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略論 (無雷) - 實境秀

By Anonymous
at 2015-02-14T21:47
at 2015-02-14T21:47
Table of Contents
(以下內容僅提供一個觀影角度)
相信各位知道 John Cochran [S23/26]的, 應該記得他曾提
到自己「寫過」一篇討論 Survivor 陪審團制度的文章/論文,
至於有否公開發表則天曉得.
與現實(司法)中的 Jury System 相比, 顯得似乎極為簡易的
Survivor 陪審團又有何值得討論之處? 原因恐怕祗有一個:
陪審團的任務並不是決定被告有否犯罪, 而是要投票選出能
獲得100萬美金的人.
為求行文方便, 兩種陪審團制度分別簡稱為 Real Jury (美國
式) 與 Sur Jury.
結果導向: 如前所述, Real Jury 的重點在於「罰」, 而Sur
Jury 的重點在於「賞」, 而我認為, 選手在考慮F2/3人選時,
其實有受到這部分影響. 具體怎說? 對於 Real Jury, 「被
告」祗需要考慮一件事, 就是如何「讓陪審團相信他無罪」,
但對於 Sur Jury, F2/3 各自要做的則不是這樣, 因為這幾
個人已經都「有罪」(陪審員=被他們淘汰的選手).
基於 Sur Jury 並不能被替換, 因此若想有機會留到最後說得
那一百萬, 攻擊的次序就很重要. 但, 我們可以注意到一點,
就是「被告」很少會對 Real Jury 鬆懈, 除非他有罪並露出
馬腳, 而選手到了中後期(特別是剛撐過部落合併時), 便有機
會產生鬆懈, 雖然這鬆懈的原因很多: 成功在合併前踢走討厭
的人, 杜絕他們干預自己的賽程(成為Jury); 部落合併時自己
掌握大局/轉危為安; 突發事件(新Twist/救贖島回歸/臨時有
人退賽)之類. 至於產生鬆懈的效果, 這個應該不用多講了,
或者自己被暗殺, 或者成功走到最後但失之交臂/淪為陪跑...
等等.
不過, 既然說是鬆懈, 自然就不包搭便車的情況, 尤其是對局
勢一知半解的人(除非有意搭便車, 但不在此討論範圍).
Survivor 的重點在於: 盡可能主動挑選最多最能被自己說得
的陪審員, 而這其實從比賽第3天就已經必須要做(選擇在合併
前踢走的人=挑選不會成為陪審員的人=反向挑選陪審員). 沒錯,
對方部落的情況雖然是無法直接干預(送神像之類的舉動除外),
但對於己方部落, 不論到合併時是佔上風還是處於下風, 挑選
適當的盟友/敵人還是很重要的.
而困難之處是, 一方面很少有人能在每次淘汰人時都稱心如意,
Underdog不用多說, 即便是處於強勢方甚至主宰大局, 偶爾也
要順一下其他人的意思, 其次是到了中後期, 特別是敵對部落/
小團體全滅, 聯盟開始瓦解時, 面對兩個或多個魚與熊掌式的
承諾, 破棄/暗殺的代價也越來越大, 你不是答應帶我到最後
嗎, 為什麼到最後選他/她不選我? 在答辯環節這些其實都非
常令人頭痛.
從這點來說, 盡管 Sur Jury 的產生方式表現出「理性傾向」
(過三關: 合併-決賽-奪冠, 讓連第一關也過不了的人來決定冠
軍, 似乎有點緣木求魚), 但我看還是以「感性因素」居多, 所
以某R的抱怨其實不無道理: 我玩得這麼成功, 為什麼他們都不
懂欣賞我? 感性有兩類, 一是「Better than other good」(S2
/S13), 一是「Not worse than other bad」(S14/16/20/22/23
...), 或者大家都好, 但我更好; 或者都是爛人, 但我不是最
爛那個, 須知道讓那些對自己有著各種愛恨情仇的 Jury (昔日
手下敗將)承認自己玩得好是件困難的事, 還不如直接因為「我
對你比較有好感/我對你的觀感沒那麼差」而獲勝來得簡單, 當
然後一類冠軍更容易被罵狗屎運就是了.
--
相信各位知道 John Cochran [S23/26]的, 應該記得他曾提
到自己「寫過」一篇討論 Survivor 陪審團制度的文章/論文,
至於有否公開發表則天曉得.
與現實(司法)中的 Jury System 相比, 顯得似乎極為簡易的
Survivor 陪審團又有何值得討論之處? 原因恐怕祗有一個:
陪審團的任務並不是決定被告有否犯罪, 而是要投票選出能
獲得100萬美金的人.
為求行文方便, 兩種陪審團制度分別簡稱為 Real Jury (美國
式) 與 Sur Jury.
結果導向: 如前所述, Real Jury 的重點在於「罰」, 而Sur
Jury 的重點在於「賞」, 而我認為, 選手在考慮F2/3人選時,
