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三年度電影短片及紀錄片輔導金 - 紀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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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金額:
 九十三年度電影短片及紀錄片輔導金總金額為新臺幣一千零八十萬元,
 每部電影短片及紀錄片輔導金,不得逾企畫案總預算百分之五十,且電
 影短片以新臺幣一百萬元為上限,紀錄片以新臺幣二百萬元為上限。其
 名額及金額由評選委員會決定之。

*申請期間:自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一日至三十日止。
*申請應備文件:申請書(一式七份),企畫案(包括製片企畫書、財務
 計畫書、預訂拍攝時間及進度表、劇本或拍攝大綱一式七份)。

*詳情請洽:http://www.ctfa.org.tw/subsidy_awards/information-2.1.htm
 臺北市青島東路七號四樓電影資料館行政組
 聯絡電話:02-23576121、02-239242435轉28;傳真電話:02-2392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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