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視倫理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 - 壹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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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Quanna
at 2014-11-26T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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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中午十二時三十分
地點:內湖區行愛路141巷48號 壹電視大樓4 樓會議室

與會人士:
黃葳威 主委,政治大學廣電系教授/白絲帶關懷協會執行長
王泰俐 委員,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
余朝為 委員,壹電視新聞台總編輯
林維國 委員,輔仁大學大眾傳播學位學程主任/大傳所副教授
許文青 委員,晚晴婦女基金會總幹事/常務理事
簡振芳 委員,壹電視新聞台採訪中心副主任
黃旭田 委員,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律師
鄭一平 列席,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工會理事長
王希文 列席,壹電視新聞台副總編輯
張春華 列席,壹電視新聞台編審/壹電視倫理委員會秘書長


會議紀錄:

陳守國:歡迎大家參加壹電視倫理委員會,過去這個會議對我們電視台的品質提昇很有幫
助,以後也要再麻煩各位委員了。基於不介入新聞部運作,除非各位委員提出要求,否則
我是不參加倫理委員會的,所以現在就先離席,再次謝謝大家。
余朝為:延續剛剛總經理的說法,竭誠的歡迎大家在百忙中前來,非常感謝。我們按照議
程先要選出主任委員,以後也是會議主席。現在就請在場的專家學者推舉主委,然後就由
新上任的主委主持接下來的會議。
林維國:我們是不是推舉資歷最久,但年紀看起來很輕的黃葳威老師。
(大家附議通過)
黃葳威:黃律師說不定也是資歷很深的。
黃旭田:我從來沒有參加這樣的會議,所以不適合當主席。
黃葳威:黃律師太客氣了。
余朝為:那就請葳威姐就坐。
黃葳威:謝謝大家。我們現在是不是就進入申訴案?
余朝為:對不起,組織章程部分是不是可以先了解一下再進入討論內容?
張春華:我就先簡單的先報告一下壹電視倫理委員會的組織章程與功能。我們受NCC之託
組織這個倫理委員會,組織章程也都送交NCC。章程中規定倫理委員會委員五至七人,內
部委員二人分別是新聞總編輯與代表採訪部門的主管。基本上我們每個月開會一次,現在
是約定在每個月的最後一個星期四,不曉得各位建議要改變,否則我們還是延續這樣的時
間。
黃旭田:組織章程的說明是法律人的工作,所以我可否先提幾個意見,不知大家是不是覺
得需要處理。首先,我們這組織章程是誰訂的?看不出來,因為誰訂的就牽涉到誰可以改
。通常這種東西,除了說誰訂的之外,誰來說他可以訂,還要有一個依據。剛剛編審說是
受NCC所託,這是不精確的,要嘛是那個法律,要嘛是NCC的政策,要嘛是公司的決定,這
我都沒有意見,但應該有個授權的依據或來源。
其次在內容方面,我們委員設五到七人,但如果一定包括編採兩位再加上外部委員要有四
到五人,根據小學生的算術至少就有六人了,所以不會是五到七人,到底幾人有機會應該
做一些調整。另外在職掌裡面說要監督製播倫理與訓練計畫,但製播倫理與上面說的自律
規範我們都還未看到。還有委員會要設秘書長,怎麼沒有跟我們介紹一下秘書長?
張春華:對不起,編審為當然秘書長。
黃旭田:這我也沒什麼意見。最後一件事是,今天我們到底是第幾屆?如果一聘一年,那
我們的任期是什麼時候開始?每一屆有每一屆的第幾次會議,這樣才可以算得出我們到底
什麼時候可以脫離苦海。像兩個星期前本來要開的,後來大家有事延到今天才開,那任期
應該算從上個月開始?或從這個月開始?
張春華:我說明一下,NCC政策要求每個電視台都設立倫理委員會,所以我們也承受這個
要求設立了這個倫理委員會。委員人數方面,剛剛黃律師提到要更精確,這是很好的意見
,我們可以參考。至於我們的新聞倫理規範與製播凖則,都在我們的倫理委員會網頁張貼
,如果需要,我可以在下一次都列印出來給各位委員參考,這也是以往在倫理委員督促下
我們陸續製訂出來的。
剛剛黃律師也提到是誰制定這個組織章程,這是由當初創會的原始委員制定,後來做了幾
次修訂,最後一次修訂是去年十月,我們加入了工會代表要列席的條文。黃律師也提到屆
次的問題,大家可以看到今天的議程是第十三次會議,其實以前我們並沒有分第幾屆,從
第一次開會以來,委員們有來來去去,我們雖然在組織章程裡規定說任期一年,但都不斷
續聘;這一次所有委員都是新聘,我們可以說是從第十三次會議開始聘任,有沒有需要說
第幾屆,也許法律人可以給我們意見,否則我們還是以會議次數為主,因為不是每一次所
有的委員都是同時新聘;像一年之後也許有委員覺得太忙了要請辭,有委員願意留下來繼
續服務,我們也非常感激。這是大概的狀況。
黃葳威:剛剛講到了是誰根據了什麼來訂的,時間點就是第十三次會議,製播規範下一次
可以提供給我們,委員人數部分….
張春華:如果各位委員都覺得有必要,是不是改成「本會委員設置六至七人」?
黃旭田:一般不會是雙數,因為要過半數,所以要嘛五人要嘛七人,但通常是會避免是六
人,如果寫七人,但有一人離開未補的話會是合法的,但一開始寫六人是比較奇怪的。第
二,剛剛這樣解釋我比較知道一些狀況,其實也不一定要屆次,因為屆的概念會有一種狀
況,就是這一屆滿了下一屆就是全新的,這種全換的概念是不利於經驗的傳遞。因為組織
章程就寫任期一年,所以換個方法,每個人都可以來來去去,但每個人都是任期一年,這
次因為每個人都是新來的,每個人的時間點都一樣,會在同一個時間點到期。但當中如果
有人不做了,補進來的人重新算一年就有不同的時間點。這樣有一個事情你們可以做的是
,你們要告訴我們,我們是什麼時候開始做那一年,什麼時候我又被重聘了或不重聘了,
我的責任到底到什麼時候。因為你們都是用電話和mail聯絡,理論上我是沒有看到聘書,
我走進來人家說我不是,我還要去說我的mail 不見了,被駭客駭走了。所以如果有屆次
就很明確,現在沒有屆次應該也OK,但形式上也還是要有一個文件,那怕是mail 或通知
,告訴我們是什麼時候開始受聘。一年到了如果不要做了,也還有一個合理的宣佈時間,
否則無限期的一直做下去,也與你們講的任期一年不合。
黃葳威:其實很簡單,就是可以發聘書,說明什麼時候開始,什麼時候結束。
張春華:沒問題,我們可以來發聘書。

