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點名製作單位回應/虛心接受 更嚴格把關 - 民視

By Agatha
at 2010-01-17T13:50
at 2010-01-17T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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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珮伶、陳尹宗/台北報導
金鐘獎加持的「康熙來了」、民視「豬哥會社」被點名節目性別歧視嚴重,製作單位都表
示虛心接受,以後會更嚴格把關。
「康熙來了」製作人B2(陳彥銘)表示,每個人標準不一,小S、蔡康永主持模式雖辛辣
,但多半都是開玩笑,無傷大雅。節目播出前,會經過前置、錄影、剪接、看帶等多層把
關,但既然有學者反映,他說,之後把關會更嚴格。
B2說,製作單位錄影前都會清楚告知藝人主題,主持人也會跟來賓聊天暖場,有時候對話
也許有些過頭,但只是為了讓錄影更順利,並不會播出,事後也會詢問來賓、主持人對錄
影內容的意見,再做修剪。
對於「豬哥會社」被學者指「性別歧視情況嚴重」、「揶揄女性身體性徵,換取節目效果
」,民視節目部經理趙善意強調,電視台方面已經盡力配合節目「普級」分級制度,會對
「豬哥會社」再作嚴格篩選。
如果NCC方面仍覺得有任何不妥,趙善意也說,未來若制訂相關規範,仍有討論空間,
目前未收到任何來函。
2010-1-17 自由時報
--
在這條新聞出來之前
我還一直都不知道這個節目是普級勒
趙先生摸著你的良心說
你敢叫你家隔壁鄰居的幼稚園小朋友看豬哥會社嗎?!
這是時段分級表
http://www.ncc.gov.tw/chinese/files/07051/190_937_070517_1.pdf
讓我們來看看
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
來源:http://tinyurl.com/y9ozn3x
第三條
(前略)
限制級(簡稱「限」級):未滿十八歲者不宜觀賞。
輔導級(簡稱「輔」級):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不宜觀賞,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少年需
父母或師長輔導觀賞。
保護級(簡稱「護」級):未滿六歲之兒童不宜觀賞,六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兒童需父母
、師長或成年親友陪伴觀賞。
普遍級(簡稱「普」級):一般觀眾皆可觀賞。
第四條
電視節目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適合少年及兒童觀賞者,列為「限」級,並應鎖碼播送。描
述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細節、自殺過程細節。有恐怖、
血腥、殘暴、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但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者。以動作、影像、語
言、文字、對白、聲音表現淫穢情態或強烈性暗示,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者。前項所稱鎖
碼,係指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及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經營
者播送之影像或聲音,須由收視戶經特殊解碼程序始能視、聽者。
第五條
電視節目無第四條所列情形,但涉及下列情形之一,不適合兒童觀賞者,列為「輔」級。
涉及性之問題、犯罪、暴力、打鬥、恐怖、玄奇怪異或反映社會畸型現象,對於兒童心理
有不良影響之虞者。有褻瀆、粗鄙字眼或對白有不良引喻者。
第六條
電視節目無前二條所列情形,但涉及爭議性之主題或有混淆道德秩序觀之虞,須父母、師
長或成年親友陪同予以輔導觀賞,以免對兒童心理或行為產生不良影響者,列為「護」級
。
第七條
電視節目無前三條所列情形,適合一般觀眾觀賞者,得列為「普」級。
--
金鐘獎加持的「康熙來了」、民視「豬哥會社」被點名節目性別歧視嚴重,製作單位都表
示虛心接受,以後會更嚴格把關。
「康熙來了」製作人B2(陳彥銘)表示,每個人標準不一,小S、蔡康永主持模式雖辛辣
,但多半都是開玩笑,無傷大雅。節目播出前,會經過前置、錄影、剪接、看帶等多層把
關,但既然有學者反映,他說,之後把關會更嚴格。
B2說,製作單位錄影前都會清楚告知藝人主題,主持人也會跟來賓聊天暖場,有時候對話
也許有些過頭,但只是為了讓錄影更順利,並不會播出,事後也會詢問來賓、主持人對錄
影內容的意見,再做修剪。
對於「豬哥會社」被學者指「性別歧視情況嚴重」、「揶揄女性身體性徵,換取節目效果
」,民視節目部經理趙善意強調,電視台方面已經盡力配合節目「普級」分級制度,會對
「豬哥會社」再作嚴格篩選。
如果NCC方面仍覺得有任何不妥,趙善意也說,未來若制訂相關規範,仍有討論空間,
目前未收到任何來函。
2010-1-17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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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條新聞出來之前
我還一直都不知道這個節目是普級勒
趙先生摸著你的良心說
你敢叫你家隔壁鄰居的幼稚園小朋友看豬哥會社嗎?!
這是時段分級表
http://www.ncc.gov.tw/chinese/files/07051/190_937_070517_1.pdf
讓我們來看看
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
來源:http://tinyurl.com/y9ozn3x
第三條
(前略)
限制級(簡稱「限」級):未滿十八歲者不宜觀賞。
輔導級(簡稱「輔」級):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不宜觀賞,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少年需
父母或師長輔導觀賞。
保護級(簡稱「護」級):未滿六歲之兒童不宜觀賞,六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兒童需父母
、師長或成年親友陪伴觀賞。
普遍級(簡稱「普」級):一般觀眾皆可觀賞。
第四條
電視節目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適合少年及兒童觀賞者,列為「限」級,並應鎖碼播送。描
述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細節、自殺過程細節。有恐怖、
血腥、殘暴、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但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者。以動作、影像、語
言、文字、對白、聲音表現淫穢情態或強烈性暗示,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者。前項所稱鎖
碼,係指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及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經營
者播送之影像或聲音,須由收視戶經特殊解碼程序始能視、聽者。
第五條
電視節目無第四條所列情形,但涉及下列情形之一,不適合兒童觀賞者,列為「輔」級。
涉及性之問題、犯罪、暴力、打鬥、恐怖、玄奇怪異或反映社會畸型現象,對於兒童心理
有不良影響之虞者。有褻瀆、粗鄙字眼或對白有不良引喻者。
第六條
電視節目無前二條所列情形,但涉及爭議性之主題或有混淆道德秩序觀之虞,須父母、師
長或成年親友陪同予以輔導觀賞,以免對兒童心理或行為產生不良影響者,列為「護」級
。
第七條
電視節目無前三條所列情形,適合一般觀眾觀賞者,得列為「普」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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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hn
at 2010-01-20T12:29
at 2010-01-20T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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