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現非同性婚姻合法化時機 - 同志

By Delia
at 2014-11-21T07:39
at 2014-11-21T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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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omenTalk 看板 #1KRR1VpN ]
作者: asdvcx ( )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Fw: [新聞] 法務部:現非同性婚姻合法化時機
時間: Thu Nov 20 17:11:58 2014
希望關注婚姻平權議題的朋友,能夠幫忙讓法務部和立委聽見民意!
我們可以怎麼做?請拿起電話、打開電腦寫信,告訴法務部和立委你的想法。
你可以告訴他們
1.我支持婚姻平權,請立委不要再擱置/阻擋婚姻平權法案。
2.請法務部信守承諾,儘速提對案。
以下這是今天的新聞
-----------------------
法務部:現非同性婚姻合法化時機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61677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同性婚姻應否合法化,法務部說:「現階段,NO!」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林秀蓮下午指出,現階段仍非同性婚姻法制化的適當時機,應先觀察
我國國情和社會普遍接受度及民意趨向,再逐步制訂相關法律,才能兼顧一般民眾情感及
同性伴侶需求。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林秀蓮。(記者項程鎮攝)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林秀蓮。(記者項程鎮攝)
林秀蓮認為,同性婚姻涉及我國婚姻家庭制度的重大變革,國人對此議題兩極化,還未形
成共識,未來可能進行民調,瞭解最新民意趨向。
被問到國際間對同性婚姻合法化態度,林秀蓮表示,各國都是經過正反意見長期溝通後才
會取得共識,她舉例,法國經過15年才完成同性婚姻法制化,美國則由各州法院決定同性
婚姻適法性,目前已超過20州同意同性婚姻;林下午在法務部與媒體茶敘時表示上述意見
。
----------------------------------
以上是新聞內容,以下是我之前寫信給法務部要求儘速提對案後得到的回信。
--------------------以下是法務部的回信
關於同性婚姻法制化議題,因涉婚姻及家庭制度之重大變革,涉及層面甚廣,本部
將持續聽取民意,俾作為政策研議參考。感謝台端所提建議,將納供研議參考。
--------------------以上是法務部的回信
附帶一提,我寫信給他們時有附上2012年的五份民調,
分別是伴侶盟、中研院、聯合、旺旺、TVBS做的民調結果。
完整內容請參考這個連結 http://goo.gl/FbZPiK
五份民調中,有四份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比率超過半數,
支持率最低的TVBS也有49%。
所以法務部到底是參考什麼樣的民意啊?
----------------------------
想了解更多來龍去脈,可參考伴侶盟FB這篇文章。(我把全文轉貼在下面)
https://m.facebook.com/tapcpr/posts/10152429125650965
[給羅瑩雪部長的公開信] 請大力分享轉貼 2014/11/19
羅瑩雪部長,法務部的「婚姻平權對案」在哪裡?
作者:許秀雯律師(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執行長)
羅部長:
妳還記得這則新聞嗎?
「同性婚權下一步 法務部提對案」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410180230-1.aspx
10/16立院召開的婚姻平權公聽會上,法務部當天提出了八頁令人不忍卒睹的「法律意見
」,我看完後,在公聽會上的即席回應發言請妳參見:
第一輪發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Z3WYVN1zL4
第二輪發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YClqe2FEd8
後來,法務部代表陳明堂次長在主席尤美女委員要求下,承諾兩個月內要提出「對案」(
註:就是行政機關版本的法案)以便讓民間版本(目前立法院有兩個民間草案版本,一個
是尤美女委員版,另一個是鄭麗君委員版也就是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草擬的版本)與官
方版本可以在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併案審查。
然而,許多的跡象與消息來源指出(包括最新的這則消息「法務部:現非同性婚姻合法化
時機」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61677
這些消息如果不正確,請法務部用實際行動澄清),法務部其實已經決定不要提婚姻平權
民法修正案的「對案」,而主張修改若干其他領域的法律就夠了(即零星的單點修法),
老實說,你們這樣做,在政治上真的很「高明」,為了等妳們的「對案」,不但成功延宕
了民間版本的排案與審議進度、甚至最終可望有效冷凍、葬送民間努力許久的提案,而且
用這招還可以把其他不同的主管機關拉進來(如衛福部...等等等),把事情弄複雜、讓
多頭馬車奔馳,這麼做,保證可以盡可能地向後拖延平權改革的時間表,這麼做,撫慰迎
合了保守恐同勢力的反動焦慮,但這麼做,也清楚證明了:你們口口聲聲說的「捍衛人權
」全是空話。
單點修法若能實質擴大對於單身者及一般同居者的保障(例如修改醫療法創設普遍性的醫
療委任代理制度),我們並不會反對,
