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看1/24的,那顆燈真的是壞了整場好戲。
花了那麼久的時間期待,我帶了我媽、我姐、我女朋友,花了很多錢坐好位子。
我是第一次看歌劇魅影(以後有沒有機會看我也不知道)。
「我不希望我這輩子有一場不完整的演出」。
搞不好我就只看到這一場歌劇魅影(我的家人也是)。
我的歌劇魅影回憶,或許永遠都是不完整的。真是糟糕透了。
能讓我「勉強」接受的是,「主辦單位補償,加演一場給1/24的觀眾」。
如果補償的加演場時間,有人不行,應該要接受全額退票。
雖然只是一顆燈,但它卻是極重要的,有的人搞不好就是為了看那顆燈也說不定。
演員如果唱的不好,我們會說那劇團是爛的,但燈沒掉下來,就是另一方面的問題了。
有很多人時間都是東挪西挪才好不容易可以看,就送再送我們一場,也不一定能看。
我姐過陣子要出國三個月,我媽要上班,女友要回南部上課。
燈沒掉下來,我就是可以不爽,你們就是要給我們「一樣」的東西(別的觀眾有呀),
已經造成徹底的傷害了。再送一場又能如何呢。「有很多因素是同時存在的」。
哎,不過這是目前我唯一可以接受的補償方案就是了。
如果僅僅送我紀念品補償,那我真的會完全看輕主辦單位了,我不要那些東西。
主辦單位是很看著這次的演出不是嗎?兩廳院不是企劃了很久嗎?
我期待你們。我相信你們會為損失的觀眾想。不然你們還真的別搞了。
別擺了烏龍又丟臉,又終於惹火全部的人。
我覺得戲真的很棒,是個開心又興奮的夜晚。
網友們請支持1/24的觀眾,還他們一場完整的演出。
(或許你看到的是有順利掉下燈的場次,不過我們就要那麼倒楣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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