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李家一家人的紛爭實在沒興趣.但實在忍很久
但是這世上有一種東西叫"取消贈與",都沒有看新聞嗎??
分手後要回贈與的啦.離婚後要回房子登記的.
李萬世都還沒死!
搶什麼文件,有個屁用?
參考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091207752
民法第 416 條規定如下:
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
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
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
前項撤銷權,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一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
贈與人對於受贈人已為宥恕之表示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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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世上有一種東西叫"取消贈與",都沒有看新聞嗎??
分手後要回贈與的啦.離婚後要回房子登記的.
李萬世都還沒死!
搶什麼文件,有個屁用?
參考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091207752
民法第 416 條規定如下:
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
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
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
前項撤銷權,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一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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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人對於受贈人已為宥恕之表示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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