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兩天寄信檢舉
難道I版主不知道
任意公開他人之信件、水球
都是不合法以及不尊重他人嗎?
假使你今天有詢問過我
我有答應 我當然沒話可說
可是版主有事先告知嗎?
我強烈抗議把我的信件內容100%刊登出來
你可以使用節錄方式
但是你並沒有選擇這樣的方式
另
●18041 m1112/29 IamNotyet □ [公告] 版友來信意見的回覆
為什麼此為版友沒有公開100%信件
而我的有呢
這是不是針對某人
所有的雙重標準、標準不一?
請回答我這個問題
感謝:)
如果自知有錯
是不是要公開道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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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愛-偏見*自由÷固執=幸福
http://0rz.tw/8lt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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