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記者暑期實習 - 公視

By Vanessa
at 2009-05-20T11:34
at 2009-05-20T11:34
Table of Contents
http://cid-7b3813dd8361d5eb.skydrive.live.com/browse.aspx/.Public 文件檔
一、前言
為鼓勵國內大專學生藉由拍攝實務關心公共議題, 公視PeoPo公民新聞平台自2007年開始
,提供大專公民記者實習機會,邀請學者專家、資深媒體人與公民記者共同開課,讓大專
同學從實作中,培養社會關懷及國際視野,豐富公民新聞多元內容。
二、宗旨
- 鼓勵公眾近用媒體
- 藉由實習營活動培養更多公民記者
- 透過實習營活動強化校園公民記者之媒體素養
- 為PeoPo公民新聞平台注入多元觀點
三、報名對象
- 各大專院校學生,不限傳播新聞相關科系,可經由學校統一報名申請
- 各大專院校學生,可經由個人方式報名申請
- 國外暑期歸國學子,可經由個人方式報名申請
四、活動辦法
1. 梯次
第一梯:自2009年7月6日起至2009年7月30日止。
第二梯:自2009年8月3日起至2009年8月27日止。
2. 申請資格:
A. 各大專院校傳播相關科系學生,對公民新聞與公共議題有興趣、喜歡撰寫文章或攝影
拍照者皆可報名,有撰寫個人網誌(blog)經驗者優先錄取。
B. 各大專院校非傳播相關科系學生,亦可透過個人報名方式申請。
C. 共分2梯次,每梯60名,每科系所每梯次報名人數上限5人,無在校成績限制。
本會將按資格審查結果及申請時間先後依序公布錄取名單。
3 申請辦法:
所須資料如下:
A、 須填妥公視所提供之報名表(請見附件二);「個人自傳」中並須填妥基本資料、求學
過程、參與社團活動經驗或志願服務經驗以及對實習的期許,能提供文字、照片、影音等
相關作品者尤佳(作品請燒錄成光碟一同寄至公視)。
B、 2吋照片、學生證、身份證影本各一份。
- 透過學校報名、須學分認可者,請連同實習報名表,由各系院所統一寄發,向本會提
出申請。
- 個人報名者,請直接將報名資料郵寄至公共電視新媒體部 陳珊珊小姐收。
4 實習須知與實習要求:
A. 實習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公共電視台,學員須自理交通。
B. 須自備數位相機或數位攝影機等設備。
C. 實習方式:
Ⅰ. 報到日及結業日須親至公共電視台參與報到及結業,並完成為期一周之實習相關課程
;住宿地點及費用,由學生自行負責。
Ⅱ. 三週實作課程,學員自行外出採訪及拍攝,每周四須親回公視參與編採會議,並檢討
當週作品。
Ⅲ. 為鼓勵公眾近用媒體,於本單位實習無須繳交任何費用,但學員每周須繳交二篇以上
影音作品,主辦單位將依作品表現狀況作為實習成績及結業頒獎標準。作品質量未達標準
者,主辦單位將不頒給實習結訓證書。
Ⅳ. 實習作品在公共議題上有突出表現,且經公視新聞採用者,每則將支付500元獎勵費
用。
5報名時間表:
報名時間:2009年6月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公布錄取名單:2009年6月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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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為鼓勵國內大專學生藉由拍攝實務關心公共議題, 公視PeoPo公民新聞平台自2007年開始
,提供大專公民記者實習機會,邀請學者專家、資深媒體人與公民記者共同開課,讓大專
同學從實作中,培養社會關懷及國際視野,豐富公民新聞多元內容。
二、宗旨
- 鼓勵公眾近用媒體
- 藉由實習營活動培養更多公民記者
- 透過實習營活動強化校園公民記者之媒體素養
- 為PeoPo公民新聞平台注入多元觀點
三、報名對象
- 各大專院校學生,不限傳播新聞相關科系,可經由學校統一報名申請
- 各大專院校學生,可經由個人方式報名申請
- 國外暑期歸國學子,可經由個人方式報名申請
四、活動辦法
1. 梯次
第一梯:自2009年7月6日起至2009年7月30日止。
第二梯:自2009年8月3日起至2009年8月27日止。
2. 申請資格:
A. 各大專院校傳播相關科系學生,對公民新聞與公共議題有興趣、喜歡撰寫文章或攝影
拍照者皆可報名,有撰寫個人網誌(blog)經驗者優先錄取。
B. 各大專院校非傳播相關科系學生,亦可透過個人報名方式申請。
C. 共分2梯次,每梯60名,每科系所每梯次報名人數上限5人,無在校成績限制。
本會將按資格審查結果及申請時間先後依序公布錄取名單。
3 申請辦法:
所須資料如下:
A、 須填妥公視所提供之報名表(請見附件二);「個人自傳」中並須填妥基本資料、求學
過程、參與社團活動經驗或志願服務經驗以及對實習的期許,能提供文字、照片、影音等
相關作品者尤佳(作品請燒錄成光碟一同寄至公視)。
B、 2吋照片、學生證、身份證影本各一份。
- 透過學校報名、須學分認可者,請連同實習報名表,由各系院所統一寄發,向本會提
出申請。
- 個人報名者,請直接將報名資料郵寄至公共電視新媒體部 陳珊珊小姐收。
4 實習須知與實習要求:
A. 實習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公共電視台,學員須自理交通。
B. 須自備數位相機或數位攝影機等設備。
C. 實習方式:
Ⅰ. 報到日及結業日須親至公共電視台參與報到及結業,並完成為期一周之實習相關課程
;住宿地點及費用,由學生自行負責。
Ⅱ. 三週實作課程,學員自行外出採訪及拍攝,每周四須親回公視參與編採會議,並檢討
當週作品。
Ⅲ. 為鼓勵公眾近用媒體,於本單位實習無須繳交任何費用,但學員每周須繳交二篇以上
影音作品,主辦單位將依作品表現狀況作為實習成績及結業頒獎標準。作品質量未達標準
者,主辦單位將不頒給實習結訓證書。
Ⅳ. 實習作品在公共議題上有突出表現,且經公視新聞採用者,每則將支付500元獎勵費
用。
5報名時間表:
報名時間:2009年6月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公布錄取名單:2009年6月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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