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串討論忍不住手癢回一下XD
先說,我是女生,現年22歲,是個同性戀。
我很感謝世間情的編劇,以一個鄉土劇的立場而言,能做出這樣的突破真的很不容易!
再來也要感謝看到這段劇情不但沒有轉台,還開始願意討論多元成家的各位!
你們的「願意試著瞭解」是我們莫大的鼓舞!
如果性向真的是能夠選擇的,沒有人會願意讓自己陷入可能面臨眾人反對的困境,更沒有
人會願意刻意從異性戀變成同性戀,去傷害自己的親人。
所以今天無論各位的孩子是男是女,若是真有一天他告訴你,他是同性戀,我想請各位父
母,無論如何先給他一個深深的擁抱,因為他一定是經歷了很深的掙扎,甚至嘗試逼自己
改變性向也未果之後,才決定面對真實的自己,決定不再隱瞞他最愛的父母。
我想請各位父母先讓你們的孩子知道,他絕不會因為自己的性向而失去他父母的愛,再來
仔細討論之後的事,這也包括到子嗣的問題,以現行法律而言(多元成家法案尚未通過),
可以考慮個人收養,但如果真的想要有血緣的孩子,可能就要考慮到其他方法,有些方法
會是在台灣還不可行的,所以可能就要到國外去。
我媽認同我的性向,這讓我非常感動,我明白要接受,對她來說很困難(她民國45年次),
但她告訴我,她除了擔心我老了沒孩子照顧,其他都不擔心,只要我幸福就好。
※ 引述《pattyg (阿肥媽)》之銘言:
昨天老公看世間情看到一半突然說…如果是女兒,其實我能接受!
可是兒子我無法接受!因為我想抱孫子!哈哈!
其實我真的都無法接受,但我不歧視!其實我主要是想說…
編劇這次真的寫的不錯,因為這樣的戀情,本來在社會上
就是會有比較多的阻礙,那種內心的爭扎,其實演員也都演的很好!
大家超支持瑤婷…(雖然我也是)可是很想問大家
如果是自己的孩子,你們的想法會是什麼?無論男女!
我也很感謝這位朋友,你願意了解「多元成家」法案,真的很棒!
但是法案的話,其實是分成三案,就我所知,目前通過一讀的只有婚姻這個部分,是指同
性也可結婚,與異性戀婚姻享有同樣權利(包括共同收養,當然也可告通姦,且要雙方都同
意才可解除婚姻關係)。
另外兩案,一案是伴侶制度,另一案是家屬制度。
伴侶制度的用意是給互相扶持的兩人(不一定是情人關係,也可能是好友),在財產和收養
制度上有保障,所以這個方案會被說成「通姦除罪化」,但這並不合理,好友之間何來通
姦之說?又,由於是好友,所以可憑一方解除「伴侶關係」。(如果真的介意通姦問題,應
該是要和自己的情人討論要結婚而不是結成伴侶,情人要是堅決不願和自己結婚的話,這
情人...「可能」有問題XD)
家屬制度則是情同父子、姊妹...家人等等,可以在法律上成為真正的家人,享有法律上財
產繼承的保障,但這個方案被誣陷得更嚴重,被說成是「多P方案」。必須遺憾的說,以現
行法律而言,多P是沒有法律可制約的,所以依然「合法」。
以上這三個法案都是分開送進去的,各自獨立,所以並不是像某團體所說的全綁在一起。
以我自己的看法來說,我也會覺得小三、多P是不好的,所以如果這些法案全混在一起,
打死我都不支持!但無奈的是,這些法案明明立意並非如此,且分開進行,卻被有心人士
惡意誣陷、操弄不實資訊,是我覺得最痛心的地方!
p.s.之前不是吵972吵得很兇嗎?其實修法972,是指第一個法案,因為民法972是指婚姻
的第一條,而第一個法案的內容是請求把婚姻中的「男女」,改成「雙方」。所以說自己
「反修972」的人,是指自己反的是第一個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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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是女生,現年22歲,是個同性戀。
我很感謝世間情的編劇,以一個鄉土劇的立場而言,能做出這樣的突破真的很不容易!
再來也要感謝看到這段劇情不但沒有轉台,還開始願意討論多元成家的各位!
