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偶像牌不靈的這個議題,作者用F4拍電影失敗的例子,得出了“台灣的導演和輔導金
評審竟還認為偶像明星可以帶動市場,到底他們是住在台灣?還是活在火星?”這樣尖銳刻薄的結
論。
我想,任何舉例都要公平一點。作者既然拿偶像拍電影票房慘敗來証明自己的觀點,那麼
就看看學院派演員電影票房如何,還是2008為例
電影名稱 北市票房 明星
~~~~~~~~~~~~~~~~~~~~~~~~~~~~~~~~~~~~~~~~~~~~~~~
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 312萬 紐承澤
停車 163萬 張震、戴立忍
幫幫我,愛神 144萬 李d生
飄浪青春 116萬 陸弈靜
以上還是進入票房排行榜的,其他比如張作驥的《蝴蝶》票房我都不好意思說。那麼是不
是磨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台灣電影評論家認為偶像明星不可以帶動電影市場,但鑒于學院派
派票房更廢,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看看以菲傭泰勞為主角是否能帶動電影市場?
作者另一刻薄的論証方式就是:用全球票房舉例來証明《海角》成功有限,緊接著用《海
角》的票房來論証國片尤其是有偶像明星加持的國片票房廢材。拜托,不是這樣直接的比
較好不好?海角的成功是台灣電影在台灣本土的票房成功;如果買到海外,能多掙一元錢
就是額外驚喜一元錢,掙不到錢卻不能說明它在台灣不該成功;而作者舉例的那些偶像明
星加持的國片,和台灣本土電影的常態票房比較已經算是可以!當然眼紅紅想復制海角
奇跡太難了----除了導演演員的功力,天時地利人和,外加一點神明保佑。
作者既然以《愛的發聲練習》為偶像失敗篇的開篇論証,恰好本人今年觀察的最細微的正
是《愛的發聲練習》的拍攝和上映過程。作者說“導演對市場認知和真正的市場有很大
的差距”這其實不對!至少李鼎發現現階段他還沒法模仿王偉忠為自己的父親或者家族
作傳,馬上他就掏出了另一個劇本:集各種社會生活焦點話題于一體的《愛的發聲練習》
;而“輔導金評審也完全不了解市場”是真的麼?至少在“愛”片在廣為宣傳後很多觀
眾表示出了濃厚的興趣。可惜李鼎第一次拍片,雖然他表現出了足夠的誠意,無奈拍電
影不像他寫暢銷書或者公開演講那樣可以隨興所至的表現。
作者文中表現出了對輔導金制度的“深惡痛絕”。開始很不解:一個國家或地區政府肯主
動出錢讚助文藝,不正是文明繁榮,社會環境高雅的表現麼?只有津巴布韋那樣的地方
才會斤斤計較于國民溫飽的問題而無暇他顧。後來看了作者的2007年的電影回顧才了解:
原來她/他把爭取輔導金的導演都當成騙子!明知道票房肯定不符市場不會為台灣觀眾接
納但還是要去申請,得到的錢分贓,然後騙上峰說自己在賠錢。而“2008電影票房”的
文章進一步:偶像明星也加入了這場騙局!“救濟窮人雖然無法幫助窮人脫離險境,但
起碼能讓他們暫時渡過危機,但是濟助周渝民和張鈞甯這種偶像明星是要幹嗎”,,,
我想周、張二位一定很不滿意作者的這種論調,至少周先生隨便拍幾支廣告的收入就不
是小小的《鬥茶》片酬可以比擬的。更不用說那些導演、和電影從業人員的生活“慘狀
”。他們為什麼要投入這種無名無利還要被評論家臭罵的行當說實話我也非常不解。
最後說一點:台灣國片的投入迫使它只能拍小成本電影或者文藝、生活小品;而台灣觀眾
和世界觀眾一樣,喜歡喧嘩熱鬧、高科技特效場面、不必花太多腦筋去想象的好萊塢式
大制作。所以拿台灣國片票房去和好萊塢大片硬捍就非常的不明智。但是台灣要不要拍自
己的電影呢?按照這位評論家的論調----好像是不要。可是世界上總歸還有一小撮觀眾
,口味另類。台灣為什麼不在自己現有的基礎上去適應一下這些小眾的需要,從而走自
己的特色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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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竟還認為偶像明星可以帶動市場,到底他們是住在台灣?還是活在火星?”這樣尖銳刻薄的結
論。
我想,任何舉例都要公平一點。作者既然拿偶像拍電影票房慘敗來証明自己的觀點,那麼
就看看學院派演員電影票房如何,還是2008為例
電影名稱 北市票房 明星
~~~~~~~~~~~~~~~~~~~~~~~~~~~~~~~~~~~~~~~~~~~~~~~
情非得已之生存之道 312萬 紐承澤
停車 163萬 張震、戴立忍
幫幫我,愛神 144萬 李d生
飄浪青春 116萬 陸弈靜
以上還是進入票房排行榜的,其他比如張作驥的《蝴蝶》票房我都不好意思說。那麼是不
是磨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台灣電影評論家認為偶像明星不可以帶動電影市場,但鑒于學院派
派票房更廢,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看看以菲傭泰勞為主角是否能帶動電影市場?
