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看電影 業者違法未半價 - 電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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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4日蘋果日報 【黃任膺、王家俊、魏斌╱連線報導】

《老人福利法》保障65歲以上老人進入康樂場所應享半價優惠,但台灣消費者協會發現,
各戲院都僅予2、30元的優惠,明顯違法,行文向新聞局檢舉。

新聞局回函表示,將請電影公會轉知戲院應依法辦理,電影處長陳志寬昨說:「違反該法
並無相關罰則,只能勸導。」


不能罰只能勸說

台灣消費者協會理事長陳中全表示,2、30年來業者都未按法令走,根本漠視老人的權利
和福利。中巿新聞處新聞行政科長朱其偉說,將會同消保單位至轄區內各家戲院稽查,不
能罰也要道德勸說。

《蘋果》訪查,各戲院老人優惠票,僅比全票少20到70元,但多數業者表示接到公文願配
合法令。德安威秀影城行銷副理田筱珮說,老人僅占客群一至兩成,但「配合法令讓老人
優惠票降價,不失為另類行銷的好方法」。

68歲的退休女教師詹秀蓉說:「如果半價,我和先生2人只要花1張票的錢,就會常去看電
影!」但70歲的文具店老闆曾建州則說:「就算可以半價,還是感覺看電影很奢侈,對我
來講沒差!」


《老人福利法》優惠保障

對象:針對年滿65歲以上者
條文:第25條
優惠保障:
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

資料來源:內政部社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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