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現在 深深體會一件事
殺人放火金腰帶 修橋補路無屍骸
人 一定要要當壞人 可以的話 絕對要從政
從政 可以叫黑道幫你打人 可以用政治力量欺壓別人 可以設計陷害人 就算賄選坐牢
出來之後一樣可以靠關係再生 就算只是掛個像縣政顧問這樣的頭銜
一樣可以呼風喚雨 想要挖對手的什麼資料都有 連差遣直屬財政部的海關都沒問題
只有我欺負別人 沒有人能欺負我 比新少林五祖裡的馬大善人還屌
真正的重點來了 不管我怎麼整得對手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我倒楣之後
被我整過的人還是會無條件原諒我 就好像什麼是都沒發生過一樣
結論是 難怪很多政客就算從立委選到里長 還是不管怎樣就是要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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