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現在是民主社會,法律也是經由人民選出來的立法委員所制定的。
既然有爭議,就應該由所有人來表決。
老實說,看到那些人民代碼實在很礙眼。
你為了有趣、為了方便;
我為了不想礙眼。
你有言論自由,我有免於礙眼的自由。
誰都不願退讓,所以用表決不是很好?
補充:
不要說不爽不要看這種歪理,當我發現出現人名代碼時已經看到了。
照這種邏輯,我是否可以寫一堆三字經罵人,然後再說不爽不要看?
--
既然有爭議,就應該由所有人來表決。
老實說,看到那些人民代碼實在很礙眼。
你為了有趣、為了方便;
我為了不想礙眼。
你有言論自由,我有免於礙眼的自由。
誰都不願退讓,所以用表決不是很好?
補充:
不要說不爽不要看這種歪理,當我發現出現人名代碼時已經看到了。
照這種邏輯,我是否可以寫一堆三字經罵人,然後再說不爽不要看?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