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視倫理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紀錄 - 壹電視
By Callum
at 2018-01-06T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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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時間:一O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中午十二點半
地點: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48號 壹電視大樓四樓會議室
與會人士:
黃葳威 主委,白絲帶關懷協會執行長/政大廣電系教授
余朝為 委員,壹電視新聞台總編輯
林維國 委員,輔仁大學大傳所所長
許文青 委員,晚晴婦女協會總幹事/常務理事
黃旭田 委員,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律師
杜聖聰 委員,銘傳大學廣播電視學系助理教授(請假)
王希文 列席,壹電視新聞台編審
蘇巧莉 列席,壹電視新聞台編審
【會議開始】
王希文:
今天的會議只有一個案子,是有關於新聞畫面引用臉書圖片會不會涉及隱私的申訴案。我
們先來看這則新聞。
(播放影片)
這裡首先要說明一下,我們處理幻象2000失蹤新聞的過程,事件發生在當天傍晚六點多,
戰機在雷達螢幕消失。我們第一時間以乾稿方式插播跟幻象戰機的畫面,到晚一點的夜間
新聞才穿插用了飛官何子雨臉書的照片與影片,但是除了飛官本身以外,其他人都是有馬
賽克的。直到隔天早上開會決定,中午以後的新聞畫面就沒有馬了,再隔天的新聞重點著
重在搜救部分,所以沒有再用到何子雨家人的畫面
余朝為 委員:
投訴的時間,當下是沒有這件事情的
王希文:
我們收到信件的時間是11月7日晚間接近9點,投訴的是我們七、八點新聞。
說明一下,這個是11月8日的新聞畫面也就是投訴隔天的新聞影片。
不曉得這位觀眾是看到蘋果日報動新聞還是其他頻道的新聞,最初我們是(主播乾稿)沒
有畫面,晚一點的畫面也是有馬賽克的,到了隔天各台都沒有馬賽克,也沒有聽當事人家
屬有抗議,所以我們也把馬賽克拿掉,就是隔天中午以後的新聞就沒有馬賽克了
余朝為 委員:
我們取用臉書的照片有一些處理原則,就是設定公開、非公開,再來就是家屬有反映或事
後有無抗議
王希文:
信件收取的時間是八點五十四分,那時我們的畫面還是單純的幻象戰機飛行,那事件發生
第一時間我們就趕快搜尋相關機型的畫面跟當事人照片,因為時間緊急,我們沒辦法取得
其他相關人的同意,所以除了飛官其他人的畫面都是有馬的
余朝為 委員:
我們剛剛所看到的是解馬的
黃葳威 主委:
我記得沒錯的話,社群臉書如果是設定公開,即使被取用也不涉及侵犯隱私的部分
余朝為 委員:
只要是涉及兒少性侵等議題,即使是設定公開的也是不行的,我們都會做處理。而且這是
一個很正向的新聞,面對一個意外,我們給一個正向溫馨的角度,這個部分我們在操作上
是會比較寬鬆一點
黃葳威 主委:
所以我們也是謝謝這位觀眾對我們新聞的關心,對我們新聞是否涉及隱私的關切,也是講
我們的操作原則,可以這樣回覆這位觀眾。還有這個時間點是不是有甚麼
許文青 委員:
可以告訴她,經查這個時間點我們沒有使用這樣的部分
黃葳威 主委:
這個投訴信件有無一定要回應
許文青 委員:
這可能只是一個詢問而已,或許是學生的申訴作業
黃葳威 主委:
我們有必要一定要回應她嗎
林維國 委員:
這個時間點不需要特別再去回應
王希文:
就是把我們臉書使用的原則規範做一個說明
林維國 委員:
但是有必要說明我們新聞引用臉書室友一些規範的,而且也是要凸顯飛官的正向優秀一面
黃葳威 主委:
那如果接到家屬有意見的部分也會非常慎重地處理
【決議事項】
1.不合理、與事實無關的投訴信件,可做檢討參考,毋須一一回覆
2.新聞引述、使用臉書的原則,應該以最高自律原則處理,少用於負面事件、來源也必須