黃葳威:好,那麼我們進入申訴案。
張春華:第一案「公車307報導錯誤」,這位觀眾申訴認為我們的這一則報導錯誤,有違
新聞倫理。我們先來看一下新聞影片。
(播放新聞影片)
黃旭田:我有兩個意見。第一,我們是受理申訴,申訴是電話紀錄嗎?
張春華:這一則是網路申訴。這就是原始的申訴信函,申訴主題是固定的格式,這是可以
選擇的。
黃旭田:我們可不可以再看一次,到底柯P有沒有明確的說要取消307公車。其實柯文哲講
的是兩件事,他講公車補貼30億…
簡振芳:他講的是「公車王」。
黃旭田:他講的補貼30億是整個公車,而不是只有307。
(播放新聞影片)
黃葳威:公車王就是307嗎?
黃旭田:可是我聽起來,柯文哲好像是在被人家問307這件事,但他確實是沒有提取消307
這件事,你們的記者卻是在螢幕與後來的口條上兩次說「取消307」,但柯文哲完全沒講
這件事,他的重點是說307是車王,那是因為台北市公車一年補貼30億,所以這種公車王
才會跑出來,是大家的貢獻。事實上柯文哲接下來是說要整合沒錯,但從所播的畫面中確
實是沒有說要取消307,但你們的記者播報的時候說一次,後面又來一次,講了兩次取消
307。
只是說不定是柯P是有這個意思,在這之前也許柯P講了許多話,只是沒有播,但這則播報
內容中是看不到的。不知道這樣是不是就是違反新聞倫理?如果有錯一定就是違反新聞倫
理嗎?
余朝為:我簡單補充說明一下。這條新聞應該是在平面媒體或其他場合談到公車王307的
時候,柯P提到因為有六十幾站,所以是不是應該新北市與台北市的銜接應該分開,而不
是一路到底,原來307是不是應該要取消。大概這個議題發酵後,記者去追後續,有這樣
的背景在所以才會有取消這個字眼。
林維國:我也想請教就是,這則新聞剪輯出來和這位觀眾的申訴,看起來和剛剛黃律師所
說的是有一些問題,因為新聞內容中柯P並沒有親口講出取消307。但就像總編輯所說的,
這則新聞一定有context,不論是當場訪問很長,說不定他那個時候有講取消307但我們沒
有把它剪輯出來,或像剛剛總編輯講的,會不會哪個媒體也採訪過柯P,講過307要檢討甚
至取消。所以從整個新聞脈絡來看,說不定有一些觀眾或讀者已經知道柯P說要取消307了
,所以我們的記者就認為不必再明說了。
這則新聞如果要有些建議,我是覺得第一,單看這則新聞是會有些誤會,是不是主播在串
稿的時候,或記者在做這則新聞的時候能把剛剛講的那一段,那個context訊息也簡單的
說一下。例如:「最近在網路上或媒體,柯P有提到307公車王….」,簡單的用兩三秒交
待一下,這樣我們這位觀眾看到的時候就比較不會誤會。
許文青:我個人看起來覺得還好的原因是它掐了一段Bite,這段Bite裡面沒有提到取消
307這件事,可是柯P有說公車王,我認為公車王與307在大家印象裡是等號的,只是有時
候為了掐Bite的完整性,可能前面後面沒有了,可是實際上我們在現場都是知道的。所以
當時在現場大家去追問柯P的時候,是不是他在視察公車,或前面有個什麼樣的事情,而
因此 follow下來,是不是還有其他家的新聞也是這樣做?如果是的話,我認為這則新聞
應該就沒什麼問題,因為代表大家都在同一個事件背景下做的報導,並沒有張冠李戴去傳