其實有受到這部分影響. 具體怎說? 對於 Real Jury, 「被
告」祗需要考慮一件事, 就是如何「讓陪審團相信他無罪」,
但對於 Sur Jury, F2/3 各自要做的則不是這樣, 因為這幾
個人已經都「有罪」(陪審員=被他們淘汰的選手).
基於 Sur Jury 並不能被替換, 因此若想有機會留到最後說得
那一百萬, 攻擊的次序就很重要. 但, 我們可以注意到一點,
就是「被告」很少會對 Real Jury 鬆懈, 除非他有罪並露出
馬腳, 而選手到了中後期(特別是剛撐過部落合併時), 便有機
會產生鬆懈, 雖然這鬆懈的原因很多: 成功在合併前踢走討厭
的人, 杜絕他們干預自己的賽程(成為Jury); 部落合併時自己
掌握大局/轉危為安; 突發事件(新Twist/救贖島回歸/臨時有
人退賽)之類. 至於產生鬆懈的效果, 這個應該不用多講了,
或者自己被暗殺, 或者成功走到最後但失之交臂/淪為陪跑...
等等.
不過, 既然說是鬆懈, 自然就不包搭便車的情況, 尤其是對局
勢一知半解的人(除非有意搭便車, 但不在此討論範圍).
Survivor 的重點在於: 盡可能主動挑選最多最能被自己說得
的陪審員, 而這其實從比賽第3天就已經必須要做(選擇在合併
前踢走的人=挑選不會成為陪審員的人=反向挑選陪審員). 沒錯,
對方部落的情況雖然是無法直接干預(送神像之類的舉動除外),
但對於己方部落, 不論到合併時是佔上風還是處於下風, 挑選
適當的盟友/敵人還是很重要的.
而困難之處是, 一方面很少有人能在每次淘汰人時都稱心如意,
Underdog不用多說, 即便是處於強勢方甚至主宰大局, 偶爾也
要順一下其他人的意思, 其次是到了中後期, 特別是敵對部落/
小團體全滅, 聯盟開始瓦解時, 面對兩個或多個魚與熊掌式的
承諾, 破棄/暗殺的代價也越來越大, 你不是答應帶我到最後
嗎, 為什麼到最後選他/她不選我? 在答辯環節這些其實都非
常令人頭痛.
從這點來說, 盡管 Sur Jury 的產生方式表現出「理性傾向」
(過三關: 合併-決賽-奪冠, 讓連第一關也過不了的人來決定冠
軍, 似乎有點緣木求魚), 但我看還是以「感性因素」居多, 所
以某R的抱怨其實不無道理: 我玩得這麼成功, 為什麼他們都不
懂欣賞我? 感性有兩類, 一是「Better than other good」(S2
/S13), 一是「Not worse than other bad」(S14/16/20/22/23
...), 或者大家都好, 但我更好; 或者都是爛人, 但我不是最
爛那個, 須知道讓那些對自己有著各種愛恨情仇的 Jury (昔日
手下敗將)承認自己玩得好是件困難的事, 還不如直接因為「我
對你比較有好感/我對你的觀感沒那麼差」而獲勝來得簡單, 當
然後一類冠軍更容易被罵狗屎運就是了.
--
Tags:
實境秀
All Comments

By Michael
at 2015-02-19T13:28
at 2015-02-19T13:28

By Daph Bay
at 2015-02-22T15:52
at 2015-02-22T15:52

By Dorothy
at 2015-02-25T00:53
at 2015-02-25T00:53

By Jack
at 2015-02-25T13:01
at 2015-02-25T13:01

By Andrew
at 2015-03-02T09:11
at 2015-03-02T09:11

By Harry
at 2015-03-03T20:55
at 2015-03-03T20:55

By Genevieve
at 2015-03-06T23:16
at 2015-03-06T23:16
Related Posts
Season 30 評論/預測 (賽前篇)

By Xanthe
at 2015-02-14T03:49
at 2015-02-14T03:49
各國版本比較

By Hardy
at 2015-02-13T22:23
at 2015-02-13T22:23
All Stars 412

By Sandy
at 2015-02-06T20:58
at 2015-02-06T20:58
TAR板聚 S5.502(賽程雷)—小叢

By Andy
at 2015-02-01T22:09
at 2015-02-01T22:09
All Stars 411

By Tracy
at 2015-01-30T19:02
at 2015-01-30T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