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看不懂他幹麻要怕有美的威脅 - 三立Lily · 2010-01-2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是我跳針還是000忘記 基本上 蕾蕾根本還沒有跟志輝離婚 法律上他們兩個還是夫妻 記得蕾蕾根本只能算是失蹤 好像要滿幾年(忘記) 才能算是正式的阿飄 所以除非志輝有去申請失蹤所以婚姻無效(據說也要幾年) 不然 有美在法律上根本不是他老婆 現在是登記制好嗎 只要有美敢說公開罵小葳是第三者 就用蕾蕾上身就好啦 保證大眾只會罵翻天這對狗男女 立委也不用選了 XD -- 三立All CommentsIngrid2010-01-257年剛好想到...如果蕾蕾沒離婚,就跟Jason愛來愛去...蕾蕾也算外遇耶~~~ ^^Emma2010-01-27哀 蕾蕾 要背負外遇的罪名了Frederica2010-01-28這就是志輝的誘惑嗎Isla2010-01-28七年是正常失蹤,如果像蕾蕾那樣因為重大災難而失蹤Kristin2010-01-31閔社長:妳只要去警察局告發就可以了 幹嘛過的像傻瓜?蕾蕾:因為我腦殘Ida2010-02-04麻煩蕾蕾先把軟飯處理掉好嗎~~ 真不想再看到外遇梗重大災難至少要一年吧Quanna2010-02-05重大災難失蹤也要滿一年Gary2010-02-08只要失蹤一年就可以了~Mia2010-02-11報復性外遇的無間循環...有意思 去B-G板抄抄吧Ophelia2010-02-15可還沒滿一年~~ XDFreda2010-02-18在三立國的法律裡,蕾蕾已經失蹤 死亡 婚姻失效了什麼失蹤七年才死亡,三立國沒有這項規定~Andrew2010-02-19沒有唷~有美之所以無法去登記,就是因為蕾蕾失蹤未滿一年這點志輝跟有美常常在說Suhail Hany2010-02-20其實輝蕾婚姻還是有效的,之前有提到說輝美還不能登記結婚,所以我在猜軟飯可以用這點踢掉有美搶回蕾蕾Suhail Hany2010-02-23累累如果很久後才自己跳出來 會不會變成"不履行同居義務" ?Hedy2010-02-28瞎密係 不履行同居義務 以前建弘也拿來嗆過力雲...Jacob2010-03-03"不履行同居義務"在法律上的功用是可以訴請離婚Agnes2010-03-04輝蕾婚姻有效+1~所以J蕾要在一起也挺奇怪的~Odelette2010-03-07因為配偶不照顧家庭所以可以拿來當作離婚籌碼Elma2010-03-10自己外遇報復志輝外遇 果然是很聖潔的愛Lily2010-03-12感覺選擇權在稚暉身上 =___= 真不開心Andrew2010-03-16我到覺得不用這樣想 志暉已經公開跟有美在一起 這點就可Rae2010-03-16以作為打官司 作為無法共同生活的理由所以離婚Lucy2010-03-17拜託 在戲裡面他們(美輝)兩個可是公開(上新聞)的外遇Margaret2010-03-20劇中法律對反配無用派Cara2010-03-22累累要跟恩人走可以...要記得先離婚~~~啾咪^_<Olive2010-03-26蕾蕾還是先把跟軟飯的關係處理好再跟Jason在一起比較好Callum2010-03-30我比較想要蕾蕾被臨檢看身分證 XDDDDDDDDIna2010-04-02公司要出國參展主管跟蕾雷要護照Quintina2010-04-04不錯喔Related Posts蔡有美(王欣欣)000好厲害喔!編劇終於有腦了山區二打一評論好人都沒好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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