再來就是剛剛黃律師講的三十億那部份,不知道是柯P的理解錯誤還是記者的理解錯誤?
三十億的補貼到底是指什麼?在這部份如果後面有補述一下,會比較清楚。而申訴人強調
沒有向柯P求證是違反新聞倫理,我們認為都已經去做訪問了,應該不是求證問題。
林維國:新聞裡面還蠻清楚柯P是說三十億是補助給公車王,剛剛聽起來是這樣。
黃旭田:他是說台北市與新北市所有市民的整個交通,因為307整個營收都不可能有三十
億,所以不會是補貼307。
林維國:我也認為不可能補貼307三十億,但剛剛他講得可能是比較快,可以再播一次。
王泰俐:我們已經看了兩次,我建議不要再播了,其實這個新聞沒有講得清清楚,這記者
是我學生,但我必須要公正的講。我不曉得主播說了什麼,但這則新聞的前因後果,這地
方的新聞倫理就是新聞裡面觀眾最在意的平衡報導的問題;他很在意兩邊的候選人的說法
有沒有被公平的呈現,如果沒有,某一個陣營的支持者就會說我支持的候選人的政策被扭
曲了,這也是這則申訴的重點所在。所以要回到這個最敏感的部份記者有沒有處理清楚,
我覺得整個選舉季節看下來,你們家的記者在這部分都還蠻小心的。
這新聞可以改進的地方,我個人建議兩點,第一點就是如果在這地方沒有掐Bite清楚說柯
P是否有主張這個政策,那麼在主播稿的時候要講清楚,這點我們不知道,或許有講。第
二點是這個記者的結論,其實她已經下了一個評論性的結論,她認為柯P在這個事情上處
理的不OK,至少就這個新聞整體的呈現,從訪問的結果其實看不出來是要這樣做了(取消
307),但我們的記者提到有欠周延什麼的,這是記者個人的想法,這結論也會導致某些
觀眾認為這報導並不是那麼公平。
在多數的選舉新聞中,你們家的記者都還處理得蠻小心的,但這則新聞在結論的部份要儘
量避免不要讓觀眾覺得你是不是在幫觀眾下結論。這是可以提醒記者的地方。另外我有兩
個問題,第一是你們怎樣決定這申訴內容可不可以上網?
張春華:這由申訴人自己決定,申訴人可以自己勾選。
王泰俐:所以你們並沒有去審核誰的申訴可以上網?
簡振芳:申訴人可以決定自己的申訴內容是不是要上網。
王泰俐:但所有的申訴你們都接受嗎?你們有沒有過濾一些像不理性的發言?
張春華:如果有些只是漫罵,提不出問題焦點的會先過濾。
王泰俐:對,我只是先了解一下申訴機制。也沒有規定一定要用真名?
張春華:沒有,可以不用真名。現在看到的資訊也不一定就是真名,而相關的電話等個資
也先拿掉了。
余朝為:之前也碰到過不理性的網民,每天都進來搗蛋,我們只好將他封鎖了。剛剛聽了
各位委員很多寶貴的意見,也很有建設性,我再補充一下,我們再認真的看一次這則新聞
確實是不夠完善,交待的不夠清楚,這部份可能是我們記者再教育的問題。因為處理政治
新聞有時也會有大家各自解讀的問題,「取消」這字眼剛剛再稍為求證一下,是當天中國
時報斗大標題出現的字眼,記者是根據媒體再去追後續,這部分大概是這樣。這新聞是一
個搭配,不是單一的新聞,如果前後對照起來,可能就不會有誤解,但如果觀眾剛好切進
來只看到這條新聞,那或許就會有疑惑。說報導錯誤也許是太沈重了一點,但是不夠周延
,應該像各位委員剛剛提到的由主播去串,或解釋的更清楚些,讓閱聽眾不致於產生誤解

