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看了1/24的歌劇魅影, 也和大家一樣一整晚就眼巴巴的看著燈一直掛在上面,
很失望也很傷心, 失落了一整晚, 而現在又看到主辦單位如此不負責任的處理態度,
感覺更令人無法忍受... 所以想請大家幫幫我們, 即使你不是看1/24當天的歌劇魅影,
每人一封信, 或一通電話, 讓主辦單位或是未來辦類似活動的辦單位知道, 觀眾的權益
不容忽視, 他們是必須在第一時間內, 以最謹慎的態度來處理在演出過程中所有可能發
生的問題, 而不是事後以敷衍的方式來搪塞我們, 把觀眾都當作冤大頭!!
以下為我寄到兩廳院的客訴信箱的內容, 供大家做參考, 若文章有偏頗之處, 請大家多
多包涵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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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水晶燈掉落只是整齣劇的一個小環節點, 1/24整場表演所有演員都有超水準的演出,
但主辦單位在第一時間時未做出正確的處理, 如何消除民怨?
錯誤1. 主辦單位狀況發生的當下抑或是在中場休息時, 以廣播告知所有觀眾水晶燈未
掉落的技術性問題並道歉, 非得要等到有許多人在中場休息尋問後, 發現事情
無法輕易掩蓋才在終場時廣播保留票根 (我甚至沒聽到廣播!), 導致觀眾權益受損?
錯誤2. 1/23並無演出, 為何主辦單位無法在未表演的時段內進行硬體檢測與維修,
以確保所有場次在機關運作上達到零失誤??
錯誤3. 眾所皆知在台灣賣的票價遠高於其它國家, 主辦單位更應以如履薄冰的心態確
保每場演出都能盡善盡美, 並在危機處理上, 於第一時間做出最完善的處置(如
暫停演出),而不是以"反正你們也看完了整場表演, 想重看或退票是不可能"的
心態來敷衍了事!!
所有演員當天的演出值得給予最大的掌聲, 但主辦單位的不負責任與慢半拍的敷衍心態,
著實讓人無法接受, 若僅僅辦個見面會, 想必無法消除觀眾的憤怒, 大家都能接受在演
出過程中或多或少的瑕疵, 但觀眾無法諒解的是, 主辦單位的無心(或無能)的事後補救方
式,希望主辦單位能完全接納在場所有觀眾的失望, 並以最大的誠意來解決這個未能在第一
時間做出妥善處理的重大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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