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大家要積極反應吊燈事件 - 舞台劇

By Faithe
at 2006-01-27T05:05
at 2006-01-27T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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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講一下自己的想法
先不論兩廳院或真正好"該"或"不該"退全額或是加演
(上述這兩種似乎是我看了這一系列討論串之後 討論串中一些人的想法)
而是從實際執行面來看 到底有沒有可能退全額或加演
先從退全額來看
誠如上面一些板友所言 由於兩廳院的做法
即使在一開始就知道吊燈有問題 卻不做說明繼續演出
這樣造成了觀眾看完整場表演的既定事實
而這場除了吊燈外並沒有其他的大問題
觀眾既然都看了全場了 就不大可能退全額的票價
當然 有人說這個弔燈很重要 沒正常作用很嚴重
那如果是其他方面發生問題呢?
比方說 小克在唱phantom of the opera最後面時高音上不去
或是魅影在Music of the Night裡最後的長音氣不夠 樂團還沒完就沒聲了
或是在唱All I Ask of You時小克滑倒了導至笑場 氣氛破壞殆盡....
到底怎樣是"嚴重到足以破壞演出整體觀感"的失誤呢?
這種事由於沒有白紙黑字寫明 所以基本上是各自表述
我自己覺得就連退半價都不太可能
(我一開始就說了 我不是討論該不該 而是探討可不可能)
既然消基會或是政府無法介入來判斷何者為重要
事情就演變成 演出中的元素何者為重要 由演出單位自行決定
真正好或兩廳院如果不覺得吊燈有如此的重要
重要到退錢的地步 就不會做出退錢的決定
而政府或輿論也比較難以介入
至於加演呢?
歌劇魅影演到3月12日 每一場基本上都是滿的
翻開兩廳院節目單
戲劇院部份3/13~3/24 以及3/27~3/30都是沒有節目的
歌劇魅影這次來台 從幾頓重的道具到幾百名演出相關人員
不管是船期還是機票還有演出人員之後的檔期
我都不覺得有可能拖到四月以後
甚至有可能3/12演完隔天就得離開臺灣
那麼 如果有幸能夠加演的話
就一定得在3/24之前
因為25 26日有別的節目 舞台機關不可能在這兩天拆下來 過兩天再裝上去....
所以只剩下12天有可能加演
如果真的加演 扣掉3/13星期一休息
(歌劇魅影除了第一天的演出是星期一外 所有的週一都是沒演出的)
那3/14星期二晚上加演大家覺得如何呢?
那時候已經開學了 中南部殺上來的學生
是要他晚上看完10點多 然後搭夜車回去嗎?
或是要他星期三翹課就為了看星期二晚上的加演嗎?
好吧 你說加演放在18 19兩天 這兩天剛好週末總沒問題了吧?
那從13-17(星期一到星期五)整個劇團的人要幹麻? 逛台北101嗎?
還是說乾脆3/14-3/19加演一週好了?
加演一週的話問題更複雜....
而2006戲劇院的檔期基本上是滿的 候補檔期也是到了6月底才有
那節目單上3月中旬這些空白的日期 也說不定是戲劇院要保養維護
或者是整個歌劇魅影的布景拆除就是要這麼久的時間
我上面說了這些 不是說兩廳院和真正好就能啥都不做
而只是單純的分析一下 要退錢或加演的機率很小就是了
不如呢 朝一些比較有可能執行的補償方向去思考
這樣最後達成的機率還比較高 比較能真正達到補償的結果
而兩廳院自己說的"見面會"就算是比較可行的方案之一
雖然見面會好像大家接受度不高 但畢竟是兩聽院自己提的
實現的機率會大一點
我這樣講當然也不是說大家就只能選"見面會"
而是可以想一些比較可行的辦法來給兩廳院做為參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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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論兩廳院或真正好"該"或"不該"退全額或是加演
(上述這兩種似乎是我看了這一系列討論串之後 討論串中一些人的想法)
而是從實際執行面來看 到底有沒有可能退全額或加演
先從退全額來看
誠如上面一些板友所言 由於兩廳院的做法
即使在一開始就知道吊燈有問題 卻不做說明繼續演出
這樣造成了觀眾看完整場表演的既定事實
而這場除了吊燈外並沒有其他的大問題
觀眾既然都看了全場了 就不大可能退全額的票價
當然 有人說這個弔燈很重要 沒正常作用很嚴重
那如果是其他方面發生問題呢?
比方說 小克在唱phantom of the opera最後面時高音上不去
或是魅影在Music of the Night裡最後的長音氣不夠 樂團還沒完就沒聲了
或是在唱All I Ask of You時小克滑倒了導至笑場 氣氛破壞殆盡....
到底怎樣是"嚴重到足以破壞演出整體觀感"的失誤呢?
這種事由於沒有白紙黑字寫明 所以基本上是各自表述
我自己覺得就連退半價都不太可能
(我一開始就說了 我不是討論該不該 而是探討可不可能)
既然消基會或是政府無法介入來判斷何者為重要
事情就演變成 演出中的元素何者為重要 由演出單位自行決定
真正好或兩廳院如果不覺得吊燈有如此的重要
重要到退錢的地步 就不會做出退錢的決定
而政府或輿論也比較難以介入
至於加演呢?
歌劇魅影演到3月12日 每一場基本上都是滿的
翻開兩廳院節目單
戲劇院部份3/13~3/24 以及3/27~3/30都是沒有節目的
歌劇魅影這次來台 從幾頓重的道具到幾百名演出相關人員
不管是船期還是機票還有演出人員之後的檔期
我都不覺得有可能拖到四月以後
甚至有可能3/12演完隔天就得離開臺灣
那麼 如果有幸能夠加演的話
就一定得在3/24之前
因為25 26日有別的節目 舞台機關不可能在這兩天拆下來 過兩天再裝上去....
所以只剩下12天有可能加演
如果真的加演 扣掉3/13星期一休息
(歌劇魅影除了第一天的演出是星期一外 所有的週一都是沒演出的)
那3/14星期二晚上加演大家覺得如何呢?
那時候已經開學了 中南部殺上來的學生
是要他晚上看完10點多 然後搭夜車回去嗎?
或是要他星期三翹課就為了看星期二晚上的加演嗎?
好吧 你說加演放在18 19兩天 這兩天剛好週末總沒問題了吧?
那從13-17(星期一到星期五)整個劇團的人要幹麻? 逛台北101嗎?
還是說乾脆3/14-3/19加演一週好了?
加演一週的話問題更複雜....
而2006戲劇院的檔期基本上是滿的 候補檔期也是到了6月底才有
那節目單上3月中旬這些空白的日期 也說不定是戲劇院要保養維護
或者是整個歌劇魅影的布景拆除就是要這麼久的時間
我上面說了這些 不是說兩廳院和真正好就能啥都不做
而只是單純的分析一下 要退錢或加演的機率很小就是了
不如呢 朝一些比較有可能執行的補償方向去思考
這樣最後達成的機率還比較高 比較能真正達到補償的結果
而兩廳院自己說的"見面會"就算是比較可行的方案之一
雖然見面會好像大家接受度不高 但畢竟是兩聽院自己提的
實現的機率會大一點
我這樣講當然也不是說大家就只能選"見面會"
而是可以想一些比較可行的辦法來給兩廳院做為參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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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6-01-31T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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