林維國:我贊同剛剛泰俐老師意見,問題是比較大的其實是結論部分,帶有主觀的評論,
前面部分剛剛總編輯也講過,我的印象也是這樣,就是有一個脈絡。但剛剛柯P講的補助
三十萬元到底怎麼說的,為什麼我聽起來還是和幾位不一樣?可不可以那一段再播一下?
(播放新聞影片)
簡振芳:我覺得這是柯P的口誤。他是在二十六號提台北新公車政見的白皮書直接點名307
有六十二站,一趟開下來四個小時,司機身心狀態都要被調整,因為太累了。
王泰俐:那他有說要取消嗎?
簡振芳:他也沒有說要取消,但他說要調整改成短程的。
林維國:他這樣講會被誤會,他說公車王是台北市和新北市一年補助三十億才會維持。
黃旭田:我覺得這句話顯示他是個中文不太好的人,前句加後句就是講你就是靠這三十億
,但其實他的意思是你就是靠這整個三十億補貼的。
林維國:對啦,事實應該是樣。
王泰俐:還有一個問題,如果去follow某一家報紙的新聞,建議你們家記者可以用這個議
題,但不必去採納別人家媒體的立場。
黃旭田:我還是想確認一下,我們是倫理委員會,這個倫理是什麼意思?現在我聽下來這
是做得對不對,妥不妥當的問題。是如果這個新聞沒有「取消」的意思,那就是錯;但我
們了解別人用了這個標題,前後也還有因果關係,至少這裡也許不是錯,而是不太好的問
題;不太好的意思是人家斗大的標題你拿來用,這是品質的問題;而品質的問題是不是倫
理的問題呢?不然我們就成了你們的小助教,專門的消費者回饋中心,每個人隨便寫兩句
,我們就在這裡討論半天,這不一定是我們的工作。
第二,我同意的是剛剛講的評論太快的問題,確實這是媒體普遍現象,你們隨便抓個新聞
就下個評論,你們就是批評人家,批評通常是沒什麼道理的。這個記者隨口說或編輯檯隨
便寫一句說「這個有欠慎重…」什麼的,特別是有些記者有口頭禪加重語氣,
王泰俐:沒有,這個記者沒有。
黃旭田:我知道這個記者沒有,但評論太快其實是會誤導閱聽人,因為人家沒有這件事,
你硬要引導人家是不是柯P怎麼樣,評論太快在做得不好與違反倫理之間有點不是很準確
。第三是,剛剛泰俐老師也提到政治報導或公共報導的平衡性,這部分是典型的倫理問題
,因為大家都很在乎是不是平衡報導,但在這則報導是沒有的;在這則報導有的是妥當精
準,或適不適合在還沒有進一步的追蹤前就有評論性的結論,這兩件事當然是可以討論,
但我們要決定這是不是倫理議題,不然我們每個新聞都可以這樣討論。
黃葳威:我們要看一下我們的倫理規章,一般都是針對兒少、婦女、族群這方面議題去處
理。像什麼錯字等我們就可以不討論。
張春華:沒錯,如果是事實的錯誤,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就即時改正了,也沒有後續討論的
必要。我想說明一下,過去的壹電視倫理委員會主要討論的就是觀眾申訴案,我們在壹電
視官網上有一個網路申訴專線,所有觀眾都可以透過這個專線把他看到的壹電視有違新聞
倫理之虞的意見申訴,當然其中也不有漫罵或建議的,基本上我們會留在會議上討論的就
是兒少、婦女等相關的議題,或有違倫理基本規範的。除此外,NCC與衛星公會也都會轉
來申訴案件,而各位委員也可以對過去一個月看到壹電視的問題或建議主動提案,我在每
次開會前一週都會問大家有沒有議案要提。
林維國:我補充一下,實際我們壹電視是用倫理委員會,有一些電視台是用自律委員會。
實際上我們處理的議題,也不一定只是倫理議題,當初NCC的政策是希望我們由新聞自律
的角度。當然也沒有規定一定要用什麼名稱,有的用倫理有的用自律,我們用倫理所以大
家比較容易以為是處理倫理規範議題。相信很多老師也參與過別的電視台的自律委員會,
NCC是希望各個申訴案都交由我們自律來處理,不要什麼都是NCC的他律。
黃葳威:這個案件如果大家如果沒其他意見,就是要避免夾議夾敘。

