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WG被問初夜的整件事 - 康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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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
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
、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
、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
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
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第九條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
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第二十條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
萬元以下罰鍰。


第二十五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
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
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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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危險

在節目上吃男星豆腐

大家都以節目效果  一語帶過

但是不怕一萬   就怕萬一

如果哪天真的發生這種事   我真的不意外

小S有時也該注意言論跟動作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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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uri avatarYuri2010-04-28
先預測還是會有人繼續幫小S護航,不過這樣是不是害了她?
Emily avatarEmily2010-04-30
厄..在小被告之前台灣其他男主持人早就應該被告死了XD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0-05-03
推一個~就是擔心對方經紀律師顧問會這樣搞~我還要看康熙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0-05-05
我反而期待有人告~看到底這種情況是算什麼? 可惜都沒人告
Agnes avatarAgnes2010-05-06
敢告的就是想退出演藝圈了吧...
Quanna avatarQuanna2010-05-06
2樓不要烏鴉嘴啦...我還要看康熙娛樂生活XD
Ursula avatarUrsula2010-05-06
會因為這樣告的,我想基本就不會來康熙吧!
Hardy avatarHardy2010-05-09
國內沒人敢告也不想告,國外敢告以後就不用來台灣宣傳了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0-05-13
一告就不用混了 得罪了主持人電視台 不然就不要吃這行飯
George avatarGeorge2010-05-18
讓我想到之前吳宗憲連蘇菲瑪索也....(遠目
Isla avatarIsla2010-05-19
護航小S的應該連吳宗憲也會護航吧...(遠目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0-05-21
但兩個事件差很多 不能相提並論
Queena avatarQueena2010-05-25
好無聊
Yedda avatarYedda2010-05-26
不能相提並論還提??
Ethan avatarEthan2010-05-27
相提並論 跟單提討論 請問閣下分的清楚嗎?
Doris avatarDoris2010-05-28
Agatha avatarAgatha2010-06-01
敢問你提一個不相干事件出來討論幹嘛??
Queena avatarQueena2010-06-02
你敢問我就回答囉~ 不相干是你覺得 我覺得有相干 ^^
Agatha avatarAgatha2010-06-02
上篇文章不就說了 韓國有些公司根本不理台灣市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