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ginner-CaseStudy#01「強制猥褻罪」(第1集) - 日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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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Study 01「強制猥褻罪」(第一集)

事例:「以報復無故辭掉、在男子A所經營的咖啡店打工工作的B子為目
    的,男子A持水果刀脅迫B子脫掉衣服,拍了只穿內衣褲的B子
    的照片」

論點:這事例是否成立強制猥褻罪?

解答:

基本的回答:

  男子A對B子說『唯獨妳我不原諒』,所以男子A的行為被認定是以
  『報復為目的』→因不是為猥褻為目的,所以強制猥褻罪不成立。(
  因為為最高法院的判例,有所權威的判例。所以澤口教官所說的是「
  正解」)

其他的想法:

  就算男子A自身並不是以猥褻為目的,可是由旁人來看,覺得他對B
  子的行為是猥褻行為,同時如果男子也清楚這件事的話,那麼強制猥
  褻罪就成立。(在地方法院有這樣子的判例。也是「Beginner」
  八人的回答)

楓的疑問:

  因為男子A發言說『唯獨妳…』,所以認為,實際上兩人之間可能有
  所愛情上…等個人感情方面的糾葛。

補足:那麼男子A所犯的罪是?

  →代替強制猥褻罪,「強要罪」成立(刑法第223條第1項「對於
   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是財產,加害在言語行動、脅迫他人,
   且使用暴力,逼迫無義務做此行為的人做此事,還有妨害此人做自
   己想做的權利,處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強制猥褻罪是?

  刑法第176條「對於13歲以上的男、女性施展爆力、則脅迫對對
  方做猥褻行為者,處以六個月以上、七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如對13
  歲以下的男女生有所猥褻行為者,也適合此刑則。」

如不是強制猥褻罪,而適用強要罪的話,所判的刑會比較輕。



資料來源:http://www.fujitv.co.jp/beginner/

因為有牽涉到法律問題,本人不是學法律的,所以或許有些問題
如果有翻錯,或是翻的不好的地方,請多多包含m(_ _)m

此篇文章嚴禁轉載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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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chael avatarMichael2004-11-13
辛苦了~! ^^
Dinah avatarDinah2004-11-17
推推 感謝你的翻譯
Lydia avatarLydia2004-11-19
I love you so much!! (笑)
Liam avatarLiam2004-11-20
推!
Rae avatarRae2004-11-21
Mary avatarMary2004-11-23
推一個
James avatarJames2004-11-27
這個是一定要推的...<( ̄︶ ̄)>
Xanthe avatarXanthe2004-12-01
一定要推的啦~~~~~~~~~~~~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04-12-05
請問從日文翻來我國「強制罪」是要翻成「
Jake avatarJake2004-12-08
強要罪」比較好嗎?謝謝:)
Adele avatarAdele2004-12-12
一定要推的,寫得很詳細喔!!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04-12-14
辛苦啦.m(_ _)m
Zanna avatarZanna2004-12-18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04-12-23
推阿
Anthony avatarAnthony2004-12-25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