黃葳威:第二個案需要討論嗎?就是有關「地溝油」這個名稱。
王希文:那是第一時間用「地溝油」,後來就沒有用了,原先是大陸那邊用的。
林維國:其實不只是我們,一開始很多媒體都用「地溝油」,後來都改了。
余朝為:它實際上也真的是地溝油,從水溝中去抽那些皮革油。
黃旭田:是那種特別方式的才叫地溝油,我們這邊大部分不是地溝油。
余朝為:可是我們真的是去水溝裡抽皮革油,所以這次食安才會那麼嚴重。
王希文:檢方的新聞稿一開始也是寫地溝油。
黃葳威:我們第二案就說一開始用地溝油是根據檢方的說法,以後會力求精確。
黃旭田:我想確認一下,剛剛主席的這個結論是我們的結論,還是他們回應的結論?
黃葳威:我在想這個議題要不要討論呢?
黃旭田:如果不要討論,我們怎樣決定不要討論呢?我們的規範是說會議記錄要公開在網
站上,所以我們的會議記錄會是「本案不討論」嗎?或我們的決議是「這是單純的名稱上
的不盡妥適,建請編採部門回去檢討」,我比較 concern的是我們今天討論很多,但最後
公布在你們網站上的結論是什麼?如果你們只寫「不討論」,那好像就是我們失職。
張春華:我們過去一直是把討論的過程都記錄清楚,在網路公告。
黃旭田:如果我們不要進一步討論,也要搞清楚是什麼標準我們不要進一步討論。可不可
以請主席裁示每一個案子不管長或短,都要有結論,那個結論才是我們討論的結論。
黃葳威:沒問題,會議紀錄到時候再給大家確認。
張春華:對,我們會把討論的過程都公布出來,這當然也包括了討論的結論。而主席在下
結論的時候也可以說「就是依照大家討論的過程」,因為在這過程中其實也把很多問題做
了釐清了。
王泰俐:所以這第二案結論是這地溝油這三個字是原先檢調單位用的?所以在未來會進一
歩去多方求證。
林維國:再加上剛剛黃律師所說的用字不精確問題,以後也要改進。
黃旭田:不過我還是跟編審報告,雖然您說大家的討論都陳列出來,這是很好,不過根據
我們的規定是本會決議事項要委員二分之一,所以我們還是要有一個決議,不能說我們大
家意見就是這樣,差不多了,這是沒有決議的。所以我們的決議還是剛剛講的「這是因為
採用雄檢的用法」,至於前面說明我沒意見,但一定要有一個結論。
黃葳威:好,沒問題。

