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性別新曙光!陳菊:重新檢視人權自治條例送議會審查 - 同志

By Quintina
at 2015-05-27T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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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性別新曙光!陳菊:重新檢視人權自治條例送議會審查
民報 陳俊廷–2015年5月25日
https://tw.news.yahoo.com/-060120598.html
高雄市長陳菊今(25)日在議會接受議員高閔琳答詢指出,每個人「生而平等;生而有別
」每個人都要受到尊重,將指定副秘書長跨局處來討論,對於同志多元性別設立單一窗口
,來提供他們在高雄市各項業務給予最適切服務。
此外,2010年7月27日高市市政會議曾通過,尚未送議會審議的34條人權自治條例,陳菊
說,依現在已是2015年,有必要再重新檢視同志多元性別這一環,讓人權自治條例納入更
多元、更豐富、更具包容的思考以捍衛更多人權後,隨時送議會審查。
高雄市長陳菊在2010年7月27日曾在市政會議通過人權自治條例,隨後高雄市與高雄縣於
2010年12月25日合併改制,2010年11月27日陳菊以52.8%的得票率當選合併改制後的第1屆
高雄市市長,但當時仍為國民黨高市議會「藍大綠小」,陳菊當時強調高雄係人權城市所
力推的重要條例,雖經市政會議通過,惟最後至今並未提送議會審查。高市議員高閔琳今
5月25日(一)在議會質詢中拋出新構想,建請陳菊重新檢視國際多元性別人權現狀,加
以修正後送請議會審查,陳菊當場表明同意。
高閔琳今質詢中指出,本月11日其與簡煥宗合力為同志多元性別,爭取陽光註記後,因該
註囿於中央法令,只是高市戶政單位的內部註記,亦無法開具證明書給同志配偶證明家屬
關係,因無此證明書,可能導致伴侶在面對緊急手術簽具同意書或是代領郵件時產生疑慮
。高市民政局長曾姿雯說,醫療單位會有人道的緊急應變辦法,戶政單位也會盡力提供必
要的協助和證明,惟高閔琳認為如遇假日或突發狀況恐發生很大問題。
此外她以台北市的自由婚禮和桃園市的集團結婚都予同志祝福,高閔琳要求高雄市的聯合
婚禮也應開放同志報名參加。曾姿雯說,會評估舉辦自由婚禮、多元概念的方式,讓同志
可以參加,至於「陽光註記」因涉中央法令公文書問題,暫時仍無法處理仍待研議突破。
高雄市長陳菊表示,高雄市有些行政作為走在前面,但也承受很大的壓力;惟市府作為人
權城市,他將指定副秘書長跨局處來討論設立單一窗口,並重新檢視2010年7月27日市政
會議曾通過人權自治條例。陳菊強調,現在已是2015年,也有必要再重新檢視同志這一環
,以捍衛更多人權。
陳菊心有所感地說,高雄市是一個追求進步的城市,進步永遠沒有止盡,人權的追求是永
遠,從來沒有人敢說自己對我們的人權是滿意,但高雄既然要做進步城市,我們願意衝破
加諸在人的身上若干不合理的狀況。
陳菊手持市政會議曾通過,尚未送議會審議的34條人權自治條例,強調將重新檢視國際多
元性別人權現狀,加以修正後送請議會審查。
落落長補充:
關於本則新聞,高閔琳議員在其臉書有更完整的質詢記錄,重點包括五大訴求:
「陽光註記」改「伴侶註記」、辦理註記發予證書、集團婚體納同志、建立「單一窗口
」辦理多元性別業務,並要求市府重送「高雄市人權自治條例」草案至議會審查。
(完整內容:https://www.facebook.com/MinlinKH/posts/589548201186721 )
