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3D眼鏡求償高 可申訴 - 電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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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4日電】 2010.07.14


新聞局今天表示,消費者前往電影院觀賞3D電影,使用3D立體眼鏡如不慎毀損,部分電影
院業者向消費者提出過高賠償金額,明顯損害消費者權益,可依法提出申訴、調解與消費
訴訟。

行政院新聞局電影處下午表示,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新聞局將督導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執
行相關查核事宜,並責令電影院業者確實做好3D立體眼鏡定期消毒工作,保障消費者身體
、健康及財產安全。

電影院業者引進3D立體眼鏡因材質不同,成本有所差異。新聞局說,消費者如有使用不當
以致毀損,求償金額應該在適當合理範圍,相關消費資訊應充分揭露,以符合平等互惠原
則。

消費者如遇電影院業者不當高額求償,發生消費爭議,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章消費爭議
規定,提出申訴、調解與消費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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