但妳很清楚,迴避身份法的修法,僅採取單點修法的做法不但違背兩公約及CEDAW國際人
權委員對台灣政府的建議,而且也無法根本性回應同性伴侶身分承認的許多面向需求,提
供其充分的權益保障,例如跨國同性伴侶的長期居留與歸化等等,在此我就不一一列舉了
。
11/26 下午,行政機關與民間團體將要面對面討論官方對於六月份CEDAW專家結論性建議
第33點的回應(國際專家建議我國修改民法承認同性與同居伴侶,第33點全文:
審查委員會關切政府缺乏對多元家庭的法律承認,僅承認異性婚姻,但不承認同性結合或
同居關係。審查委員會也關切缺乏未經登記的結合之統計數據。審查委員會建議政府修訂
民法,賦予法律承認多元家庭,同時建議採取措施以收集和整理未經登記的結合之統計數
據,並在下一次的國家報告中提供資訊。)
有關落實CEDAW多元家庭法制化修法結論的部份,主責機關是法務部,而法務部對此的書
面具體回應是(這個回應意見發布的時間點是在立院10/16公聽會後):
1. 召開同性伴侶法制化意見交流座談會,以聽取民意。
2. 研議現行制度如何保障多元家庭在法律上之權益。
更荒謬的是,你們的「績效指標」是:
1.召開座談會場次。
2.邀集相關機關研擬相關權利保障措施
法務部回應參見:
http://www.cedaw.org.tw/tw/en-global/news/detail/213
羅部長:
我們要再次請問妳,法務部承諾的婚姻平權對案到底在哪裡?
如果法務部真的執意這樣隨便呼嚨、犧牲同志人權,我們一定會要求妳下台的。
11/26 落實CEDAW審查結論第33點的會議召開前,你們還來得及改變心意。 11/26見!
-------------------
之前曾經發過一篇文章,很高興獲得了許多版友的鼓勵。
希望關注婚姻平權的朋友們,如果您願意的話,
請幫我們告訴法務部,告訴立委,要求他們重視婚姻平權,謝謝。
※ 編輯: asdvcx (210.70.187.50), 11/20/2014 17:18:27
是真的不意外,但我還是感到非常憤怒。
可以無視民意硬推服貿貨貿自經區,遇到婚姻平權時就嘴炮說要參酌民意?蛙咧!
而且五家民調都顯示支持同性婚姻的民意是過半的支持度。
※ 編輯: asdvcx (210.70.187.50), 11/20/2014 17:21:54
作者: asdvcx ( )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Fw: [新聞] 法務部:現非同性婚姻合法化時機
時間: Thu Nov 20 17:11:58 2014
希望關注婚姻平權議題的朋友,能夠幫忙讓法務部和立委聽見民意!
我們可以怎麼做?請拿起電話、打開電腦寫信,告訴法務部和立委你的想法。
你可以告訴他們
1.我支持婚姻平權,請立委不要再擱置/阻擋婚姻平權法案。
2.請法務部信守承諾,儘速提對案。
以下這是今天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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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現非同性婚姻合法化時機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61677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同性婚姻應否合法化,法務部說:「現階段,NO!」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林秀蓮下午指出,現階段仍非同性婚姻法制化的適當時機,應先觀察
我國國情和社會普遍接受度及民意趨向,再逐步制訂相關法律,才能兼顧一般民眾情感及
同性伴侶需求。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林秀蓮。(記者項程鎮攝)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林秀蓮。(記者項程鎮攝)
林秀蓮認為,同性婚姻涉及我國婚姻家庭制度的重大變革,國人對此議題兩極化,還未形
成共識,未來可能進行民調,瞭解最新民意趨向。
被問到國際間對同性婚姻合法化態度,林秀蓮表示,各國都是經過正反意見長期溝通後才
會取得共識,她舉例,法國經過15年才完成同性婚姻法制化,美國則由各州法院決定同性
婚姻適法性,目前已超過20州同意同性婚姻;林下午在法務部與媒體茶敘時表示上述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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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新聞內容,以下是我之前寫信給法務部要求儘速提對案後得到的回信。
--------------------以下是法務部的回信
關於同性婚姻法制化議題,因涉婚姻及家庭制度之重大變革,涉及層面甚廣,本部
將持續聽取民意,俾作為政策研議參考。感謝台端所提建議,將納供研議參考。
--------------------以上是法務部的回信
附帶一提,我寫信給他們時有附上2012年的五份民調,
分別是伴侶盟、中研院、聯合、旺旺、TVBS做的民調結果。
完整內容請參考這個連結 http://goo.gl/FbZPiK
五份民調中,有四份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比率超過半數,
支持率最低的TVBS也有49%。
所以法務部到底是參考什麼樣的民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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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更多來龍去脈,可參考伴侶盟FB這篇文章。(我把全文轉貼在下面)
https://m.facebook.com/tapcpr/posts/10152429125650965
[給羅瑩雪部長的公開信] 請大力分享轉貼 2014/11/19
羅瑩雪部長,法務部的「婚姻平權對案」在哪裡?