重點摘錄:
高閔琳:「陽光註記」改「伴侶註記」,並應發予伴侶證書
民政局應主動核發「辦理伴侶註記」之證書,以便利居住在高雄市的伴侶,能夠適應各種
實際的社會生活。
民政局長回應,所內註記僅供戶政人員內部資料查詢使用,前來申請註記之伴侶不但無法向戶政事務所申
請列印,依法民政局亦無法提供公文書等證明其關係。
在高議員提出同志實際處境,持續要求核發證書質詢下,曾局長表示「針對核發證書部分,將再作進一步研議」
高閔琳:民政局不應推拖拒絕同志參加集團婚禮
民政局長曾姿雯回應表示,將進一步研究台北市與桃園市的作法,讓同志朋友參與市府舉
辦之聯合婚禮或自由婚禮。
高閔琳指出,即便陽光註記並無實質法律效力,但依據現行民法第1123條及醫療法第63條
當中關於「家屬」及「關係人」的法律定義,將有助於為同志伴侶解套。
日前曾有同性伴侶至其他縣市戶政單位辦理「家屬」登記,遭到承辦人員以內政部函釋第
1000060324號釋文而不受理(註二);高閔琳追問,「高雄市的戶政事務所,是否也會發
生以內政部函釋拒絕同志伴侶登記為家屬之情形」,要求民政局長及法制局基於協助市民
立場,以「行政訴訟」等方式進行救濟。
法制局:面對相關法律疑義,將提行政訴訟與釋憲
法制局長徐乃丹表示,內政部函釋內容的確有限縮民法「家屬」之疑義,將進一步與相關
學者與團體研議討論,必要時將提出行政訴訟與釋憲。
高閔琳更指出,市府每一個局處都可以依「多元性別」觀點重新檢視既有或未來的創新政
策,例如經發局可以「粉紅經濟」思考產業發展策略,並推廣建立性別友善企業名單,觀
光局比照英國觀光旅遊局推出同志旅遊主題、勞工局應更積極檢查勞動現場是否發生性別
歧視與霸凌行為等。
高雄市政府應建立單一窗口辦理同志相關業務,打開與同志社群之溝通平台,以多元性別
觀點、跨局處審視既有政策,營造友善同志環境。
陳菊:責成副秘書長建立單一窗口,與同志對話
陳菊答詢時表示,「高雄市政府有些行政作為走在前面,面對很大壓力,但為了追求城市
進步與人權的落實,我願意努力」;陳菊更進一步表示,將責成副秘書長建立跨局處的單
一窗口,與同志社群對話,並將「多元性別觀點」納入高雄市的性別主流化政策。
高閔琳要求重提人權自治條例 陳菊:將盡速送至議會審議
市府於2010年制定「人權自治條例」草案;其草案內容非常進步,條文中明確保障對於「
性別」與「性傾向」等個別性差異不受歧視性待遇。
再補充:
高閔琳議員在臉書闡述了關於25日質詢此議題的想法及背景,並道:
「面對現實壓力和輿論,也許是如今身為民意代表的我,分攤並體會同志朋友遭受社會歧視
和待遇不公的一種方法;事實上,這些壓力與同志朋友遭受的壓迫相比,這些根本微不足
道。」
https://goo.gl/tUeoSZ
港動QQ
--
陽光註記雖然匆促上路,毫無任何配套措施而獲得砲聲隆隆的反應,
議員並不以此滿足,持續質詢、要求市府提出更實際的作為。
原本期待註記產生法律效力的朋友先別急著糾結,
以上訊息正是陽光註記後續的效應所在。
高雄市民應該可以(稍稍)期待有更多實際的政策出爐。
開第一槍需要很多勇氣,
尤其是這個社會存在連老師請熱線講師到班上演講都要跟學校抗議的特定團體。
陳市長願意開支票是很好的事,接下來監督落實不只是民代,
也是同志自己的責任。
當然希望其他地方政府能加快腳步跟上、能超越更好。
關於註記,回到同志本身,有愈多人註記就是讓數字說話,
當政府看到實際上有這麼多活生生的公民需要相關制度保障,
就更無法用空泛的「社會共識」推諉責任。
未來爭取同婚法制化(不是"合法化",因為並沒有違法),
也有更厚實的本錢。
還有,高閔琳,這樣的認真議員,也值得在地人支持。
--
民報 陳俊廷–2015年5月25日
https://tw.news.yahoo.com/-060120598.html
