments
By Sierra Rose
at 2020-02-17T08:36
at 2020-02-17T08:36
By Joseph
at 2020-02-21T07:45
at 2020-02-21T07:45
By James
at 2020-02-22T22:10
at 2020-02-22T22:10
By Oscar
at 2020-02-26T02:34
at 2020-02-26T02:34
By Noah
at 2020-02-28T06:03
at 2020-02-28T06:03
Related Posts
版友悶片中最喜歡哪一片
By Harry
at 2020-02-12T18:18
at 2020-02-12T18:18
星戰9:迪屎尼How Dare You!!!
By Kama
at 2020-02-12T18:12
at 2020-02-12T18:12
拯救資本主義
By Oscar
at 2020-02-12T18:03
at 2020-02-12T18:03
寄生上流最大的敗筆
By Hardy
at 2020-02-12T18:00
at 2020-02-12T18:00
寄生上流最大的敗筆
By Ina
at 2020-02-12T17:33
at 2020-02-12T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