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幾天看到某篇報導後,
就一直很掙扎要不要轉貼到PTT上,
後來想了一想,既然上一篇文章是我發的,
而且那一篇全然是Tim Gunn的觀點,
那我覺得我有義務作平衡報導,讓各位知道Victorya的觀點是什麼...
http://0rz.tw/b04et
不是很想翻譯,並不是因為我討厭V而不願翻譯對V有利的訊息,
實在是因為這篇沒什麼好翻譯的...
本文中心思想1:
Tim Gunn只是帕森的系主任,講難聽點就是行政人員,
他根本不懂什麼是Design,我覺得他沒有資格評論設計師們的衣服。
本文中心思想2:
Tim Gunn是個萬人迷,所以我知道跟他作對一定沒人相信我的話,絕對會位於下風。
像他這種個性人見人愛,但是卻沒有實際能力的人,是我最害怕合作的對象。
本文中心思想3:
Tim Gunn的那些話,是情緒性發言,是錯誤的,是不可信的。
本文中心思想4:
PR對我的事業很有幫助,但是Tim Gunn傷我好深好深好深,我真的好想逃離地球。
以下是我的觀點:
Victorya的作文很好,讓人看完的瞬間會覺得她好可憐。
但是理性思考一下,會發現這篇技巧性十足,
完全沒有說明Tim Gunn所談到的那些事情,真實情況到底是怎樣...
但是我並非要說V是什麼bitch,我覺得她應該是那種純粹個性極度龜毛的人。
(至於這種人算不算是bitch,每個人定義不同)
她的真心話應該是:
「我幹嘛要配合主持人,配合攝影機,配合製作人,配合其他參賽者,
配合評審,配合導師,配合節目流程 ?
我只是來這邊 設-計-我-的-衣-服! 其他我都不管!
如果我有什麼不爽,我為什麼要掩飾?」
實境秀是個GAME,但是V才不管這是不是GAME,她也不想配合玩GAME。
她只想像平常她在自己家裡那樣設計衣服,而且她搞不懂為什麼這樣做不行?
為什麼要分組? 為什麼要在一天內做完? 為什麼不能讓我做自己想做的?
為什麼製作條件要這麼惡劣讓我不能做出好衣服?
但是我想說,V小姐,PR是個GAME,如果妳不玩GAME,
妳--為--什--麼--還--要--報--名--參--加--PR ?
真相如何,就請各位自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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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are lucky enough to have lived
in Paris as a young man, then wherever you
go for the rest of your life, it stays with
you, for Paris is a moveable feast.
─ ERNEST HEMINGWAY, to a friend,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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