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現在的劇情,有一點我想都想不通,所以想請問一下大家...
建弘一直很囂張的說,壘魂告他外遇,那他就叫安琪把孩子拿掉,
醬子壘魂就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們通奸的罪成立。
真的是建弘說的這樣子嗎?
萬一安琪真的狠下心來拿掉小孩,而且還"處理"掉記錄或胚胎之類的,
完全沒有留下證據的情形下,那不就對壘魂很不利?
撇開羊膜穿刺或小孩子的胚胎不說,先說未懷孕之前的情形。
如果大老婆抓到老公外遇,還沒掌握到有利的證據就衝動的去告對方,
那大老婆是不是就穩輸的?
都已經因為另一半的花心而傷心難過了,還必須忍氣吞聲的去蒐集證據...
想了都覺得心酸...
(最近越來越受不了Lili的那句"那謀弟弟哇a四 哇今架a瓦抹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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