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萬事興裡的詭異公司運作 - 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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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三立家和劇發現裡頭公司的運作非常奇怪,公然違反中華民國公司法制度,如下

(1)怎麼老是由董事會改選董事(法律上改選董監事應為股東會職權),那董事不就自己選自己
當萬年董事?

(2)高天誠今天強行亂入董事會,還嗆說自己持有四十趴股份為何不能參加董事會,法律上
當然是不能,不然股東會選出代表執行公司業務的董事(或獨立董事)不就選好玩的?

(3)董事會中表決權乃採一席一票制,除非董事均為同一路人馬,不然縱然為大股東亦不一定
可當選董事長。
(4)三立國的劇經常喜歡用總裁、執行長、甚至港制的主席,但劇中總裁乃一家公司最高領導
,也誤導部份觀眾,實質上一家公司最高領導乃是董事會主席,也就是董事長,同時也是公司
代表權人,基本上總裁、執行長這些名稱充其量不過是公司法上的經理人,當然除非董事長
通過董事會普通決議兼任總裁或執行長,才可稱的上是公司最高領導人,否則理論上公司最
高領導人應為董事長。另外根據公司職責,通常執行長(又稱行政總裁)位階高於總裁,是
一家公司行政、業務執行最高主管。

(5)劇中號稱集團制大公司,應該都是公開發行的上市公司(當然也不一定),不過股權怎老
集中在家族手中(100%的股份均由家族人士分配),意思是說其它社會大眾竟沒人持有股份,
動則每次談幾百億生意的大公司又是家族事業?也蠻怪異的

(6)之前蕭氏集團董事會突然以臨時動議改選董事(依法應為股東會職權,且不得以臨時動
議提出),蕭紅帥被拉下總裁(應該是董事長),邱金蘭卻馬上把他轟出公司,一般來說即使
喪失董事長資格,仍具有公司董事身份,除非經由股東會特別決議解任,不然蕭紅帥仍然
蕭氏集團董事才對,卻被邱以閒人趕出蕭氏集團?且董事會選任總裁也很怪,總裁在公司法
上根本不存在,只是經理人而以,應該說改選董事長才對!

以上都是我看了 家劇真的覺得看了會誤導社會大眾對公司法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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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1-07-03
沒有啊我們看的不是中華民國 是泣國啊 ~
Eden avatarEden2011-07-07
泣國連政府BOT案都能寫寫數字開標了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1-07-07
兩大鄉土劇不都是這樣 亂演一通
Yuri avatarYuri2011-07-12
泣國有泣國的玩法................XDDDDDDDDDDDDD
Erin avatarErin2011-07-17
泣國的商事法跟中華民國不一樣哦~^.<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1-07-18
三立國 不意外
Poppy avatarPoppy2011-07-19
針對(3)的部分,大股東有可能掌握全部董事,公司法規定的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7-20
累積投票制可以用章程排除,採全額連記法,所以票不能集車
John avatarJohn2011-07-20
中投一人,所以只要掌握51%股權就可董事全拿,這點倒是沒錯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1-07-23
這種鄉土劇本來就是看看就好..沒打算從那裡學到什麼阿XD
Lily avatarLily2011-07-27
執行長和總裁應該只是名片上的頭銜而已
Lucy avatarLucy2011-07-30
特別是在企業集團裡,那麼多董事長,得區別位階一下
Leila avatarLeila2011-08-01
另外,公開發行和股票上市應該是兩個不同概念
Bennie avatarBennie2011-08-02
萬方顯然是上市公司,所以天誠可在市場收購股票
Eartha avatarEartha2011-08-05
印象中蕭氏股份完全都是蕭家後來轉到天誠和金蘭手中
Madame avatarMadame2011-08-06
還有,家族事業不必然等於小規模或中小企業
Leila avatarLeila2011-08-07
主要的bug應該還是在那些程序問題
Olga avatarOlga2011-08-11
整理好再貼文 看的好累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1-08-11
執行長和總裁應該只是名 https://noxi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