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nsees (happy ending)》之銘言:
: 我覺得這個比較像是story跟screenplay的爭議
: 那年協議書我覺得意思是。陳提供story,但不是screenplay writer
: 就像把小說(或是某個作品)授權改編劇本
: 這個金額本來就不見得會高
: 但現在陳認為她是screenplay writer之一
: 那就只能看當年的劇本,跟現在最終成品差多少了
同感。
協議書跟陳小姐的說法有幾個可議之處:
1.如無記錯片尾STAFF名單,原創三人(含陳小姐),編劇三人,
何以僅一人喊話,無人助陣?
2.完整腳本授權才十五萬,有點誇張,故有三種可能:
A:有一方不懂行情/裝傻 <--較無可能,這行情滿好問的,且程陳二人顯見皆非菜鳥
B:授權主體不是完整腳本故只值十五萬 <--較有可能
C:除協議書外,可能尚有口頭約定或未揭露文件 <--較有可能
3.依陳小姐敘述
2016年導演跟我說他正在拍攝,我很驚訝,想說你為什麼沒跟我說,後來我要去探班順便
談錢,他說已經拍完了,沒辦法探班。而後我一直想找他談,他沒有跟我聯繫
一面之詞,不對簿公堂則不知確實原委,且按下不提。又,敘述中類似情事所在多有,
一併略過。
4.依陳小姐所述
找他之前腳本已經發展到7.2了,已經是完整劇本,不是小說也不是梗概,是一份劇本。
人物架構、名字、片名與大家現在看到的電影差不多。(編按:但我想說劇本改多少沒有
差,因為如果你偷了一輛車,你把他改成BMW,很厲害沒錯,但車還是我的,請不要說我
的車是爛車的廢話,問題在於你偷了一輛車)
此中亦有疑點
A:若手中有完整劇本可茲為證且意在協議,大有早於此片口碑成形前提告之立場,
何故拖延至今仍不提告?
B:改多少是有差的。
目擊者電影成品的梗概,大量抽換後其實可以是像克莉絲汀魅力的純靈異驚悚。
示範如下:小齊買到以前自己目擊的車禍的事故二手車,車子帶著他去看
車禍相關人想伸張正義,原來車禍實際上是(同電影),最後因此找到贓款,
小齊把錢私吞再把車又轉手,車車哭哭。結束。
所以,到底改多少? 這也可以對簿公堂。
至此可以推出一個比較合理的經過:
一開始授權的不是跟電影成品有關之腳本,甚至不是完整劇本,因此製作方在
大幅增修後,認定作品已經與初始授權本體無關聯,直接不付。
(腳本跟劇本不一樣的,腳本是現場最終依據,劇本是幕後概念指導)
那這個"不付"也可能是基於這種結構
金主-->製片方-->導演-->陳小姐
含法律在內的財務部分如果上面金主說了算,那麼即使陳小姐認定唐在揚或程偉豪
是窗口,只要上面不點頭,下面的唐/程也沒有自己了事的必要。
而原創陳小姐因苦無一刀斃命之鐵證或確實站不住腳,至今才使用報警作為威嚇。
結論就是:要告快告,鄉民一張電影票看兩齣戲,很超值。
--
昨日の夜、全てを失くして酸の雨に濡れていた。
今日の昼、命を的に夢買う銭を追っていた。
明日の朝、ちゃちな信義とちっぽけな良心が、瓦礫の街に金を蒔く。
明後日、そんな先の事はわからない。
-『装甲騎兵ボトムズ』
--
: 我覺得這個比較像是story跟screenplay的爭議
: 那年協議書我覺得意思是。陳提供story,但不是screenplay writer
: 就像把小說(或是某個作品)授權改編劇本
: 這個金額本來就不見得會高
: 但現在陳認為她是screenplay writer之一
: 那就只能看當年的劇本,跟現在最終成品差多少了
同感。
協議書跟陳小姐的說法有幾個可議之處:
1.如無記錯片尾STAFF名單,原創三人(含陳小姐),編劇三人,
何以僅一人喊話,無人助陣?
2.完整腳本授權才十五萬,有點誇張,故有三種可能:
A:有一方不懂行情/裝傻 <--較無可能,這行情滿好問的,且程陳二人顯見皆非菜鳥
B:授權主體不是完整腳本故只值十五萬 <--較有可能
C:除協議書外,可能尚有口頭約定或未揭露文件 <--較有可能
3.依陳小姐敘述
2016年導演跟我說他正在拍攝,我很驚訝,想說你為什麼沒跟我說,後來我要去探班順便
談錢,他說已經拍完了,沒辦法探班。而後我一直想找他談,他沒有跟我聯繫
一面之詞,不對簿公堂則不知確實原委,且按下不提。又,敘述中類似情事所在多有,
一併略過。
4.依陳小姐所述
找他之前腳本已經發展到7.2了,已經是完整劇本,不是小說也不是梗概,是一份劇本。
人物架構、名字、片名與大家現在看到的電影差不多。(編按:但我想說劇本改多少沒有
差,因為如果你偷了一輛車,你把他改成BMW,很厲害沒錯,但車還是我的,請不要說我
的車是爛車的廢話,問題在於你偷了一輛車)
此中亦有疑點
A:若手中有完整劇本可茲為證且意在協議,大有早於此片口碑成形前提告之立場,
何故拖延至今仍不提告?
B:改多少是有差的。
目擊者電影成品的梗概,大量抽換後其實可以是像克莉絲汀魅力的純靈異驚悚。
示範如下:小齊買到以前自己目擊的車禍的事故二手車,車子帶著他去看
車禍相關人想伸張正義,原來車禍實際上是(同電影),最後因此找到贓款,
小齊把錢私吞再把車又轉手,車車哭哭。結束。
所以,到底改多少? 這也可以對簿公堂。
至此可以推出一個比較合理的經過:
一開始授權的不是跟電影成品有關之腳本,甚至不是完整劇本,因此製作方在
大幅增修後,認定作品已經與初始授權本體無關聯,直接不付。
(腳本跟劇本不一樣的,腳本是現場最終依據,劇本是幕後概念指導)
那這個"不付"也可能是基於這種結構
金主-->製片方-->導演-->陳小姐
含法律在內的財務部分如果上面金主說了算,那麼即使陳小姐認定唐在揚或程偉豪
是窗口,只要上面不點頭,下面的唐/程也沒有自己了事的必要。
而原創陳小姐因苦無一刀斃命之鐵證或確實站不住腳,至今才使用報警作為威嚇。
結論就是:要告快告,鄉民一張電影票看兩齣戲,很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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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の夜、全てを失くして酸の雨に濡れていた。
今日の昼、命を的に夢買う銭を追っていた。
明日の朝、ちゃちな信義とちっぽけな良心が、瓦礫の街に金を蒔く。
明後日、そんな先の事はわからない。
-『装甲騎兵ボトム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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