張春華:第三案是一名王姓觀眾,他認為現在媒體以「小王」稱呼男性第三者對姓王的人
是不公平的,他提出抗議。
王泰俐:他的重點是說這文字…,可是這文字也不是你們家發明的,如何稱呼男性第三者
呢?
張春華:我們普遍的說「小王」,是不是真的傷害到了姓王的男子?
余朝為:NCC或衛星公會對男性的第三者稱呼有沒有規範?小王就我個人認知是一個普遍
可以接受的稱呼。
王泰俐:也沒有人問過我可不可以接受,大家就這樣稱呼了。
黃旭田:這應該是一個新的現象,十年前沒有這個稱呼,五年前可能都沒有。
王希文:網路語言就是這樣,不斷的有新的出現。
林維國:我是建議,這個申訴案進到我們倫理委員會討論,但這不是一個單一媒體的問題
,這是現在台灣媒體通用的名詞,適合我們做一個結論來改變全國的現象嗎?我不覺得。
就算是壹電視決定以後都不用「小王」,但到處都還是用,所以我反而覺得,我們也看了
不少台的倫理委員會,我們台的處理其實都還蠻謹慎的,這個問題我們是可以轉給NCC。
這是一個全國的問題,看NCC是不是要針對「小王」、「小三」(也有姓三的啊)去做處
理,如果建議我們決定壹電視不能再用「小王」,我不知道怎麼做這個建議,因為對整個
台灣的觀眾沒什麼太大的影響。
黃葳威:也許維國老師可以上NCC申訴網申訴,記得之前我們在講「網路援交」時,也
是都提「援交」,後來是內政部發文希望大家更正用比較正確的詞,後來就都叫「網路性
交易」。
我是覺得媒體還是有一些言論自由的空間,有關男性的第三者,我們可以解釋目前「小王
」還是一個通俗的用法,也許今後我們可以更謹慎的用字譴詞,但現在這階段「小王」還
是被大家所熟悉的用法。當然我也不認為大家熟悉的就不能改。
王泰俐:我記得以前我們也是說「外籍勞工」、「外籍新娘」,後來人家抗議多了我們就
改了,變成「移工」、「新住民」。如果姓王的人一再出來抗議,…。
簡振芳:或者這個案子先送衛星公會討論?
王泰俐:我也贊成。
林維國:贊成。
黃旭田:是應先轉給衛星公會,不要轉NCC,因為你們既然自律,不應這麼決就讓NCC決定
文字要怎麼使用。除此之外,我們是不是說明「小王」不是我們獨用,相當多數的媒體都
採用這個稱呼,也不是為貶抑出發而使用,但既然這閱聽人有意見,我們也會繼續做了解
,用比較謹慎的態度來面對這個問題。
王泰俐:我們的結論可以說這是媒體普遍性的一種稱呼,所以建議送衛星公會。
黃葳威:所以第三案討論完了,結論也出來了。我們到第四案。

張春華:第四案是NCC轉來的案子,申訴人認為我們在處理西松國小旁情殺案件時,畫面
未盡妥適。
(播放新聞影片)
黃旭田:這個畫面是你們拍的嗎?
簡振芳:是警方提供的,是警車到時第一時間警車上行車紀錄器的畫面,媒體都有播。
黃旭田:都看不到什麼。是因為馬賽克所以看不清楚嗎?
簡振芳:影片的品質本來就不好,我們又加上抽格和馬賽克的處理,動作有做暫停的處理

