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的豆腐好吃嗎? - 相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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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您花時間在本人的文章,並認真的回應。

您對表演藝術的廣泛接觸與研究,亦令我汗顏。

也讓我檢討,在討論嚴肅的課題前,自身嘻笑怒罵的態度,

是否會令所欲傳達的內容有所偏離主題。

因此,我簡單就自身未完整表達處,再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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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偏見是怎麼生產的?這個問題大家都很容易得到答案。

問題在於,文化偏見的「再生產」是如何出現的?這便是我

所思考的起點。一切價值判斷(不論是倫理的、或者有意營

造的偏見),都必須維持再生產,才能再群眾的意識中發揮

影響力。簡單舉例,廣告、宣傳、儀式、教學等等訊息傳遞,

皆是價值判斷的生產。「偏見」更倚賴此種模式,才能永續經營。

在這個基礎上,大眾媒體與表演藝術有更大的影響力。


      接受訊息→認知→模仿(實踐)


三階段達到訊息內在化,成為我們自覺或者不自覺的思考邏輯;

特別是沒有經過理性的反思,這個進程的自動化效率,遠比我

們想像的來的有效。



掉掉書袋請別見怪。「笑」是什麼行為?根據學者柏格森的推論,

笑是一種社會行為,是對超出常軌、機械化動作(如小丑、他人

受難等,亦包含語言運用錯誤)的懲罰動作。簡單的說,一切違反

公眾認定的行為,都是可笑的。透過笑,發笑者得到自我揚昇的

優越感,同時令搞笑者意識自身的錯誤,進而回歸到正常狀態。

在舞台上以什麼東西逗樂,便是什麼超出我們的價值觀;也可能是

超出了我們的偏見。若我們倚賴的價值觀是偏見,那麼以此逗樂,

不論對表演者與觀者,我們都經歷了文化偏見的再生產。



您也提到,相聲比起鐵獅玉玲瓏、廖峻與澎澎有較高的藝術成就。

另一方面,相聲確實也是有其大眾性的一面,很多段子也只是

純屬搏君一燦。如果我們肯定相聲的藝術性,能夠傳達更具深度

的意涵予觀者,那麼上述的問題,是否能用「大帽子」、「娛樂性」

來帶過?


電視吃方言的豆腐我無所謂,因為它本來就是低級娛樂,腦麻看爽就好,

去批判電視就像在泥坑跟豬打架,弄得自己一身髒。對相聲有較高的標準,

是因為它是已經進入藝術領域,藝術表演者的敏感性沒注意到這些問題,

實在無法說服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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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所舉的例子如果不夠正確,或令觀者不適,純屬本人文化視野狹隘之過。

也再次強調,用台語舉例,只是用來說明標準語言對方言的霸凌。

正確說來,連霸凌都沒有的客語、原住民語言,是根本的漠視,

那是另一種的文化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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