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erfect286:都是劇情太無聊害我們再吵這個02/06 14:40
→ sevalway:對嘛~都怪編劇~(舉牌抗議)02/06 14:40
別以為這只是玩笑話,其實還真有關係XD
暱稱不是問題,問題在於暱稱中是否摻雜了負面的惡(貶)意。
試舉葉小釵為例,早期常見的「亞修貼」明顯就是閩南語音譯,
可能是表示親切、可能是想搞笑吸引目光,相對比較中性一些,
沒有明顯的針對性。雖然我們不見得喜歡,至多就是不予附和,
並不會覺得特別刺眼。葉小釵沒有發揮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這種比較搞笑的代稱,多少寄寓了觀眾對這個老角色再興的期待~
等到葉小釵開口說話、莫名其妙領導起古武族,
不斷和人平手、角色依舊沒有發揮,甚且淪為劇集混時間的工具時,
綽號也就越來越難聽:「平手王」、「無鳥劍聖」....
如果當年力挺小釵的黑道大哥也上 PPT布版的話,
說不定連噴子都掏出來了,還跟你投票禁止代稱?XD
說到底,討厭代稱、甚至希望立法禁止的人,看不看得懂其實不是問題,
而是這些可能帶有負面意義的指稱傷害了你(對角色)的感情。
在此之前,我們必須釐清代稱跟注音文、顏文字之間的差異:
注音文、顏文字之所以不可行,在於它們解裂了語文的結構;
但代稱是以另一個名詞取代原有的,兩者間並不具備可比性。
當然我們可以弄出很極端的反證,但實際上並沒有人這樣做,
不需要如此上綱。
明令禁止替角色取綽號,這是非常愚蠢的行徑,
對生長在民主社會的我們來說,是嚴重的開倒車──
如果這種邏輯可行的話,那麼他日立院諸公訂定法條,
所有模仿、諷刺、拿政治人物尋開心的行為,通通都是犯罪,
想必被抓去關的絕對不只「全民大悶鍋」那幾位而已,
你我恐怕都有機會因為一句無心之失,而受牢獄之災,
這是不折不扣的白色恐怖。衡量是非對錯的標準,
不外乎法律、習俗、道德;管無衣師尹叫「5141」,
連髒話都談不上,是違反了哪一條法律、哪一項善良風俗
抑或違背了我們的道德良知,需要版上進行大清洗式的自律?
退一萬步想,訂定這種法條,絕對活活累死謹守本分的版主,
整天光是應付糾舉就夠了,真要桶起來,懺罪之牆都不夠用,
恐怕要拿苦境當水桶才行。
萬一遇上有心人,這法條更是誅滅異己的好工具,
以後有邊讀邊、筆誤什麼的都不行了,萬一寫錯了被人檢舉,
下場就是流放公海。
回到主題。綽號、別稱,原本就是輿論的反映,
在正常的情況下,不是一小撮人就能推動控制、上下其手的。
今天如果這個角色編得很棒,如全盛時期的刀狂劍癡葉小釵,
就算我跳出來喊他「無鳥劍聖」,不用等黑道大哥登門拜訪,
版上光用口水都能把我淹死;又譬如當年的愛遍千里恨不逢,
「雜碎」這外號夠難聽了吧,現實生活中拿來罵人還得挨告,
但用在恨不逢身上,有人會替他抱不平麼?
如果你很喜歡無衣師尹,覺得「5141」這個綽號辱沒了他,
那麼應該跳出來為他寫一篇平反文章,扭轉其他人的看法,
而不是叫板主把5141直接禁掉。這是民主社會的基本素養。
如果你發現怎麼寫都無法改變旁人對這個角色的看法,
那也絲毫不會損及你對角色的愛,何苦自做牢籠,
埋下他日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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