作者:許秀雯律師(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執行長)
羅部長:
妳還記得這則新聞嗎?
「同性婚權下一步 法務部提對案」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410180230-1.aspx
10/16立院召開的婚姻平權公聽會上,法務部當天提出了八頁令人不忍卒睹的「法律意見
」,我看完後,在公聽會上的即席回應發言請妳參見:
第一輪發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Z3WYVN1zL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YClqe2FEd8
後來,法務部代表陳明堂次長在主席尤美女委員要求下,承諾兩個月內要提出「對案」(
註:就是行政機關版本的法案)以便讓民間版本(目前立法院有兩個民間草案版本,一個
是尤美女委員版,另一個是鄭麗君委員版也就是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草擬的版本)與官
方版本可以在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併案審查。
然而,許多的跡象與消息來源指出(包括最新的這則消息「法務部:現非同性婚姻合法化
時機」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61677
這些消息如果不正確,請法務部用實際行動澄清),法務部其實已經決定不要提婚姻平權
民法修正案的「對案」,而主張修改若干其他領域的法律就夠了(即零星的單點修法),
老實說,你們這樣做,在政治上真的很「高明」,為了等妳們的「對案」,不但成功延宕
了民間版本的排案與審議進度、甚至最終可望有效冷凍、葬送民間努力許久的提案,而且
用這招還可以把其他不同的主管機關拉進來(如衛福部...等等等),把事情弄複雜、讓
多頭馬車奔馳,這麼做,保證可以盡可能地向後拖延平權改革的時間表,這麼做,撫慰迎
合了保守恐同勢力的反動焦慮,但這麼做,也清楚證明了:你們口口聲聲說的「捍衛人權
」全是空話。
單點修法若能實質擴大對於單身者及一般同居者的保障(例如修改醫療法創設普遍性的醫
療委任代理制度),我們並不會反對,
但妳很清楚,迴避身份法的修法,僅採取單點修法的做法不但違背兩公約及CEDAW國際人
權委員對台灣政府的建議,而且也無法根本性回應同性伴侶身分承認的許多面向需求,提
供其充分的權益保障,例如跨國同性伴侶的長期居留與歸化等等,在此我就不一一列舉了
。
11/26 下午,行政機關與民間團體將要面對面討論官方對於六月份CEDAW專家結論性建議
第33點的回應(國際專家建議我國修改民法承認同性與同居伴侶,第33點全文:
審查委員會關切政府缺乏對多元家庭的法律承認,僅承認異性婚姻,但不承認同性結合或
同居關係。審查委員會也關切缺乏未經登記的結合之統計數據。審查委員會建議政府修訂
民法,賦予法律承認多元家庭,同時建議採取措施以收集和整理未經登記的結合之統計數
據,並在下一次的國家報告中提供資訊。)
有關落實CEDAW多元家庭法制化修法結論的部份,主責機關是法務部,而法務部對此的書
面具體回應是(這個回應意見發布的時間點是在立院10/16公聽會後):
1. 召開同性伴侶法制化意見交流座談會,以聽取民意。
2. 研議現行制度如何保障多元家庭在法律上之權益。
更荒謬的是,你們的「績效指標」是:
1.召開座談會場次。
2.邀集相關機關研擬相關權利保障措施
法務部回應參見:
http://www.cedaw.org.tw/tw/en-global/news/detail/213
羅部長:
我們要再次請問妳,法務部承諾的婚姻平權對案到底在哪裡?
