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可能出現的板規 - 公視

By Linda
at 2005-06-29T00:04
at 2005-06-29T00:04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jumpdc (CD無限購入)》之銘言:
: ※ 引述《catties (菲)》之銘言:
: : 因為上篇我退回的求檔劣文 原po回信嗆了我 並且相當的不以為然
: : 所以在經過原po的同意下 我公開了這篇信件
: : 也因為如此 板上可能需要訂定板規之類的條文
: : (即使站方已經說明過版權品分享是違法的行為)
: : well.. 目前先這樣計畫吧 大概需要幾日來作業
: : 有意見及建議者可提出 感激
: : p.s: 信件也已經轉寄給站長參考之用 :)
: 看那封信的態度感覺還不算太惡劣,如果還有其他信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認為態度如何是見仁見智
不過我認為以不給徵求版權檔案為理由說"再也不支持你們版了"
的確是頗莫名其妙的行為
就像"你不給我抄答案我就不跟你當好朋友"
公共電視版不是小學吧
: 不了解公開信件有什麼用意,我倒是覺得如果是以板主身份在處理事情的話
: 不應該用「原po回信嗆了我」之類的字來說明事件。還有信件名稱「哪來的小白」
那請問閣下是什麼理由認為版主身分不能用"原po回信嗆了我"??
: 是板主的刪文文字嗎?
: Ptt的站規只有禁止,但並沒有說明罰則
: 雖然說要如何處理文章,本來就是板主的權利之一
: 但建議訂出一個板規(例如這種情況,是刪文還是劣文甚至水桶幾天都要說清楚)
: 比較令人心服口服
catties版主不是已經說了他要開始訂定規則了嗎?
我不懂為何你還要再說一遍
給我脫了褲子放屁的感覺
: 最好也把一行文的情況規定進去,太模稜兩可又會像之前一樣吵架了。
一行文的規則訂定我之前寫的非常清楚
你如果有意見請把之前文章有意見的地方實際指出來
只用4個"模稜兩可"就要我知道那邊模稜兩可你實在把版主看成神了
--
: ※ 引述《catties (菲)》之銘言:
: : 因為上篇我退回的求檔劣文 原po回信嗆了我 並且相當的不以為然
: : 所以在經過原po的同意下 我公開了這篇信件
: : 也因為如此 板上可能需要訂定板規之類的條文
: : (即使站方已經說明過版權品分享是違法的行為)
: : well.. 目前先這樣計畫吧 大概需要幾日來作業
: : 有意見及建議者可提出 感激
: : p.s: 信件也已經轉寄給站長參考之用 :)
: 看那封信的態度感覺還不算太惡劣,如果還有其他信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認為態度如何是見仁見智
不過我認為以不給徵求版權檔案為理由說"再也不支持你們版了"
的確是頗莫名其妙的行為
就像"你不給我抄答案我就不跟你當好朋友"
公共電視版不是小學吧
: 不了解公開信件有什麼用意,我倒是覺得如果是以板主身份在處理事情的話
: 不應該用「原po回信嗆了我」之類的字來說明事件。還有信件名稱「哪來的小白」
那請問閣下是什麼理由認為版主身分不能用"原po回信嗆了我"??
: 是板主的刪文文字嗎?
: Ptt的站規只有禁止,但並沒有說明罰則
: 雖然說要如何處理文章,本來就是板主的權利之一
: 但建議訂出一個板規(例如這種情況,是刪文還是劣文甚至水桶幾天都要說清楚)
: 比較令人心服口服
catties版主不是已經說了他要開始訂定規則了嗎?
我不懂為何你還要再說一遍
給我脫了褲子放屁的感覺
: 最好也把一行文的情況規定進去,太模稜兩可又會像之前一樣吵架了。
一行文的規則訂定我之前寫的非常清楚
你如果有意見請把之前文章有意見的地方實際指出來
只用4個"模稜兩可"就要我知道那邊模稜兩可你實在把版主看成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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