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完第一集驚為天人就入坑啦!!! (打滾)
目前看完第四集京畿南部連環殺人案,有個小小疑惑想請教一下。
最初未有任何改變前 (未通過無線電前) 的時空
總共有十次犯案,作案地點都在田邊暗巷,因為沿著公車路線尾隨殺人,
兇手未抓到成為懸案,2015年成立長期懸案專案組重新調查。
通過無線電後的時空
總共有十次犯案,第八件因為李在翰及時趕到所以得救,
而後兇手為滅口看到他上公車的證人直接在市區犯案,
第九次和第十次(源晶,李在翰的心儀對象)搶救失敗,兇
手未抓到成為懸案,2015年成立長期懸案專案組重新調查。
回到2015年
在最初的時空,李在翰沒有在現場解救第八次的孕婦-->
不會錯抓犯人,發現公車-->源晶不會被兇手封口殺害-->
李在翰不會去找公車司機報仇-->不會發現公車司機的兒子才是真兇-->
真兇不會摔斷腿應該會繼續犯案,而不是成為懸案(?!)才對,
讓第二集被分配到案件的長期懸案專案組要重新調查
會成為未破解的懸案是因為源晶死了-->李在翰找公車司機報仇時,發現兒子是真兇
-->兒子摔斷腿,因此26年無法犯案-->成為懸案
我想問的是,請問源晶,就是李在翰的心儀對象 是不是在未有改變前的時空,
跟改變後的時空,都是第十次的受害人,不然應該不會變成懸案?
可是在最初的時空,源晶沒有被滅口的必要阿?
不知道我邏輯上面有沒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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