黃旭田:真的看不出來。
黃葳威:你現在提供的是網路上的,那電視上播的呢?
張春華:這就是那是電視上播的,我們把它放在官網上。
許文青:這個影片應該是已經做過處理了,而且馬賽克也馬的非常的大。
林維國:我個人是覺得從畫面上來看,第一個畫質的問題是看不到自殘的畫面,但第二個
,我個人是覺得重播太多次了。
黃旭田:我還有一個疑問,為什麼還有摩托車倒車的畫面?
林維國:就是在倒帶,不斷的重覆,我指的就是這個。
黃旭田:是誰不斷重覆?是我們嗎?
林維國:對。其實我完全了解,沒有畫面很乾,但OS又很長,我剛剛算了一下,大概有
十多秒。我覺得NCC會轉這個,大概就是重播太多次了,他在申訴中也提到不斷播放。殘
忍的畫面我們處理的非常好,我還看到有些台比這個還清楚,我覺得問題在不斷播放。
黃葳威:這是NCC只給我們這台,還是所有的電視台?
余朝為:是有觀眾向NCC申訴,NCC就會轉給我們做一些提醒或討論,使得以後有更周延的
操作。其他台如果有被申訴,就轉給其他各台。
黃葳威:我是有看過更血腥的畫面,只是在想為什麼轉給你們,是不是分案分錯了,你們
的看起來沒有問題啊。
簡振芳:就像林老師說的,可能就是不斷播放。
許文青:我贊成維國老師的意見,就是自殘畫面看不清楚,但因為新聞時間處理不足所以
一直放警方提供的畫面,可以說明一下,以後的時段就有改進了。
黃旭田:所以那是現場立刻攝影機拍的嗎?
張春華:不是,是行車紀錄器的畫面,警方提供的。
黃旭田:警方給我們就是不斷重覆嗎?
王希文:那是我們再剪接後製的。
簡振芳:因為警方給的畫面很短,啪一下就沒有了。
黃旭田:但不斷的倒帶再回來,那個倒車的畫面就坐實了你倒帶,一再的播放,重覆的感
覺會很強。
王泰俐:我想也是因為午間新聞很趕,你們也來不及剪其他的畫面,要不然附近街景也有

黃葳威:還有就是現場連線記者的敘述方式,因為有時候我們在講犯罪新聞時,要盡量少
去描述犯罪方式,我覺得她講的細節太多了,她可以提供其他的資訊。或是記者在連線時
有時候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這方面可以做一些訓練。
王泰俐:我是覺得那記者還蠻可憐的,因為這個時間點根本不知道要說些什麼。是不是主
播看講得差不多了就趕快回現場,不要給那記者那麼為難了。
黃旭田:第一時間我們記者就去了嗎?那時候人還在那裡嗎?
簡振芳:到的時候雙方都已經送醫院了。
黃旭田:記者是有點委曲,因為她到的時候現場是空無一物的,實際上她什麼都不能做,
後面應該支援她一些data。
林維國:這個案子我完全了解為什麼會這樣做,但既然有申訴,我們還是可以針對不斷播
放那部分去檢討一下。如果真的是第一時間我們沒有那麼多畫面配合,那麼就像泰俐老師
所說我們是不該給記者那麼長的SNG時間,至於重播四五次就夠了,實在不需要十多次。
王泰俐:另外葳威老師提醒的,我記得在衛星公會他們提供的自律公約裡,針對這一類新
聞是有些記者可以參考的準則,也可以提供給記者,以後他們在做新聞或現場連線時心理
就有些底線。報紙可以寫得很詳細,但電視台就比較可憐。
許文青:現在針對情殺我們都常只是描述情殺的原因,我們可不可以做些正面的東西,記
者在口語的時候可以去講述,感情的處理,也許記者在沒有話講的時候可以去講述,總比
去講述他們是怎麼殺的。現在好像一遇到這種事就會去講殺的過程,如何更好有效的去處
理感情問題,情緒怎麼去排解都沒有提。
簡振芳:後續我們有搭配做了「危險情人」,找了心理與兩性專家談。
黃葳威:綜合大家的意見,就是重播的部份,第二是泰俐老師提醒連線的必要性和長度問
題,第三是參考STBA自律規範,其實我對我們的自律規範也很想了解參考。第四是處理相
關後續的報導,做些平衡。好,我們進行第五案。