高雄市長陳菊今(25)日在議會接受議員高閔琳答詢指出,每個人「生而平等;生而有別
」每個人都要受到尊重,將指定副秘書長跨局處來討論,對於同志多元性別設立單一窗口
,來提供他們在高雄市各項業務給予最適切服務。
此外,2010年7月27日高市市政會議曾通過,尚未送議會審議的34條人權自治條例,陳菊
說,依現在已是2015年,有必要再重新檢視同志多元性別這一環,讓人權自治條例納入更
多元、更豐富、更具包容的思考以捍衛更多人權後,隨時送議會審查。
高雄市長陳菊在2010年7月27日曾在市政會議通過人權自治條例,隨後高雄市與高雄縣於
2010年12月25日合併改制,2010年11月27日陳菊以52.8%的得票率當選合併改制後的第1屆
高雄市市長,但當時仍為國民黨高市議會「藍大綠小」,陳菊當時強調高雄係人權城市所
力推的重要條例,雖經市政會議通過,惟最後至今並未提送議會審查。高市議員高閔琳今
5月25日(一)在議會質詢中拋出新構想,建請陳菊重新檢視國際多元性別人權現狀,加
以修正後送請議會審查,陳菊當場表明同意。
高閔琳今質詢中指出,本月11日其與簡煥宗合力為同志多元性別,爭取陽光註記後,因該
註囿於中央法令,只是高市戶政單位的內部註記,亦無法開具證明書給同志配偶證明家屬
關係,因無此證明書,可能導致伴侶在面對緊急手術簽具同意書或是代領郵件時產生疑慮
。高市民政局長曾姿雯說,醫療單位會有人道的緊急應變辦法,戶政單位也會盡力提供必
要的協助和證明,惟高閔琳認為如遇假日或突發狀況恐發生很大問題。
此外她以台北市的自由婚禮和桃園市的集團結婚都予同志祝福,高閔琳要求高雄市的聯合
婚禮也應開放同志報名參加。曾姿雯說,會評估舉辦自由婚禮、多元概念的方式,讓同志
可以參加,至於「陽光註記」因涉中央法令公文書問題,暫時仍無法處理仍待研議突破。
高雄市長陳菊表示,高雄市有些行政作為走在前面,但也承受很大的壓力;惟市府作為人
權城市,他將指定副秘書長跨局處來討論設立單一窗口,並重新檢視2010年7月27日市政
會議曾通過人權自治條例。陳菊強調,現在已是2015年,也有必要再重新檢視同志這一環
,以捍衛更多人權。
陳菊心有所感地說,高雄市是一個追求進步的城市,進步永遠沒有止盡,人權的追求是永
遠,從來沒有人敢說自己對我們的人權是滿意,但高雄既然要做進步城市,我們願意衝破
加諸在人的身上若干不合理的狀況。
陳菊手持市政會議曾通過,尚未送議會審議的34條人權自治條例,強調將重新檢視國際多
元性別人權現狀,加以修正後送請議會審查。
落落長補充:
關於本則新聞,高閔琳議員在其臉書有更完整的質詢記錄,重點包括五大訴求:
「陽光註記」改「伴侶註記」、辦理註記發予證書、集團婚體納同志、建立「單一窗口
」辦理多元性別業務,並要求市府重送「高雄市人權自治條例」草案至議會審查。
(完整內容:https://www.facebook.com/MinlinKH/posts/589548201186721 )
重點摘錄:
高閔琳:「陽光註記」改「伴侶註記」,並應發予伴侶證書
民政局應主動核發「辦理伴侶註記」之證書,以便利居住在高雄市的伴侶,能夠適應各種
實際的社會生活。
民政局長回應,所內註記僅供戶政人員內部資料查詢使用,前來申請註記之伴侶不但無法向戶政事務所申
請列印,依法民政局亦無法提供公文書等證明其關係。
在高議員提出同志實際處境,持續要求核發證書質詢下,曾局長表示「針對核發證書部分,將再作進一步研議」
高閔琳:民政局不應推拖拒絕同志參加集團婚禮
民政局長曾姿雯回應表示,將進一步研究台北市與桃園市的作法,讓同志朋友參與市府舉
辦之聯合婚禮或自由婚禮。
高閔琳指出,即便陽光註記並無實質法律效力,但依據現行民法第1123條及醫療法第63條