作者另一刻薄的論証方式就是:用全球票房舉例來証明《海角》成功有限,緊接著用《海
角》的票房來論証國片尤其是有偶像明星加持的國片票房廢材。拜托,不是這樣直接的比
較好不好?海角的成功是台灣電影在台灣本土的票房成功;如果買到海外,能多掙一元錢
就是額外驚喜一元錢,掙不到錢卻不能說明它在台灣不該成功;而作者舉例的那些偶像明
星加持的國片,和台灣本土電影的常態票房比較已經算是可以!當然眼紅紅想復制海角
奇跡太難了----除了導演演員的功力,天時地利人和,外加一點神明保佑。
作者既然以《愛的發聲練習》為偶像失敗篇的開篇論証,恰好本人今年觀察的最細微的正
是《愛的發聲練習》的拍攝和上映過程。作者說“導演對市場認知和真正的市場有很大
的差距”這其實不對!至少李鼎發現現階段他還沒法模仿王偉忠為自己的父親或者家族
作傳,馬上他就掏出了另一個劇本:集各種社會生活焦點話題于一體的《愛的發聲練習》
;而“輔導金評審也完全不了解市場”是真的麼?至少在“愛”片在廣為宣傳後很多觀
眾表示出了濃厚的興趣。可惜李鼎第一次拍片,雖然他表現出了足夠的誠意,無奈拍電
影不像他寫暢銷書或者公開演講那樣可以隨興所至的表現。
作者文中表現出了對輔導金制度的“深惡痛絕”。開始很不解:一個國家或地區政府肯主
動出錢讚助文藝,不正是文明繁榮,社會環境高雅的表現麼?只有津巴布韋那樣的地方
才會斤斤計較于國民溫飽的問題而無暇他顧。後來看了作者的2007年的電影回顧才了解:
原來她/他把爭取輔導金的導演都當成騙子!明知道票房肯定不符市場不會為台灣觀眾接
納但還是要去申請,得到的錢分贓,然後騙上峰說自己在賠錢。而“2008電影票房”的
文章進一步:偶像明星也加入了這場騙局!“救濟窮人雖然無法幫助窮人脫離險境,但
起碼能讓他們暫時渡過危機,但是濟助周渝民和張鈞甯這種偶像明星是要幹嗎”,,,
我想周、張二位一定很不滿意作者的這種論調,至少周先生隨便拍幾支廣告的收入就不
是小小的《鬥茶》片酬可以比擬的。更不用說那些導演、和電影從業人員的生活“慘狀
”。他們為什麼要投入這種無名無利還要被評論家臭罵的行當說實話我也非常不解。
最後說一點:台灣國片的投入迫使它只能拍小成本電影或者文藝、生活小品;而台灣觀眾
和世界觀眾一樣,喜歡喧嘩熱鬧、高科技特效場面、不必花太多腦筋去想象的好萊塢式
大制作。所以拿台灣國片票房去和好萊塢大片硬捍就非常的不明智。但是台灣要不要拍自
己的電影呢?按照這位評論家的論調----好像是不要。可是世界上總歸還有一小撮觀眾
,口味另類。台灣為什麼不在自己現有的基礎上去適應一下這些小眾的需要,從而走自
己的特色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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