張春華:第五案是當事人來申訴,他覺得這報導對他並不公平。
(播放影片)
黃旭田:我覺得這新聞蠻奇怪的,當中賣票人的態度非常不好,你現在看到的是當事人態度不好,但你沒看到的那個人一樣不好。
余朝為:兩個都不好,兩個都在氣頭上。
黃旭田:如果我是那消費者,我的聲音會大起來,因為賣票那人也是很兇,「奧克」這兩
個字應該是「奧售票員」吧。我們對消引者與對廠商服務者要有不一樣的標準,不能說消
費者沒錯,但消費者遇到那樣的服務,聲音自然會大起來。最好笑的是,最後的結論是說
拗他拗不過,就只好請他上車,後面的一個消費者說明明沒車為什麼還賣票給他,但最後
還不是賣票給他了。所以問題可能是說,賣票的時段可能沒有那麼早賣,售票員可能覺得
不能這麼早賣,有些售票行政上的管制,這個新聞如果是消基會來做的話,大概倒過來罵
那賣票的人。
黃葳威:這是當事人的反應,新聞就應該下架,這是當事人的權益。
簡振芳:我們下架了。
王泰俐:這是網路截取的新聞嗎?
張春華:上面有打翻拍自蘋果日報。
簡振芳:應該是當事人PO在網路上,蘋果日報發現,就把它抓來當即時新聞。
許又青:現在有許多人把影片PO在臉書。
王泰俐:你們有打出來源是蘋果日報,是動新聞嗎?
簡振芳:蘋果日報現在有很多即時新聞,不一定是動新聞。
王泰俐:不過你們還是很快就下架了。
余朝為:對。
黃葳威:這是當事人的權益。
黃旭田:不過我還是建議不要隨便報「奧客」,連賣票員都沒有說「奧客」,你們卻在旁
邊播報說他是「奧客」。我真的覺得賣票的是太傲慢了,講話那麼大聲。兩個態度都很差
,但你們只做一邊,這完全違反倫理。

黃葳威:好,還有沒有臨時動議?沒有的話我們就在這裡結束。我們還是維持每個月最後
一個星期四,下次開會時間是十二月二十五號星期四。

會議結束

All Comments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14-11-29T23:35
黃葳葳... 壹代這是要護家盟入侵了是吧(以後該不會壹電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14-12-03T03:56
電視網站打開還要有「色情小天使」在那邊吧XD
Queena avatar
By Queena
at 2014-12-06T08:16
彭彭葳葳葳 彭彭葳彭葳彭彭 http://goo.gl/u1G3a9

11/29 九合一大選 看壹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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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niel
at 2014-11-23T12:01
11/29 九合一大選 看壹代! 懶人包 壹新聞 11/29 NEXTTV 節目資訊 時 間 節目異動 主 播 06:00 加開整點新聞 ...

壹電視&年代節目異動 201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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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er
at 2014-11-17T21:04
壹電視跟年代 2014年11月的節目異動^^ NEXTTV|壹電視新聞台 andlt;有線CH49/modCH56/行動裝置andgt; andgt; 2014年11月22日 節目異動 14:00~15:00 整點新聞 (LIVE) and ...

楊伊湄爆主播惡鬥 自省「會謹言慎行」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14-11-10T19:31
[原文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110/503470/ [節錄] 楊伊湄昨晚到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競選總部2樓,接受PTT公民板「鄉民給問嗎? 」線上直播訪問,大爆主播纏鬥內幕,同時說出自己之前跳槽不 ...

楊伊湄爆主播惡鬥 自省「會謹言慎行」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14-11-10T19:31
[原文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110/503470/ [節錄] 楊伊湄昨晚到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競選總部2樓,接受PTT公民板「鄉民給問嗎? 」線上直播訪問,大爆主播纏鬥內幕,同時說出自己之前跳槽不 ...

壹直浴火卻沒重生 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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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mian
at 2014-11-02T03:01
四年一度激情過後 新進、跳槽、說再見、從此行蹤不明、對立的人力 質變的鏡面、失蹤的自省空間、虛胖的製作 不同的起點、不可能再壹樣的頻道 如果這樣能苟且偷生說是終於開始獲利的話 那麼給所有你們官方的建議 所謂鄉民真心中肯諫言 反而會被你們視為是謀殺一個曾經的植物人電視台呢 從前不只是新聞,如今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