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全哥的重婚罪...? - 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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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到仙女婆婆說的...="=

仙女婆婆是沒說錯...

"有公開儀式 有2人以上公證人..."

在以前好像的確成立有效婚姻關系...

(下一站 幸福~光希 跟慕程去公證登記..也是抓2個人就去公證了...=.=)

現在不是要登記才算嗎..?

我記得法律是從新不從舊...

那麼現在這種狀況...是要怎麼算呢..?

有沒有法律達人能幫忙說明一下...


雖然說~

三立國法律...是一切合理...

但還是多少想知道正確得是啥...

than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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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老師:這個國中會教啦
國中老師:這個高中會教啦
高中老師:這個大學會上啦
大學教授:這個問題想必大家國小就會了
學生:(幹林老師!)
林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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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vira avatarElvira2010-04-21
結婚要合意,如果搞不清楚狀況根本沒有婚姻= =
Mary avatarMary2010-04-25
很不想承認但其實是算的= =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0-04-29
應該是沒溯及既往 兒子都那麼大 應該是新法前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0-05-01
以前是公證制 宴客就算結婚 現在是登記制 要看他那個
個時候是在法律改之前還是之後 法律不回朔 如果是在改
制前就算已經成婚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0-05-04
只有有證人 應該就會有效了
Liam avatarLiam2010-05-08
但孩子都那麼大了沒必要為了大同放棄招弟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0-05-13
打官司看證據...親朋好友加上媽媽都說當時要辦婚禮...只有
Joe avatarJoe2010-05-16
只有朝全一個人說他不願意結婚是沒用的
現在辦婚禮又不發生結婚效力...朝全想怎麼請客就怎麼請客
Regina avatarRegina2010-05-19
管他有沒有犯法 全哥說要結就是要結!!!
Jack avatarJack2010-05-19
只要他跟召弟辦結婚登記前說服敏芳跟他離婚就不犯重婚罪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0-05-22
看全哥身分證後面配偶欄是不是空白的啊
Sandy avatarSandy2010-05-25
我國在96.5.23修正以前 是採儀式婚(就是即使你沒登記
Dinah avatarDinah2010-05-26
只要有公開儀式 就算有效婚) 5.24後改為登記制 登記才
有效 ... 大同都那麼大了 只要全哥那時有辦喜宴的話
Kelly avatarKelly2010-05-29
今天才上課才上到耶哈哈哈!以前的不用登記 現在要登記了
Jake avatarJake2010-05-31
就算是結婚了 那他現在就算重婚...
不過三立國麻 法律看看就好 XD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0-06-01
這部戲大家都很愛重婚...=..=
Isla avatarIsla2010-06-03
該扯到重婚的沒用上!全哥沒登記最好有結成啦!一天就跑了!@@
Thomas avatarThomas2010-06-06
蕾蕾志輝結了兩次都沒重婚!000在想甚麼鬼!
Isla avatarIsla2010-06-07
當年不用登記就有成立。
一次是以黃蕾蕾,一次是楊小薇。
Jack avatarJack2010-06-10
泣國政府眼瞎了!蕾蕾=小薇結兩次還能成!
Linda avatarLinda2010-06-12
就三立國法律...朝全兄是重婚了,以後這個會被威脅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0-06-17
不用威脅啦 以招弟個性直接退出 =__=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0-06-19
蕾蕾結兩次不算重婚 全哥就算 這哪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