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蕉變凶器,砸傷人眼罪難避 -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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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變凶器 砸傷人眼罪難避
中央社-2012年11月07日 下午16:58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7日電)40多歲廖姓男子因工作問題和同事鍾姓女子發生口角
,拿香蕉砸向鍾女,造成她左眼受傷。板橋地檢署今天向法院聲請簡判。

板橋地檢署表示,40多歲鍾女今年9月14日晚間在新北市板橋區養生館工作時,告知同事
廖男盛給客人的洗腳水不夠熱,希望他能換水。

檢方說,廖男回應鍾女「我盛的水熱到會燙死人」,堅持不肯換水,鍾女於是作罷,正當
她轉身拿起桌上香蕉要食用時,廖男搶下香蕉並砸向被害人,造成鍾女左眼鈍傷。

檢察官偵查時曾建議雙方和解,但鍾女堅持提告,檢方最後依普通傷害罪嫌,向板橋地方
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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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紀到了......可以偶爾幼稚,但是不可以只有偶爾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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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seph avatarJoseph2012-11-09
搖控電流香蕉,一按開關就放電,電得他秀斗
Bennie avatarBennie2012-11-10
開封母夜叉:何方英雄以蕉相救呢?
Gary avatarGary2012-11-11
想知道就問香蕉
Madame avatarMadame2012-11-15
幸虧我飽食香蕉 是個飽鬼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2-11-19
看蕉
Wallis avatarWallis2012-11-21
你不是大俠,吃香蕉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2-11-22
香蕉樹也會長仙人掌? 你還真夠衰低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11-27
東方書院壞學生: 是誰吃香蕉不把皮吃掉的!?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2-12-01
還以為是他在吃香蕉的時候被倒洗腳水哩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2-12-02
牛頭帆:香蕉你個芭樂!
Edith avatarEdith2012-12-05
蕉到用時方恨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