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奇怪,為什麼大家都害怕志輝跟小薇結婚?=_= - 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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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也有大大說過
婚姻無效說

嚴格說來
蕾蕾失蹤尚未達到死亡宣告的期限
即表示與志輝的婚姻仍屬有效
之後志輝與有美的婚姻亦為無效
去年五月從儀式婚改為登記婚
即使是原來的儀式婚亦為無效
因為並非在公開場合宴客
既然婚姻無效哪來的離婚可言?
現在志輝小薇結婚
他們本來就是配偶
即使結一百次婚還是婚姻有效啊
(他們要宴客一百次顯示製作單位有錢不行喔?XD)
現在他們宴客 志輝蕾蕾的婚姻還是有效
之後志輝帶小薇去戶政登記時
不就會知道她是蕾蕾了?
然後戶政人員就會對他們兩個說,
「先生小姐,沒你們是來亂的喔?=_=」

當然,三立國的法律跟我國法律不太一樣,
就當做他們自立為國就好了~XD



挖~我的民法突然變好了耶~@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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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0-02-28
000忘記他們還有婚約~~
Xanthe avatarXanthe2010-03-04
三立國法律只有一條:只要大立委陳志輝先生說了就算數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0-03-05
比曉菁還強運的揮神阿~~~~~~
Ivy avatarIvy2010-03-09
因為結婚要=///= 大概就是怕他身體被侮辱吧(?)
Hedda avatarHedda2010-03-11
可是不都有過小孩了~~我也真的不懂!!他們在怕啥= =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0-03-14
因為小薇已經愛上家豪了 不想再跟志輝親熱呀
Elma avatarElma2010-03-17
以前有過親密關係 不代表可以再來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0-03-20
不想讓蕾跟軟飯圓房吧.....
以前有過親密關係 不代表可以再來
Oliver avatarOliver2010-03-22
不喜歡的人...不可能會想跟對方親熱的
Elma avatarElma2010-03-23
每個人的每一次都是珍貴的 不是只有第一次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0-03-23
不好意思= = 我剛剛沒有想這麼多= =
Ivy avatarIvy2010-03-26
跟仇人發生關係應該很噁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