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ediawatch.org.tw/node/1341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聯合聲明
日前NCC提出「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放鬆有線電視系統業者
跨區經營限制,擴大業者市場規模,以利有線電視產業發展;
但與此同時,
卻刪除原有線電視法中特種基金提撥百分之三十
捐贈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之條文。
NCC此種對商業媒體解禁,對公共媒體限縮的作法,我們表示遺憾。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及媒體改造學社認為,
NCC作為廣電媒體的主管機關應以健全媒體環境作整體思考,
NCC明知「公共電視為建立公眾服務之大眾傳播制度,
擔負一定之社會責任,應由國家編列預算補助經費來源。」
但卻不積極解決目前公廣集團面臨的財政窘境,協助擴大並合理化
公廣集團及影視文化產業發展所需財源,反而砍斷其部分財源,
不利公共媒體發展,對此,我們表達強烈不滿。
基此,我們認為:
1. NCC應恢復有線廣播電視法原將特種基金百分之三十捐贈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之條文,以維持公共媒體正常營運。
2. NCC應基於企業社會責任、協助健全公共媒體發展,
及提升多元影音文化原則,創設合理規模的影音基金,分別以多寡不同的比例,
對硬體製造業、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頻道供應者、直播衛星
廣播電視服務經營者、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者、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
廣播、電視事業者、電信事業者,收取額度有別的營業額,
另行制訂規範,管理該項影音基金及其所製作的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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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公視主頻道被法律列為有線電視的「免費必載」頻道!
什麼是免費呢?就是有線電視業者(俗稱第4台業者)可以不用付錢給公視,
就把公視的頻道內容放到自家的cable裡,然後傳送給自己的客戶(收視戶)收看。
可以去思考一個問題,有線電視業者可以不付錢給HBO電影台、三立台視台之類
的商業頻道就把它們放到自家的cable裡嗎?這不被告到脫褲子才怪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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