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點:
你給人的態度是大家是不看板規,跟自己權益有關不看,才在那邊叫囂
但是版規四 "禁止與本版討論範圍無關之文章"
這句話非常簡略
我看到這句話想到的只有 嗯很普通的規定啊,大概是來廣告的那種文章
或者是張爸那種文章會被桶30天,這很正常,
很多版也有。
一般人不會有甚麼意見,本來就不會有意見!!!!!
我的解讀是 廣告文劣退,桶30天。-->這樣很好啊,怎麼會有問題呢。
但是你的解讀是 本版版友熱烈討論的文章犯了小錯,桶30天。 ^_______^
(沒有給你劣退+桶60天已經對你客氣了) ((((皇恩浩蕩ing)))))
這不是規定的問題,而在於你的處置的問題,還有認知的問題。
我看到這個板規,我不可能會想到這篇文章=廣告文,需要這麼重的處罰。
所以請不要一附 誰叫你們不看板規啦,暴民啦的態度。
第二點 你的處理方式寫:
兩篇文章皆劣退,但考量可能只是過於興奮,一時未查版規
且版主未在第一時間處理,因此將兩篇視為同一事件
僅水桶30天,同時將原文退發其站內信箱
說明你不是沒有彈性的,其實可以依照情況來做彈性調整罰則。
但是你的 "彈性" 還是非常的嚴厲。
所以我建議,請版主以後針對板規四,有 "任何處置" 的時候,
(因為反正你也無法舉例,而雙方想法明顯落差很大)
如果不是明顯的廣告文,來亂的,跑錯版,絕對無關的。
你也看得出這個人是無心的,是一時興奮。
請你在該文章先推文提醒。--> 公告發文再次提醒所有版友。
累犯再做處置。
當你做這些動作的時候,大家就會知道你到底要幹嘛,你的評判標準是甚麼,
就會給你提出建議,這樣你也可以感受到大家對板規修訂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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