清楚標註
【會議結束】
...史上最少的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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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48號 壹電視大樓四樓會議室
與會人士:
黃葳威 主委,白絲帶關懷協會執行長/政大廣電系教授
余朝為 委員,壹電視新聞台總編輯
林維國 委員,輔仁大學大傳所所長
許文青 委員,晚晴婦女協會總幹事/常務理事
黃旭田 委員,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律師
杜聖聰 委員,銘傳大學廣播電視學系助理教授(請假)
王希文 列席,壹電視新聞台編審
蘇巧莉 列席,壹電視新聞台編審
【會議開始】
王希文:
今天的會議只有一個案子,是有關於新聞畫面引用臉書圖片會不會涉及隱私的申訴案。我
們先來看這則新聞。
(播放影片)
這裡首先要說明一下,我們處理幻象2000失蹤新聞的過程,事件發生在當天傍晚六點多,
戰機在雷達螢幕消失。我們第一時間以乾稿方式插播跟幻象戰機的畫面,到晚一點的夜間
新聞才穿插用了飛官何子雨臉書的照片與影片,但是除了飛官本身以外,其他人都是有馬
賽克的。直到隔天早上開會決定,中午以後的新聞畫面就沒有馬了,再隔天的新聞重點著
重在搜救部分,所以沒有再用到何子雨家人的畫面
余朝為 委員:
投訴的時間,當下是沒有這件事情的
王希文:
我們收到信件的時間是11月7日晚間接近9點,投訴的是我們七、八點新聞。
說明一下,這個是11月8日的新聞畫面也就是投訴隔天的新聞影片。
不曉得這位觀眾是看到蘋果日報動新聞還是其他頻道的新聞,最初我們是(主播乾稿)沒
有畫面,晚一點的畫面也是有馬賽克的,到了隔天各台都沒有馬賽克,也沒有聽當事人家
屬有抗議,所以我們也把馬賽克拿掉,就是隔天中午以後的新聞就沒有馬賽克了
余朝為 委員:
我們取用臉書的照片有一些處理原則,就是設定公開、非公開,再來就是家屬有反映或事
後有無抗議
王希文:
信件收取的時間是八點五十四分,那時我們的畫面還是單純的幻象戰機飛行,那事件發生
第一時間我們就趕快搜尋相關機型的畫面跟當事人照片,因為時間緊急,我們沒辦法取得
其他相關人的同意,所以除了飛官其他人的畫面都是有馬的
余朝為 委員:
我們剛剛所看到的是解馬的
黃葳威 主委:
我記得沒錯的話,社群臉書如果是設定公開,即使被取用也不涉及侵犯隱私的部分
余朝為 委員:
只要是涉及兒少性侵等議題,即使是設定公開的也是不行的,我們都會做處理。而且這是
一個很正向的新聞,面對一個意外,我們給一個正向溫馨的角度,這個部分我們在操作上
是會比較寬鬆一點
黃葳威 主委:
所以我們也是謝謝這位觀眾對我們新聞的關心,對我們新聞是否涉及隱私的關切,也是講
我們的操作原則,可以這樣回覆這位觀眾。還有這個時間點是不是有甚麼
許文青 委員:
可以告訴她,經查這個時間點我們沒有使用這樣的部分
黃葳威 主委:
這個投訴信件有無一定要回應
許文青 委員:
這可能只是一個詢問而已,或許是學生的申訴作業
黃葳威 主委:
我們有必要一定要回應她嗎
林維國 委員:
這個時間點不需要特別再去回應
王希文:
就是把我們臉書使用的原則規範做一個說明
林維國 委員:
但是有必要說明我們新聞引用臉書室友一些規範的,而且也是要凸顯飛官的正向優秀一面
黃葳威 主委:
那如果接到家屬有意見的部分也會非常慎重地處理
【決議事項】
1.不合理、與事實無關的投訴信件,可做檢討參考,毋須一一回覆
2.新聞引述、使用臉書的原則,應該以最高自律原則處理,少用於負面事件、來源也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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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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