當中關於「家屬」及「關係人」的法律定義,將有助於為同志伴侶解套。
日前曾有同性伴侶至其他縣市戶政單位辦理「家屬」登記,遭到承辦人員以內政部函釋第
1000060324號釋文而不受理(註二);高閔琳追問,「高雄市的戶政事務所,是否也會發
生以內政部函釋拒絕同志伴侶登記為家屬之情形」,要求民政局長及法制局基於協助市民
立場,以「行政訴訟」等方式進行救濟。
法制局:面對相關法律疑義,將提行政訴訟與釋憲
法制局長徐乃丹表示,內政部函釋內容的確有限縮民法「家屬」之疑義,將進一步與相關
學者與團體研議討論,必要時將提出行政訴訟與釋憲。
高閔琳更指出,市府每一個局處都可以依「多元性別」觀點重新檢視既有或未來的創新政
策,例如經發局可以「粉紅經濟」思考產業發展策略,並推廣建立性別友善企業名單,觀
光局比照英國觀光旅遊局推出同志旅遊主題、勞工局應更積極檢查勞動現場是否發生性別
歧視與霸凌行為等。
高雄市政府應建立單一窗口辦理同志相關業務,打開與同志社群之溝通平台,以多元性別
觀點、跨局處審視既有政策,營造友善同志環境。
陳菊:責成副秘書長建立單一窗口,與同志對話
陳菊答詢時表示,「高雄市政府有些行政作為走在前面,面對很大壓力,但為了追求城市
進步與人權的落實,我願意努力」;陳菊更進一步表示,將責成副秘書長建立跨局處的單
一窗口,與同志社群對話,並將「多元性別觀點」納入高雄市的性別主流化政策。
高閔琳要求重提人權自治條例 陳菊:將盡速送至議會審議
市府於2010年制定「人權自治條例」草案;其草案內容非常進步,條文中明確保障對於「
性別」與「性傾向」等個別性差異不受歧視性待遇。
再補充:
高閔琳議員在臉書闡述了關於25日質詢此議題的想法及背景,並道:
「面對現實壓力和輿論,也許是如今身為民意代表的我,分攤並體會同志朋友遭受社會歧視
和待遇不公的一種方法;事實上,這些壓力與同志朋友遭受的壓迫相比,這些根本微不足
道。」
https://goo.gl/tUeoSZ
港動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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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註記雖然匆促上路,毫無任何配套措施而獲得砲聲隆隆的反應,
議員並不以此滿足,持續質詢、要求市府提出更實際的作為。
原本期待註記產生法律效力的朋友先別急著糾結,
以上訊息正是陽光註記後續的效應所在。
高雄市民應該可以(稍稍)期待有更多實際的政策出爐。
開第一槍需要很多勇氣,
尤其是這個社會存在連老師請熱線講師到班上演講都要跟學校抗議的特定團體。
陳市長願意開支票是很好的事,接下來監督落實不只是民代,
也是同志自己的責任。
當然希望其他地方政府能加快腳步跟上、能超越更好。
關於註記,回到同志本身,有愈多人註記就是讓數字說話,
當政府看到實際上有這麼多活生生的公民需要相關制度保障,
就更無法用空泛的「社會共識」推諉責任。
未來爭取同婚法制化(不是"合法化",因為並沒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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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高閔琳,這樣的認真議員,也值得在地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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