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編劇認為這是高招 但我認為是錯的
恰恰提出的條件 是要「楊宗華」名下所有伊力達的股份 連一股都不能留
也許因為昊天只有5趴股權 恰恰母子不放在眼裡
楊董大可爽快答應 然後要恰恰母子給他幾天時間清理股權 這恰恰應該不會不答應
然後呢?
楊董把絕大多數股權都登記給昊天 自己留下象徵性的1000股 也就是一張股票
安排好後 找律師來見證 叫恰恰也找一個自己的律師來
然後 當著雙方律師的面 要恰恰確認自己要的是「楊宗華名下所有的股份」
恰恰確認後 楊宗華要求大風先簽好離婚協議書 自己也同時簽好股權讓渡書
雙方律師互換文件 恰恰拿到楊宗華名下所有伊力達股份 愛眉順利離婚 創造雙贏局面
大家都沒話說
打完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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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vathaa traT caNDamahaaroSaNa khaM khaahi khaahi
sarvagighanaM huuM traT haaM ma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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