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K板友的文章之後,
想到了CSI裡面很多犯人根本是因為自作聰明,
事情都沒想清楚就把對方殺了,
每次看了就對這些人感到不爽 (不好意思直接了些^^;)
到目前為止有:
CSI:
a. 有個前妻以為玩樂團的前夫又在吸毒所以把他殺了,
其實她所看到的毒品是前夫朋友的。
b. 一對夫妻將嬰兒放在車裡活活悶死,
因為他們發現這個嬰兒跟前一個死掉的小孩有一樣的症狀。
其實那個嬰兒的基因是正常的,症狀是因為碰到化學藥品所造成的。
c. 有個女囚打死另一個女囚,以為死者移情別戀,
其實並不是這樣的。
Miami:
酒管局的年輕女幹員為了不讓那個男生未成年喝酒而說了狠化,結果被捅死。
N.Y.:
a. DJ Banner被殺,因為他跟別家唱片公司簽約,實際上他是被人威脅而簽下的。
b. (2.12)水蛭案中的那位太太殺了醫生,反而讓先生失去了一種精神上的寄託。
每次看到了這種案子,
就覺得這些兇手的行為就跟2.15中那個到處告餐廳的女的一樣,
完全都不會冷靜就下手了,最後不但錯殺了無辜的人(甚至有的還認為是為了小孩好),
結果自己也活該進了監獄,一點也不值得同情,
反而還比較同情那些為了報仇而殺人的人,至少這樣讓那些作壞事的人得到了惡報。
個人的一點點感想,可能激進了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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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 Grissen = William "Bill" L. Petersen + Gil Grissom
這個造字之意表示 William Petersen 將 Gil Grissom 完全演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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