你們的「願意試著瞭解」是我們莫大的鼓舞!
如果性向真的是能夠選擇的,沒有人會願意讓自己陷入可能面臨眾人反對的困境,更沒有
人會願意刻意從異性戀變成同性戀,去傷害自己的親人。
所以今天無論各位的孩子是男是女,若是真有一天他告訴你,他是同性戀,我想請各位父
母,無論如何先給他一個深深的擁抱,因為他一定是經歷了很深的掙扎,甚至嘗試逼自己
改變性向也未果之後,才決定面對真實的自己,決定不再隱瞞他最愛的父母。
我想請各位父母先讓你們的孩子知道,他絕不會因為自己的性向而失去他父母的愛,再來
仔細討論之後的事,這也包括到子嗣的問題,以現行法律而言(多元成家法案尚未通過),
可以考慮個人收養,但如果真的想要有血緣的孩子,可能就要考慮到其他方法,有些方法
會是在台灣還不可行的,所以可能就要到國外去。
我媽認同我的性向,這讓我非常感動,我明白要接受,對她來說很困難(她民國45年次),
但她告訴我,她除了擔心我老了沒孩子照顧,其他都不擔心,只要我幸福就好。
※ 引述《pattyg (阿肥媽)》之銘言:
昨天老公看世間情看到一半突然說…如果是女兒,其實我能接受!
可是兒子我無法接受!因為我想抱孫子!哈哈!
其實我真的都無法接受,但我不歧視!其實我主要是想說…
編劇這次真的寫的不錯,因為這樣的戀情,本來在社會上
就是會有比較多的阻礙,那種內心的爭扎,其實演員也都演的很好!
大家超支持瑤婷…(雖然我也是)可是很想問大家
如果是自己的孩子,你們的想法會是什麼?無論男女!
推 inlanyu:若是同性戀 這沒什麼好反對的 過的幸福就好 但是若是多元 01/25 17:25
→ inlanyu:成家法案想夾帶"多人家屬"跟通姦除罪化 這個我堅決反對 01/25 17:26
→ inlanyu:我絕對反對一夫多妻或是多夫多妻之類的 這樣婚姻關係沒必 01/25 17:27
→ inlanyu:要存在 還加上憑一方意見可以解除婚姻 這對女性的保障在那 01/25 17:28
→ inlanyu:裏?? 制度隨個人意願就好 那麼制度有何存在的必要性?? 01/25 17:29
我也很感謝這位朋友,你願意了解「多元成家」法案,真的很棒!
但是法案的話,其實是分成三案,就我所知,目前通過一讀的只有婚姻這個部分,是指同
性也可結婚,與異性戀婚姻享有同樣權利(包括共同收養,當然也可告通姦,且要雙方都同
意才可解除婚姻關係)。
另外兩案,一案是伴侶制度,另一案是家屬制度。
伴侶制度的用意是給互相扶持的兩人(不一定是情人關係,也可能是好友),在財產和收養
制度上有保障,所以這個方案會被說成「通姦除罪化」,但這並不合理,好友之間何來通
姦之說?又,由於是好友,所以可憑一方解除「伴侶關係」。(如果真的介意通姦問題,應
該是要和自己的情人討論要結婚而不是結成伴侶,情人要是堅決不願和自己結婚的話,這
情人...「可能」有問題XD)
家屬制度則是情同父子、姊妹...家人等等,可以在法律上成為真正的家人,享有法律上財
產繼承的保障,但這個方案被誣陷得更嚴重,被說成是「多P方案」。必須遺憾的說,以現
行法律而言,多P是沒有法律可制約的,所以依然「合法」。
以上這三個法案都是分開送進去的,各自獨立,所以並不是像某團體所說的全綁在一起。
以我自己的看法來說,我也會覺得小三、多P是不好的,所以如果這些法案全混在一起,
打死我都不支持!但無奈的是,這些法案明明立意並非如此,且分開進行,卻被有心人士
惡意誣陷、操弄不實資訊,是我覺得最痛心的地方!
p.s.之前不是吵972吵得很兇嗎?其實修法972,是指第一個法案,因為民法972是指婚姻
的第一條,而第一個法案的內容是請求把婚姻中的「男女」,改成「雙方」。所以說自己
「反修972」的人,是指自己反的是第一個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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