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編劇整個在腦殘。
金大風根本沒有殺死可欣啊!
最多只能算是「過失傷害」而已。
(大風要殺的是番仔慧,但是白目可欣自己衝出來擋在前面的……)
假設,我今天開車撞到一個人,他受傷很嚴重,周邊的人都搶著要把他送去醫院,
但是那個人堅持要去肯德基吃完「卡啦雞腿堡」之後才要去醫院,
在他吃雞腿堡的時候,因為時間一刻一刻的過了,所以失血過多而死亡。
這樣他的死關我屁事?
..............................................................................
剛剛去查了刑法:
過失傷害罪:
§284I前:因過失傷害過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284I後: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其實真的沒有很重,而且服刑期一半以上就可以申請假釋,
所以就算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關半年就可以出來了。(比當兵還短勒)
結論:我愛金大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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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風根本沒有殺死可欣啊!
最多只能算是「過失傷害」而已。
(大風要殺的是番仔慧,但是白目可欣自己衝出來擋在前面的……)
假設,我今天開車撞到一個人,他受傷很嚴重,周邊的人都搶著要把他送去醫院,
但是那個人堅持要去肯德基吃完「卡啦雞腿堡」之後才要去醫院,
在他吃雞腿堡的時候,因為時間一刻一刻的過了,所以失血過多而死亡。
這樣他的死關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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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去查了刑法:
過失傷害罪:
§284I前:因過失傷害過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284I後: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其實真的沒有很重,而且服刑期一半以上就可以申請假釋,
所以就算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關半年就可以出來了。(比當兵還短勒)
結論:我愛金大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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