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補助影視 業者:杯水車薪 - 綜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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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aiwanDrama 看板 #1JRE27hZ ]

作者: octobird (遺憾) 看板: TaiwanDrama
標題: [新聞] 文化部補助影視 業者:杯水車薪
時間: Fri May 9 22:04:53 2014

http://www.udn.com/2014/5/9/NEWS/ENTERTAINMENT/ENTS3/8663851.shtml

文化部補助影視 業者:杯水車薪
【聯合報╱記者王惠琳/台北報導】

2014.05.09 04:07 am


面對大陸、日韓、歐美電視節目的強勢入侵,政府是否看到業界的困境與需求?現階段文
化部針對影視產業的輔導措施,多半以補助為主,超視總監戴佩龍認為,補助門檻高,杯
水車薪。

文化部目前針對影視產業的補助項目,包括拍攝高畫質節目、海外組團行銷與資深藝人補
助等項目。戴佩龍表示,申請補助手續複雜,審核過於嚴格,「為了要一點錢,把自己搞
死。」

文化部今年也進一步針對業者組團參加國際電視展,增加演員同行的補助項目,以推廣台
灣戲劇。不過文化部對綜藝與戲劇補助比例失衡。連續劇類特優可獲獎金 60 萬元,綜藝
節目卻僅有 15 萬元。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局長張崇仁坦言,以政府有限預算,勢必需排定優先順序,
戲劇仍為業界需求最大項目。但在已送行政院審核的第二階段影視音 5 年旗艦計畫中,
已有針對綜藝節目的計畫。

NCC 在今年 4 月放寬電視節目置入性行銷,允許產品名冠名、商標圖像露出。不過不少
電視從業人員反應,企業冠名費中有 6 成需換算成廣告秒數,電視台實際能獲得的冠名
費只有 4 成,獲益不大。NCC 法律事務處處長何吉森不以為然,他表示,置入性行銷開
放以來,電視台廣告平均增加 3% 至 5%,「開放置入是讓傳統廣告型態多元化,廣告類
型轉移其實是預料中的事。」

NCC 則表示,現行法規僅規定無線台須製播 70% 的本土節目,有線台則為 20%,目前送
立法院的「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則進一步限制無線台於主要時段播出的本土自製戲劇
,不得少於同類型節目 50%,希望能保障本地影視產業。

【2014/05/09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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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bert avatarRobert2014-05-10
沒用的啦 文化部早就補助了 YIF的視頻魔術就是
只會被跟渣一樣的電視人吃掉經費 重點是電視人的素質
Hazel avatarHazel2014-05-12
電視台自己都不願意投資,再多補助都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