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歌劇魅影的部落格 - 舞台劇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cutecute (偶爾也想混一下)》之銘言:
: ※ 引述《iona (ii)》之銘言:
: : http://blog.yam.com/phantom/
: : 可以抽一件紀念T-shirt呢~
: : 大家在正式看音樂劇之前, 也去留個言, 試試手氣唄~
: 看了留言,又有人以為歌劇魅影是「歌劇」。
: 真是夠了,是「音樂劇」啦~

說到這個
之前在聯合報看到Mercedes-Benz登的歌劇魅影廣告
上面就寫錯了 把歌劇魅影當歌劇
不知道有沒有其他宣傳也寫錯的 @@
http://www.bunny.idv.tw/~frankww/wiki/tiki-browse_image.php?imageId=187

不過寫信給台灣戴姆勒克萊斯勒
他們是很快就有回信道歉啦...不知道有沒有更正就是了

--

All Comments

Megan avatarMegan2005-10-15
Mercedes果然高招 還搞九折 >.<
Wallis avatarWallis2005-10-19
我覺得是故意寫成不同凡想的劇擘耶。
Madame avatarMadame2005-10-23
是啦 他們客服回信有說是他們的創意
David avatarDavid2005-10-24
文案有點小誇張,就算更正為「音樂劇史上最偉大」,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05-10-27
我也無法同意,雖然我是魅影迷,不過說歌劇魅影是最偉大
John avatarJohn2005-10-30
的音樂劇,我不能認同耶...
Necoo avatarNecoo2005-11-04
別那麼嚴肅....只是個文宣,又不是教科書..
Sarah avatarSarah2005-11-04
因為這樣算不實廣告 看人家RENT的宣傳多麼誠實
Brianna avatarBrianna2005-11-05
都把排名在RENT前面所有的長青音樂劇列出來XD
Hedwig avatarHedwig2005-11-08
誇大才吸引人阿 不然寫"前十大之一"之類的不就虛掉了 哈~
Delia avatarDelia2005-11-11
史上前十大已經夠了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