如果法務部真的執意這樣隨便呼嚨、犧牲同志人權,我們一定會要求妳下台的。
11/26 落實CEDAW審查結論第33點的會議召開前,你們還來得及改變心意。 11/26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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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曾經發過一篇文章,很高興獲得了許多版友的鼓勵。
希望關注婚姻平權的朋友們,如果您願意的話,
請幫我們告訴法務部,告訴立委,要求他們重視婚姻平權,謝謝。
※ 編輯: asdvcx (210.70.187.50), 11/20/2014 17:18:27
推 BirthdayBoy: 支持同性戀不能炒地皮 有這樣的結果哀傷 但不意外 11/20 17:15
是真的不意外,但我還是感到非常憤怒。
可以無視民意硬推服貿貨貿自經區,遇到婚姻平權時就嘴炮說要參酌民意?蛙咧!
而且五家民調都顯示支持同性婚姻的民意是過半的支持度。
※ 編輯: asdvcx (210.70.187.50), 11/20/2014 17:21:54
推 oceanpitts: 參酌民意(X) 揣摩上意(O) 11/20 17:32
→ Ecclestone: 現在合法化只會製造家庭問題 11/20 17:34
→ asdvcx: 可以告訴我是怎樣的家庭問題嗎?? 11/20 17:36
推 minaminojill: 推 支持 11/20 17:37
推 oceanpitts: 我實在很好奇為什麼有些人整天想妨礙別人結婚,別人 11/20 17:41
→ oceanpitts: 幸福地組成家庭對某些人好像很刺眼喔~ 11/20 17:41
→ asdvcx: 我跟老婆在國外登記結婚,我們兩家並沒因此出現家庭問題 11/20 17:43
→ asdvcx: 或是引發地震或核災。到底可能出現什麼問題呢? 11/20 17:43
推 Ecclestone: 現在有不少同性戀迫於家庭不得以和異性結婚 11/20 17:45
推 oceanpitts: 問題喔,找不到結婚對象的某些異性戀男會崩潰遷怒吧, 11/20 17:46
→ oceanpitts: 但要叫就給他們去叫,女同又不可能會挑他們XDD 11/20 17:46
→ asdvcx: Ecclestone你回完了嗎?呃,好像沒說完? 11/20 17:49
→ bluebrown: 同性戀和異性結婚,所以?自己種下的因,自己就得承擔 11/20 17:50
→ asdvcx: 我先去吃飯,等等再來回。 11/20 17:51
→ bluebrown: 可以一輩子演下去,也可以選擇坦承和諒解. 看見問題 11/20 17:53
→ bluebrown: 才能解決問題. 而不是龜縮起來,假裝問題不存在 11/20 17:53
推 lowi: 推 11/20 18:58
噓 misheng: 沒那麼多人支持拉,切…… 11/20 19:03
推 hyposoda: 樓上噓屁 我就是支持者之一啊 11/20 19:09
推 fang122: 支持者+1 11/20 19:20
推 emsian: 推 11/20 19:36
推 lookworld: 支持 11/20 20:02
推 kageo101: 只好推給某樓看所謂的沒那麼多人 11/20 20:06
推 vane1631yayo: 推,已轉發~ 11/20 20:23
推 cching1021: "沈默的多數"又來了(翻白眼) 11/20 20:34
推 manabi: 支持者+1 11/20 20:57
推 sputnik: 支持+1 11/20 21:07
推 BirthdayBoy: 這是misheg的黑暗兵法 犧牲小我召喚大量支持者 11/20 21:13
→ asdvcx: 我厚臉皮的懇請大家讓更多人關注婚姻平權法案 11/20 21:22
推 november4th: 支持者+1 11/20 21:44
推 suikako: 支持+1 11/20 21:52
推 youwhite: 支持者+1 11/20 21:53
推 pagl: 支持 11/20 22:09
推 Kinging: 支持 11/20 22:09
推 recluseshi: 支持 11/20 22:25
推 aimify: 支持啦!!切!!! 11/20 22:46
推 njqufm04: 支持! 11/21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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